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基礎知識問答
工作歷來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工作,做好工作,是保障國家安全與利益的基礎。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保密基礎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保密基礎知識
1、什么是保密?
“保密”,是指國家、公民、法人或社會組織對關系自身安全和利益,公開后會對自身利益造成損害的秘密信息,控制其知悉范圍,對其采取保護措施,保障其安全的一種保護行為。在人類社會發(fā)展的進程中,自“秘密”產生后,就有了“保密”的行為,小至個人、家庭,大到組織、政黨、國家,為了維護其秘密信息,都需要“保密”。
2、什么是國家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睆倪@一定義看,國家秘密由三個基本要素組成:
(1)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這是構成國家秘密的實質要素,是準確判定某一信息是否屬于國家秘密的關鍵問題。
(2)依照法定程序確定。這是國家秘密的程序要素。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必須在履行確定相應密級的程序后,才能成為法律認可的國家秘密。所謂法定程序,是指《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簡稱《保密法實施辦法》)就確定、變更國家秘密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解密所做出的一系列相應的規(guī)定。國家秘密的這一要素,是強調確定國家秘密的統(tǒng)一性與合法性,防止主觀隨意性。
(3)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這是國家秘密的時空要素。國家秘密不可能是永遠的秘密。隨著一定的時間和客觀情況的變化而發(fā)生變化,或變更密級或解密。在特殊情況下,也會發(fā)生密級由低變高的現(xiàn)象。國家秘密的接觸、知悉的范圍必須限定在需要知悉的范圍內,不能控制知悉范圍的信息就不能稱其為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的三個基本要素互相聯(lián)系,缺一不可。
3、什么是工作?
工作是指按照我國《保密法》的規(guī)定,為保守國家秘密而進行的工作。
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由各級黨委、黨組保密委員會實施的領導和決策工作;二是由各級政府工作部門實施的保密管理工作;三是由各級黨政軍機關及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內的工作機構實施的保密管理工作;四是由具體業(yè)務部門承擔的、滲透在各項業(yè)務工作中的工作。
4、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方針是什么?
1983年5月,黨中央批準了中央保密委員會提出的“提高革命警惕,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的方針,堅持內外有別、既便利工作又確保秘密的原則,確保黨和國家的核心秘密,有領導、有控制地放寬對非核心秘密的限制,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的工作指導思想。這一指導思想對我國新時期工作總的方針、原則,工作的根本任務和基本政策做了比較完整、科學的概括和表述,從思想、組織、制度和措施上改革和加強工作,以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發(fā)展的要求。
1988年9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保密法》在第四條中規(guī)定:“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p>
1997年,中共中央在《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工作的決定》中提出了新形勢下工作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為依據(jù),堅持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實行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工作部門與業(yè)務部門相結合,依法管理國家秘密,不斷提高技術防范能力和現(xiàn)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p>
5、我國保密組織機構分為哪些類型和層次?
我國工作組織機構分為領導機構和管理機構兩大類。領導機構的基本形式是各級黨組織的保密委員會(保密領導小組)。中央保密委員會是我國工作的最高領導層,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市、州、盟)、縣(市、區(qū))三級黨委保密委員會是各地區(qū)工作的領導機構。上級保密委員會對下級保密委員會的工作負有指導和監(jiān)督的職權,但是上下級保密委員會之間沒有直接隸屬關系。各級保密委員會都是由本級黨委組建,受本級黨委直接領導,代表本級黨委對其職權范圍內的工作進行領導,對本級黨委負責。保密委員會的負責人一般由本級黨委領導班子中的負責同志擔任;委員由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擔任。委員會內部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除地方各級黨委保密委員會外,中央和國家機關、地方各級黨政機構,以及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也都設立有保密委員會,負責領導本部門、本單位及本系統(tǒng)的工作。
工作管理機構的基本形式是政府的保密局和機關、單位的保密辦。國家保密局是全國工作的最高管理層,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主管全國的工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市、州、盟)、縣(市、區(qū))保密局,是各級政府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對本級政府負責。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地方政府保密局與本級黨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也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除各級政府保密局之外,中央國家機關、縣級以上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如高校、大型企業(yè)單位、大型事業(yè)單位),一般也設立工作管理機構(通常稱保密辦公室或保密處)或指定某個部門承辦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6、各級黨委的保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1)在本級黨委的領導下,統(tǒng)一領導本行政區(qū)域的工作,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工作的指導思想、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決定,貫徹執(zhí)行上級保密委員會和本級黨委有關工作的指示;
(2)制定本地區(qū)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研究決定本行政區(qū)域工作的重大問題;
(4)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
(5)提出保密立法建議;
(6)制定保密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并指導、組織實施;
(7)開展保密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組織、協(xié)調、查處本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重大泄密事件,特別是對本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管轄干部的泄密案件的查處工作;
(8)向本級黨委和上級保密委員會報告工作,并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建議。
7、對黨政領導干部的保密要求有哪些?
