柏拉圖對知識的定義柏拉圖的思想觀點
柏拉圖對知識的定義柏拉圖的思想觀點
知識的觀念是蘇格拉底哲學的一個中心,受蘇格拉底的影響,柏拉圖對話中的知識定義也豐富多彩。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guān)于柏拉圖對知識的定義的內(nèi)容,希望大家喜歡!
柏拉圖對知識的定義
(1)知識是靈魂追隨事物的運動。柏拉圖在《克拉底魯篇》中考察了知識(episteme)的詞源和含義。對話中的蘇格拉底說:“知識(episteme)這個詞……表示靈魂擅長追隨事物的運動,既不超前,也不落后;而這個詞應(yīng)當被讀作epeisteme,塞入一個字母e。理智(synesis)以同樣的方式可以被視為某種結(jié)論,這個詞源于贊同、附合,就像知道(epistasthai)一樣,意味著與事物性質(zhì)相伴的靈魂的進步。”他在另一處又說:“讓我們回到知識這個詞上來,觀察它有多么晦澀,它表示的意思似乎是靈魂在事物面前止步而不是靈魂圍繞事物轉(zhuǎn)。”把靈魂視為認識的主體和知識的處所是希臘人的普遍看法。蘇格拉底認為,感覺只是流動變化的認識,不能得到確定的知識,只有常住的、絕對的知識才是真正的知識,只有通過與感覺相對的理智才能得到知識。史家公認,《克拉底魯篇》屬于柏拉圖的早期對話,對話中的思想反映了蘇格拉底的知識觀念。“概而言之,知識觀念的形成是蘇格拉底哲學的一個中心”。
(2)美德即知識。這也是蘇格拉底的觀點,但對柏拉圖的知識觀有重要影響。在古希臘,“知識即美德”、“無人故意為惡”這些命題通常被人們承認,但各個學派對它們的解釋不同?!缎∠1觼喥分械奶K格拉底論證說:正義是靈魂的能力和知識,有能力和知識的靈魂總是比較正義,無知便無正義。在蘇格拉底看來,知識與美德同一,與無知對立,所以從根本上說,知識總是真的,而信念卻有真有假,有對有錯。后來亞里士多德指出了蘇格拉底與柏拉圖在倫理思想上的差別。他說:“蘇格拉底對美德這個題目講得比較好,有進展,但他也是不成功的。他慣于使美德成為知識,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所有知識都涉及理性,而理性只是靈魂中的理智部分。在他看來所有美德都在于靈魂的理性部分,他遺棄了靈魂的非理性部分,因而也就遺棄了情感和性格。所以他研究美德在這方面并不成功。后來柏拉圖將靈魂分為理性部分和非理性部分,并斌予各自相應(yīng)合適的美德,他這樣做是對的。”
(3)知識就是被捆綁在心靈(nous)中的真意見。在(美諾篇》中,美德即知識這一觀點由于假設(shè)法的引人導(dǎo)致一個悖論:假定美德是知識,那么美德可教;但在實際中并不存在教美德的教師(因為連杰出的政治家都不能把他們的兒子教好),所以美德不可教,因此美德并不是知識。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柏拉圖引入了“正確的意見”(orthe doxa)或“真意見”(alethe doxa)這個概念。人們常說只有知識才能為正確的行為提供好的指導(dǎo),但在知行關(guān)系上,真意見和真知識一樣有用。那么二者的區(qū)別在哪里呢?美諾說:“有知識的人總是能成功,而有真意見的人只能有時成功,有時失敗。”蘇格拉底則說:“我可以說,正確的意見也一樣。正確的意見只要能夠固定在原處不動,那么它是一樣好東西,可以用它來做各種好事,可惜的是它們不會在一個地方呆很久。它們會從人的心靈中逃走,所以不用理性(因果推理)來把它們捆住,它們就沒有什么價值。我親愛的美諾,這個過程就是回憶,我們在前面已經(jīng)對此表示同意了。它們一旦被捆綁住,也就變成知識,成了穩(wěn)定的東西。這就是知識有時候比正確意見更有價值的原因。有無捆綁是二者的區(qū)別。”可見,柏拉圖在《美諾篇》中區(qū)分了正確的意見和知識,指出要將真意見變成知識必須運用理性,用因果推理之鎖鏈將零星的意見聯(lián)結(jié)在一起,進而認識它們的普遍的“相”。由于“相”的世界是全面的、系統(tǒng)的知識之網(wǎng),只要掌握其中的一點,便可以用邏輯的演繹方法推論其他一切知識。