黨政領導干部,是指在各級黨的組織和國家機關中擔任縣、處級以上(含縣、處級)領導職務的干部,包括在社會團體、事業(yè)單位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干部及國有大、中型企業(yè)中擔任相當縣、處級及其以上領導職務的負責人。由于領導干部在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負的責任不同于一般人員,決定了領導干部接觸國家秘密的事項多、知密的范圍廣,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大量接觸國家的核心秘密,所以,對領導干部在保密方面必須有特別的要求。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專門下發(fā)了《關于黨政領導干部工作責任制的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十條保密守則。這十條守則是:
(1)不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2)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復制、摘抄、銷毀或私自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復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5)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進人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活動,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時,須經本單位保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并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6)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信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秘密;
(7)不準與親友和無關人員談論黨和國家秘密,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和配偶、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fā)表的文章、著作,講演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9)不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采訪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秘密的,應事先報經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準;
(10)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8、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履行的保密責任是什么?
黨政領導干部在對自己主管或者分管的業(yè)務工作負責的同時,必須對其中的工作負責。中央保密委員會為此專門制定下發(fā)了《關于黨政領導干部工作責任制的規(guī)定》。
領導干部工作責任制,就是指擔任縣、處級以上(含縣、處級)領導職務的干部,在其職權范圍內對工作所承擔的領導和管理責任。這種責任應當根據(jù)領導干部的職務、分工及職權范圍的不同,有所區(qū)別??偟脑瓌t是:實行工作誰主管,誰負責;主管什么業(yè)務,同時領導和管理該項業(yè)務工作中的工作,業(yè)務工作管到哪一級,其中的工作也同時管到哪一級。就一般情況來講,領導干部應負的工作責任,主要是《黨政領導干部工作責任制的規(guī)定》第7條所分列的內容:
(1)健全和完善保密組織,由一名領導主持保密委員會的工作,選配保密干部從事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2)及時組織傳達學習上級的工作文件和批示,有計劃地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
(3)貫徹執(zhí)行保密法規(guī),制定實施工作計劃。組織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項保密規(guī)章制度,加強保密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4)對涉密的通信和辦公自動化設備,負責采取保密技術防范措施。
(5)對本地區(qū)、本部門主辦的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重要活動、會議或項目,組織制定保密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6)認真總結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工作,組織查處失泄密事件,表彰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7)積極支持保密部門依法開展工作,切實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為保密部門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
9、如何區(qū)分國家秘密與工作秘密?