(4)知識就是回憶(anamnesis)。蘇格拉底在《美諾篇》中說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美德,于是美諾提出一個兩難推理:“一個人既不能試著去發(fā)現(xiàn)他知道的東西,也不能試著去發(fā)現(xiàn)他不知道的東西。他不會去尋找他知道的東西,因為他既然知道,就沒有必要再去探索;他也不會去尋找他不知道的東西,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該尋找什么。”為了克服這個哲學史上有名的“美諾悖論”,柏拉圖采用靈魂不死說,并做了許多論證,從而指出知識就是靈魂回憶的結(jié)果。希臘文anamnesis這個詞的前面部分ana有由下至上和上升的意思,mneme則有覺察、意識、記憶等意思。柏拉圖認為,靈魂本來就有某種知識,但后來忘記了,處于不被察覺的狀態(tài),要再將它回想起來,察覺它,也就等于重新發(fā)現(xiàn)它,這就是回憶。提到靈魂回憶的對話有好幾篇,但各篇中使用的回憶方法不一樣?!睹乐Z篇》用的是數(shù)學邏輯推理式的回憶,《斐多篇》通過具體事物來回憶“相”的知識,《會飲篇》則訴諸于歸納性的認識,提出要從具體的雜多中綜合出一個單一體,獲得關(guān)于“相”的知識。
(5)知識是靈魂認識過程中的某種特定狀態(tài)或部分。柏拉圖在《國家篇》中將原來知識和意見的兩分發(fā)展成為理性、理智、信念、猜測四個部分。對話人蘇格拉底說:“我們假定靈魂相應(yīng)于這四個部分有四種狀態(tài):最高一部分是理性(noesis),第二部分是理智(dianoia),第三部分是信念(Pistis),最后一部分是借助圖形來思考或猜測(eikasia)。你可以考慮到它們的清晰程度和精確性,以及它們的對象分有真理和實在的程度,把它們按比例排列起來。”他又說:“你仍舊可以滿意地使用以前那些名稱,把第一部分叫做知識,第二部分叫做理智,第三部分叫做信念,第四部分叫做猜測或想像。還可以把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合起來稱作意見,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合起來稱作理性。意見所處理的是生成,而理性所處理的是本質(zhì),二者的關(guān)系可以這樣表達:理性與意見的關(guān)系就好像本質(zhì)與生成的關(guān)系,知識與信念、理智與想像或猜測的關(guān)系就好像理性與意見的關(guān)系。”當理性圍繞感性世界翱翔,而那運行著的‘相異’的圈也把感覺的真實情況傳達給整個靈魂時,意見和確定的信念也就產(chǎn)生了。但若涉及的是理性事物,那平穩(wěn)運轉(zhuǎn)的’相同’的圈也會做出宣告,此時獲得的必然是理智與知識。”這個解釋與他在《克拉底魯篇》中對知識的起源的解釋基本一致。
(6)知識就是感性知覺?!短┌⑻┑缕肥前乩瓐D對話中討論知識最集中的一篇對話。對話人泰阿泰德在蘇格拉底的追問下提供了四個知識定義,但都受到蘇格拉底的駁斥。泰阿泰德說:“說某人知道某事就是說他覺察到他知道的事情,因此,就我現(xiàn)在的理解來說,知識無非就是感覺。”這一知識定義的前提是普羅泰戈拉的“人是萬物的尺度”和赫拉克利特的變易學說。而蘇格拉底的反駁也是從批判這兩種學說人手而最后予以否定的。他認為,視覺、聽覺、嗅覺等只是知覺,不能認識真理和實在,它們不是知識。所以知覺和知識不同,“知識是和感覺不同的某些東西”。
(7)知識就是真實的判斷。泰阿泰德在第一個定義遭到駁斥后又提出第二個定義:“我不能說所有的判斷都是知識,因為有虛假的判斷;但也許真實的判斷是知識。”然后就進入對虛假判斷的討論。“作判斷”在原文中是doxazein,是“提出意見”的意思,但由于接下去討論的都是有關(guān)判斷的問題,因此“提出意見”的意思就是下判斷。在希臘哲學用語中,知識與真理相對應(yīng),意見與虛假相對應(yīng)?!睹乐Z篇》和《國家篇》已經(jīng)討論了知識與意見的區(qū)別、真意見是不是知識的問題,將意見定位于知識和無知之間。到了《泰阿泰德篇》中,真意見是不是知識的問題重新提起。柏拉圖細致地分析了發(fā)生真假判斷(意見)的各種可能情況,提出了蠟板說和鳥籠說對于產(chǎn)生各種真或假的思想做了解釋。但是為了能夠明確區(qū)分真意見和知識,他仍舊否定了知識就是真判斷的定義。在對話中,蘇格拉底說這是一個錯誤的進路,“我們把知識撇在一邊去尋找關(guān)于虛假判斷的解釋,這樣做是錯誤的。除非我們對知識的性質(zhì)有一個滿意的解釋,否則我們就不能理解什么是虛假判斷”。
(8)知識就是真信念。泰阿泰德無法回答什么是知識,又提不出新的解釋來,只好說“知識就是真正的信念。相信真正的事物確實不會有錯,結(jié)果也總是令人滿意的”。這個定義與上面那個定義相聯(lián),因為提出真正的意見或做出真正的判斷包含“相信”或“認為”的意思。蘇格拉底再次否定了這個定義。他說:“你會發(fā)現(xiàn)有種職業(yè)完全證明了真正的信念不是知識。”我們只要考慮一個反例,就可以駁倒這個定義。假定一位陪審員對罪犯做出了正確的審判。然而陪審員本人并沒有親眼看到罪犯作案,他只是根據(jù)證人的證詞,亦即根據(jù)他人的言論,做出判斷。如果他們的判決是真的或正確的,那么這種判決是真意見,而不是知識。“如果真信念和知識是一回事,那么最優(yōu)秀的陪審員決不會擁有正確的信念而沒有知識。而現(xiàn)在我們似乎得說,真信念和知識一定是不同的。”可見柏拉圖仍舊想要區(qū)分真意見和知識,他本人并不認為知識就是真信念。
(9)知識就是真意見加上邏各斯(說明或解釋)。這是對話人泰阿泰德提出的第四個定義。他說:“你說得對,蘇格拉底,我聽某人作過這種區(qū)別。我已經(jīng)把它給忘了,不過現(xiàn)在又想起來了。他說,真實的信念加上解釋(邏各斯)就是知識,不加解釋的信念不屬于知識的范圍。如果對一個事物無法作解釋,那么該事物不是’可知的’,這個詞是他的用法;如果能作解釋,那么該事物是可知的。”蘇格拉底的反駁針對“解釋”(邏各斯)。他指出解釋有三種可能性:第一是人將他想到的意見用語言表達出來,但這怎么就會使意見變成知識呢?第二是列舉對象的組成部分,但即使都列舉完了,仍舊無法說有了關(guān)于對象的知識。第三是列舉對象的某些特征,但仍舊無法說有了關(guān)于對象的知識。最后蘇格拉底說:“我們的產(chǎn)婆技藝宣布所有這些產(chǎn)物都是未受精之卵,不值得養(yǎng)育。”
柏拉圖的思想觀點
唯心主義
柏拉圖是西方客觀唯心主義的創(chuàng)始人,其哲學體系博大精深,對其教學思想影響尤甚。
柏拉圖指出:世界由“理念世界”和“現(xiàn)象世界”所組成。理念的世界是真實的存在,永恒不變,而人類感官所接觸到的這個現(xiàn)實的世界,只不過是理念世界的微弱的影子,它由現(xiàn)象所組成,而每種現(xiàn)象是因時空等因素而表現(xiàn)出暫時變動等特征。由此出發(fā),柏拉圖提出了一種理念論和回憶說的認識論,并將它作為其教學理論的哲學基礎(chǔ)。
任何一種哲學要能具有普遍性,必須包括一個關(guān)于自然和宇宙的學說在內(nèi)。柏拉圖試圖掌握有關(guān)個人和大自然永恒不變的真理,因此發(fā)展一種適合并從屬于他的政治見解和神學見解的自然哲學。
自然界中有形的東西是流動的,但是構(gòu)成這些有形物質(zhì)的形式或理念卻是永恒不變的。柏拉圖指出,當我們說到“馬”時,我們沒有指任何一匹馬,而是稱任何一種馬。而“馬”的含義本身獨立于各種馬(“有形的”),它不存在于空間和時間中,因此是永恒的。但是某一匹特定的、有形的、存在于感官世界的馬,卻是“流動”的,會死亡,會腐爛。這可以作為柏拉圖的“理念論”的一個初步的解說。
我們對那些變換的、流動的事物不可能有真正的認識,我們對它們只有意見或看法,我們唯一能夠真正了解的,只有那些我們能夠運用我們的理智來了解的形式或者理念。因此,知識是固定的和肯定的,不可能有錯誤的知識。但是意見是有可能錯誤的。
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有一個著名的洞穴比喻來解釋理念論:有一群囚犯在一個洞穴中,他們手腳都被捆綁,身體也無法轉(zhuǎn)身,只能背對著洞口。他們面前有一堵白墻,他們身后燃燒著一堆火。在那面白墻上他們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后到火堆之間事物的影子,由于他們看不到任何其他東西,這群囚犯會以為影子就是真實的東西。最后,一個人掙脫了枷鎖,并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第一次看到了真實的事物。他返回洞穴并試圖向其他人解釋,那些影子其實只是虛幻的事物,并向他們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對于那些囚犯來說,那個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并向他宣稱,除了墻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沒有其他東西了。
柏拉圖利用這個故事來告訴我們,“形式”其實就是那陽光照耀下的實物,而我們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不過是那白墻上的影子而已。我們的大自然比起鮮明的理性世界來說,是黑暗而單調(diào)的。不懂哲學的人能看到的只是那些影子,而哲學家則在真理的陽光下看到外部事物。但是另一方面,柏拉圖把太陽比作正義和真理,強調(diào)我們所看見的陽光只是太陽的形式,而不是實質(zhì);正如真正的哲學道理、正義一樣,是只可見其外在表現(xiàn),而其實質(zhì)是不可言說的。
柏拉圖的《理想國》還向我們描繪出了一幅理想的烏托邦的畫面,柏拉圖認為,國家應(yīng)當由哲學家來統(tǒng)治。柏拉圖的理想國中的公民劃分為衛(wèi)國者、士兵和普通人民三個階級。衛(wèi)國者是少部分管理國家的精英。他們可以被繼承,但是其他階級的優(yōu)秀兒童也可以被培養(yǎng)成衛(wèi)國者,而衛(wèi)國者中的后代也有可能被降到普通人民的階級。衛(wèi)國者的任務(wù)是監(jiān)督法典的制定和執(zhí)行情況。為達到該目的柏拉圖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論。他的理想國要求每一個人在社會上都有其特殊功能,以滿足社會的整體需要。但是在這個國家中,女人和男人有著同樣的權(quán)利,存在著完全的性平等。政府可以在為了公眾利益時撒謊。每一個人應(yīng)該去做自己分內(nèi)的事而不應(yīng)該打擾到別人。在今天看來,柏拉圖描繪的理想國是一個可怕的極權(quán)主義國家。但是“理想國其實是用正確的方式管理國家的科學家的觀點”,柏拉圖本人并沒有試圖實現(xiàn)理想國中的國家機器。
柏拉圖在《律法》(The Laws)則指出,“憲法國家”是僅次于理想國的最好的國家。他在該書中同樣指出,婦女和男人應(yīng)該得到同樣的尊重和訓(xùn)練。
柏拉圖企圖使天文學成為數(shù)學的一個部門。他認為:“天文學和幾何學一樣,可以靠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來研究,而不去管天上的星界。”柏拉圖認為宇宙開頭是沒有區(qū)別的一片混沌(The cosmos itself seemed to Plato to be forever titled toward chaos.)。這片混沌的開辟是一個超自然的神的活動的結(jié)果。依照柏拉圖的說法,宇宙由混沌變得秩序井然,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造物主為世界制定了一個理性方案;關(guān)于這個方案付諸實施的機械過程,則是一種想當然的自然事件。
柏拉圖的宇宙觀基本上是一種數(shù)學的宇宙觀。他設(shè)想宇宙開頭有兩種直角三角形,一種是正方形的一半,另一種是等邊三角形的一半。從這些三角形就合理地產(chǎn)生出四種正多面體,這就組成四種元素的微粒?;鹞⒘J钦拿骟w,氣微粒是正八面體,水微粒是正二十面體,土微粒是立方體。第五種正多面體是由正五邊形形成的十二面體,這是組成天上物質(zhì)的第五種元素,叫做以太。整個宇宙是一個圓球,因為圓球是對稱和完善的,球面上的任何一點都是一樣。宇宙也是活的,運動的,有一個靈魂充溢全部空間。宇宙的運動是一種環(huán)行運動,因為圓周運動是最完善的,不需要手或腳來推動。四大元素中每一種元素在宇宙內(nèi)的數(shù)量是這樣的:火對氣的比例等于氣對水的比例和水對土的比例。萬物都可以用一個數(shù)目來定名,這個數(shù)目就是表現(xiàn)它們所含元素的比例。
政治思想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設(shè)計了一幅正義之邦的圖景:國家規(guī)模適中,以站在城中高處能將全國盡收眼底,國人彼此面識為度。柏拉圖認為國家起源于勞動分工,因而他將理想國中的公民分為治國者、武士、勞動者3個等級,分別代表智慧、勇敢和欲望3種品性。治國者依靠自己的哲學智慧和道德力量統(tǒng)治國家;武士們輔助治國,用忠誠和勇敢保衛(wèi)國家的安全;勞動者則為全國提供物質(zhì)生活資料。3個等級各司其職,各安其位。在這樣的國家中,治國者均是德高望重的哲學家,只有哲學家才能認識理念,具有完美的德行和高超的智慧,明了正義之所在,按理性的指引去公正地治理國家。治國者和武士沒有私產(chǎn)和家庭,因為私產(chǎn)和家庭是一切私心邪念的根源。勞動者也絕不允許擁有奢華的物品。理想國還很重視教育,因為國民素質(zhì)與品德的優(yōu)劣決定國家的好壞。柏拉圖甚至設(shè)想在建國之初就把所有10歲以上的人遣送出國,因為他們已受到舊文化的熏染,難以改變。全體公民從兒童時代開始就要接受音樂、體育、數(shù)學到哲學的終身教育。教育內(nèi)容要經(jīng)嚴格選擇,荷馬、赫西俄德的史詩以及悲劇詩人們的作品,一律不準傳入國境,因為它們會毒害青年的心靈。柏拉圖自稱這是“第一等好”的理想國,其他的政體都是這一理想政體的蛻變。理想政體由于婚配的不善引起3個等級的混雜,導(dǎo)致爭斗,軍人政體(Timocracy)隨之興起。軍人政體中少數(shù)握有權(quán)勢者聚斂財富形成寡頭政體(Oligarchy)。貧富矛盾的尖銳化導(dǎo)致民眾的革命,產(chǎn)生民主政體(Democracy)。民主政體發(fā)展到極端時又會被僭主政體(Tyranny)所取代。
《政治家篇》約作于柏拉圖后兩次去敘拉古之間(公元前367~前361),這是他在敘拉古的政治實踐受到挫折,思想發(fā)生變化的時期?!墩渭移分髦际怯懻撜嬲渭壹罢蔚亩x。柏拉圖在這篇對話中提出了政治中道、混合的概念;首次明確論述了法律的作用并以法律作為劃分政體的標準。他認為,真政治家(哲學王)無需用法律統(tǒng)治,但現(xiàn)實中真政治家極為罕見,即使有真政治家,法律也還有一定的作用。因為政治不僅是一種藝術(shù),亦是一門科學。法律對于政治家,猶如教練和醫(yī)生的訓(xùn)練方案和處方一樣,法律雖然在理論上是荒謬的,在實踐中卻是必要的。
柏拉圖在其最后的作品《法律篇》中進一步發(fā)揮了關(guān)于法律的作用的思想。從理想出發(fā),他推崇哲學王的統(tǒng)治,“沒有任何法律或條例比知識更有威力”;從現(xiàn)實出發(fā),他強調(diào)人類必須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則他們的生活將如同最野蠻的獸類。在這一思想指導(dǎo)下,他在12卷的《法律篇》中,設(shè)計了他的“第二等好”的城邦,包括地理環(huán)境、疆域大小、人口規(guī)模與來源、國家經(jīng)濟生活、階級結(jié)構(gòu)、政治制度、法律等細則。由于指導(dǎo)思想的變化,第二等好的城邦與《理想國》中的正義之邦相比,在具體措施上有很大區(qū)別。主要有:政治制度由哲學王執(zhí)政的賢人政體轉(zhuǎn)為混合政體,以防止個人專權(quán)。《理想國》主張統(tǒng)治者實行公產(chǎn)、公妻、公餐、公育制,《法律篇》則恢復(fù)了私有財產(chǎn)和家庭?!独硐雵分袆澐止竦燃壥且勒掌湎忍旆A賦的優(yōu)劣,而《法律篇》則是按照后天財產(chǎn)的多寡。
教育觀
建立完整教育體系
柏拉圖還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個提出完整的學前教育思想并建立了完整的教育體系的人。柏拉圖中年開始從事教育研究活動。他從理念先于物質(zhì)而存在的哲學思想出發(fā),在其教育體系中強調(diào)理性的鍛煉。他要求3~6歲的兒童都要受到保姆的監(jiān)護,會集在村莊的神廟里,進行游戲、聽故事和童話。柏拉圖認為這些都具有很大的教育意義。7歲以后,兒童就要開始學習軍人所需的各種知識和技能,包括讀、寫、算、騎馬、投槍、射箭等等。從20~30歲,那些對抽象思維表現(xiàn)特殊興趣的學生就要繼續(xù)深造,學習算術(shù)、幾何、天文學與和聲學等學科,以鍛煉他的思考能力,使他開始探索宇宙的奧妙。柏拉圖指出了每門學科對于發(fā)展抽象思維的意義。他主張未來的統(tǒng)治者在30歲以后,要進一步學習辯證法,以洞察理念世界。經(jīng)過5年后,他就可以成為統(tǒng)治國家的哲學王了。
唯心教學
人的一切知識都是由天賦而來,它以潛在的方式存在于人的靈魂之中,因此知識不是對世界物質(zhì)的感受,而是對理念世界的回憶。教學目的是為了恢復(fù)人的固有知識。教學過程即是回憶理念的過程。在教學中,柏拉圖重視對普遍、一般的認識,特別重視學生思維能力的培養(yǎng),指出概念、真理是純思維的產(chǎn)物。同時他又指出學生是通過理念世界在現(xiàn)象世界的影子中才得以回憶起理念世界的,承認感覺在認識中的刺激作用。他特別強調(diào)早期教育和環(huán)境對兒童的作用。在幼年時期兒童所接觸到的事物對他有著永久的影響,教學過程要通過具體事物的感性啟發(fā),引起學生的回憶,經(jīng)過反省和思維,再現(xiàn)出靈魂中固有的理念知識。就此而言,柏拉圖的教學認識是一種先驗論。
階段施教
柏拉圖的教學體系是金字塔形。為了發(fā)展理性,他設(shè)立了全面而豐富的課程體系,他以學生的心理特點為依據(jù),劃分了幾個年齡階段,并分別授以不同的教學科目。0-3歲的幼兒在育兒所里受到照顧。3-6歲的兒童在游樂場內(nèi)進行故事、游戲、唱歌等活動。6歲以后,兒童進入初等學校接受初級課程。在教學內(nèi)容上,柏拉圖接受了雅典以體操鍛煉身體,以音樂陶冶心靈的和諧發(fā)展的教育思想,為兒童安排了簡單的讀、寫、算、唱歌一系列活動,同時還十分重視體操等體育訓(xùn)練項目。17-20歲的青年升入國立的“埃弗比”接受軍事教育,并結(jié)合軍事需要學習文化科目,主要有算術(shù)、幾何、天文、音樂。20-30歲,經(jīng)過嚴格挑選,進行10年科學教育,著重發(fā)展青年的思維能力,繼續(xù)學習“四科”,懂得自然科學間的聯(lián)系。30歲以后,經(jīng)過進一步挑選,學習5年,主要研究哲學等。至此,形成了柏拉圖相對完整的金字塔形的教學體系。
提出四科
根據(jù)其教學目的,柏氏吸收和發(fā)展了智者的“三藝”及斯巴達的軍事體育課程,也總結(jié)了雅典的教學實踐經(jīng)驗,在教育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四科” (算術(shù)、幾何、天文、音樂) ,其后便成了古希臘課程體系的主干和導(dǎo)源,支配了歐洲的中等與高等教育達1500年之久。
教學觀點
每門學科均有其獨特的功能,凡有所學,皆會促成性格的發(fā)展。在17歲之前,廣泛而全面的學科內(nèi)容是為了培養(yǎng)公民的一般素養(yǎng),而對于未來的哲學家來講,前面所述的各門學科都是學習辯證法必不可少的知識準備。文法和修辭是研究哲學的基礎(chǔ);算術(shù)是為了鍛煉人的分析與思考能力:學習幾何、天文,對于航海、行軍作戰(zhàn)、觀測氣候、探索宇宙十分重要;學習音樂則是為了培養(yǎng)軍人的勇敢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時,他還很重視選擇和凈化各種教材,如語言、故事、神話、史詩等,使其符合道德要求,以促進兒童心智之發(fā)展。
就教學方法而言,柏拉圖師承蘇格拉底的問答法,把回憶已有知識的過程視為一種教學和啟發(fā)的過程。他反對用強制性手段灌輸知識,提倡通過問答形式,提出問題,揭露矛盾,然后進行分析、歸納、綜合、判斷,最后得出結(jié)論。
理性訓(xùn)練
理性訓(xùn)練是柏拉圖教學思想的主要特色。在教學過程中,柏拉圖始終是以發(fā)展學生的思維能力為最終目標的。在《理想國》中,他多次使用了“反思”(reflection)和“沉思”(contemplation)兩詞,認為關(guān)于理性的知識唯有憑借反思、沉思才能真正融會貫通,達到舉一反三。感覺的作用只限于現(xiàn)象的理解,并不能成為獲得理念的工具。因此,教師必須引導(dǎo)學生心思凝聚,學思結(jié)合,從一個理念到達另一個理念,并最終歸結(jié)為理念。教師要善于點悟、啟發(fā)、誘導(dǎo)學生進入這種境界,使他們在“苦思冥想”后“頓開茅塞”,喜獲“理性之樂”。這與蘇格拉底的助產(chǎn)術(shù)有異曲同工之妙。
柏拉圖的教學思想幾乎涉及到教學領(lǐng)域中的所有重要方法。他第一個確定了心理學的基本劃分,并使之與教學密切聯(lián)系起來。他繼承并發(fā)展了斯巴達的依據(jù)年齡特征劃分教學階段的教學理論,在教學的具體內(nèi)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則更多地總結(jié)與采用了雅典的經(jīng)驗,提出了全面、和諧發(fā)展的課程體系。他十分注重在教學中發(fā)展學生的思維能力,強調(diào)探討事物的本質(zhì),這些都給了后世教育家們以巨大的影響和啟迪。
但是,柏拉圖夸大了理性發(fā)展在教學中的意義。他主張的通過回憶和沉思冥想以致知的教學過程,反映了其對掌握知識理解中的唯心主義傾向。特別是他把理性絕對化、孤立化,使感覺和理性之間對立起來的思想,以致成了中世紀經(jīng)院派教條主義教學方法的理論基礎(chǔ)。他有一句名言:不知道自己的無知,乃是雙倍的無知。
體育教育
在他的奴隸主教育學體系中,體育占有重要的地位。柏拉圖對婦女體育也很重視。他認為:“做女孩的應(yīng)該練習各種跳舞和角力;結(jié)婚以后,便要參加戰(zhàn)斗演習、行營布陣和使用武器……因為一旦當所有的軍隊出動去打敵人的時候,她們就能保衛(wèi)兒童和城市”(《柏拉圖論教育》)。在柏拉圖的論述中,幾乎涉及到當時體育的各個方面。他認為,體育應(yīng)包括教育手段和健康術(shù)。他對當時雅典出現(xiàn)的競技主義和競技職業(yè)化傾向曾給予猛烈的抨擊,同時也批評市民輕視體育的思想和態(tài)度。他主張心身和諧發(fā)展,強調(diào)“用體育鍛煉身體,用音樂陶冶心靈”。柏拉圖豐富的體育思想對后世體育的發(fā)展有深遠的影響。
愛情觀
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哲學家中最有影響的人,而在他們兩個人中間,柏拉圖對于后代所起的影響尤其來得大。
在歐洲,很早就有被我們中國人稱之為“精神戀愛”的柏拉圖式的愛,這種愛認為肉體的結(jié)合是不純潔的是骯臟的,認為愛情和情欲是互相對立的兩種狀態(tài),因此,當一個人確實在愛著的時候,他完全不可能想到要在肉體上同他所愛的對象結(jié)合。
美國東西部社會學會主席、《美國家庭體制》一書的作者伊拉·瑞斯(Ira·reiss)經(jīng)研究后認為,柏拉圖推崇的精神戀愛,實際上指的是同性之間的一種愛,也就是“同性戀”。古希臘人認為,同性戀的過程更多地是靈交、神交,而非形交。而在女性很少受教育的古希臘社會,男人很難從女人中找到精神對手。這就是柏拉圖偏重男性之間的愛情的原因。柏拉圖堅信"真正"的愛情是一種持之以恒的情感,而惟有時間才是愛情的試金石,惟有超凡脫俗的愛,才能經(jīng)得起時間的考驗。
而美國的社會學者對“柏拉圖式的愛情”是只有神交的“純愛情”,還是雖有形交卻偏重神交的高雅愛情,也眾說紛紜。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柏拉圖認為愛情能夠讓人得到升華。他說,對活得高尚的男人來說,指導(dǎo)他行為的不是血緣,不是榮譽,不是財富,而是愛情。世上再也沒有一種情感像愛情那樣深植人心。一個處在熱戀中的人假如作出了不光彩的行為,被他的父親、朋友或別的什么人看見,都不會像被自己的戀人看見那樣,使他頓時蒼白失色,失去一切的一切,無力面對自己愛的人和愛自己的人。
哲學影響
柏拉圖思想通常被與他最知名的學生亞里士多德相對比,亞里士多德的名聲在中世紀早期時完全被柏拉圖所掩蓋。
中世紀的經(jīng)院哲學學者最初并沒有接觸柏拉圖著作的管道,也很少懂得原著的希臘文。柏拉圖的原始著作在西方文明遺失了上千年,直到它們在君士坦丁堡淪陷前一世紀被人從城里帶出為止。中世紀學者透過拉丁文的翻譯版本研讀柏拉圖的著作,當時那些拉丁文譯本還是譯自阿拉伯學者從希臘文翻譯至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的二手翻譯。阿拉伯學者不只翻譯古希臘的著作,同時也撰寫了許多對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原著的評論和解釋(如阿維森納、亞維侯),這時亞里士多德的名聲開始超過了柏拉圖。
只有到了文藝復(fù)興,當西方世界對于古典文明的興趣開始復(fù)蘇時,柏拉圖的哲學才又開始受到廣泛重視。許多早期從經(jīng)院哲學脫離出來的現(xiàn)代科學家和藝術(shù)家促長了文藝復(fù)興的進展,他們將柏拉圖的哲學視為是藝術(shù)和科學進步的基礎(chǔ)。到了19世紀,柏拉圖的名聲恢復(fù)了,至少跟亞里士多德的不相上下。
自從那時開始,許多西方哲學家也將他們的理論根基于柏拉圖的著作之上。柏拉圖的影響在數(shù)學界和科學界特別大,尤其是戈特洛布·弗雷格以及他的學生如庫爾特·哥德爾和阿隆佐·邱奇等人。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也采用了柏拉圖所提出的有著永恒不變的現(xiàn)實存在的主張,反對尼爾斯·玻爾提出的物理宇宙以及他對量子力學的解釋。相反的,那些脫離了本體論理論模型以及道德理想的哲學家,則通常會以其他各種觀點批評柏拉圖主義。例如尼采便攻擊柏拉圖把世界分割成兩個的作法,馬丁·海德格爾則批評柏拉圖模糊化了人類生命的本質(zhì),而卡爾·波普爾則在他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1945)一書中批評柏拉圖在《理想國》里所提議的政府形式是個典型的極權(quán)主義政權(quán)。列奧·施特勞斯被一些人視為是恢復(fù)柏拉圖在道德哲學上的影響力的主要哲學家,他采取的是較少形而上學的形式。不過,由于受到尼采和海德格爾的影響,施特勞斯并不認同他們對于柏拉圖的譴責,而是專注于在對話錄里尋找柏拉圖面對批評所提出的可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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