國家秘密與工作秘密有六個方面的區(qū)別:
(1)利益主體不同。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體是有關國家機關。工作秘密一旦泄露僅對有關國家機關履行國家賦予的權力和職責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國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體是國家。國家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國家的整體利益造成危害;
(2)確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確定以各級國家機關自行確定為主,對少數(shù)中央國家機關有統(tǒng)一規(guī)定或明確授權的,才從其規(guī)定。國家秘密的確定則必須依法進行,必須在國家工作部門會同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制定和頒發(fā)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的范圍內操作,不得隨意確定;
(3)標志不同。屬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其他載體,可以以“內部”作標志,不得標上國家秘密的密級標志;
(4)管理不同。各級國家機關對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參照國家秘密的管理辦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規(guī)范。例如,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通過機要郵政,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傳遞工作秘密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則沒有統(tǒng)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機關自行選擇。又例如,對外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經法定授權的機關審查批準;對外提供屬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只需要經產生這些事項的機關同意即可;
(5)適用的法律不同。對工作秘密加以保護所適用的法律規(guī)范是《國家公務員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對工作秘密給予法律保護。而對國家秘密的保護則適用《保密法》,不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而且還可以使用刑法等法律手段;
(6)責任不同。工作秘密泄露后,有關責任人只承擔行政責任,只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而國家秘密泄露后,則要根據(jù)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節(jié)確定有關責任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情節(jié)輕微,后果不嚴重的可以承擔行政責任,情節(jié)和后果嚴重的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總之,由于工作秘密與國家秘密各自所涉及的利益主體不同,一旦發(fā)生泄露后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圍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別。因此,對工作秘密保護的力度明顯要小于對國家秘密的保護力度。其他各方面的差別都由此而來。
10、哪些事項泄露后會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損害后果,需要確定為國家秘密?
《保密法實施辦法》規(guī)定了下列事項泄露后會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后果之一的,要確定為國家秘密。
(1)危害國家政權的鞏固和防御能力;
(2)影響國家統(tǒng)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
(3)損害國家在對外活動中的政治、經濟利益;
(4)影響國家領導人、外國要員的安全;
(5)妨害國家重要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6)使保護國家秘密的措施的可靠性降低或失效,
(7)削弱國家的經濟、科技實力;
(8)使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失去保障。
保密的制度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guī)定程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fā)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fā)現(xiàn)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zhí)幚恚坏蒙米猿鍪邸?/p>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xù),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必須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shù)據(jù)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j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xiàn)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wèi)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fā)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wèi)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guī)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yè)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tǒng)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qū)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配置防視頻泄密干擾器等措施加強保密防范。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設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規(guī)劃、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房產管理所、環(huán)衛(wèi)處、行政辦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規(guī)劃選址、放線、建筑施工許可證發(fā)放、“兩書兩證”發(fā)放、財務憑證和黨務、政務和群團工作等方面的檔案。
2、建設綜合檔案實行統(tǒng)一管理原則。各科室新增檔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檔案室,進行鑒定、編號、歸檔,并按規(guī)范程序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檔案庫房必須具備衛(wèi)生的環(huán)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進行庫存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檔、卡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進行修補和復制,保證檔案的完整。
5、應根據(j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和保密規(guī)定,嚴格、科學、規(guī)范地進行檔案分類編號,確定保管期限和檔案鑒定工作。
6、借閱檔案資料要注意保護和保密,不得擅自復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檔案上做任何標記、抽換、損壞,必須保證檔案的整潔,不得丟失泄密,如發(fā)現(xiàn)丟失泄密現(xiàn)象,應按保密規(guī)定立即向相關部門或保密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7、檔案保密范圍:
①歷史檔案資料和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系的檔案資料;
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wèi)方案;
③檔案庫的收藏檔案內容、數(shù)量以及保衛(wèi)方案、措施;
④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秘方及涉及中外產權的內容;
8、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擴散的范圍:
①未經公布的檔案工作統(tǒng)計數(shù)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結論的干部調配、內部評議問題。
③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
9、對秘密檔案資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xù)。如需借閱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不得檀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送閱、傳閱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文件,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后,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文件,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2、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后退回,要清點份數(shù),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3、傳閱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閱后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4、傳閱夾內的文件,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收發(fā)人員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xù)。不得擅自擴大文件的傳閱范圍。
5、文件閱畢后,必須簽注姓名(全稱)及時間。
6、傳閱文件必須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7、凡發(fā)給領導干部私人圈閱的各類文件,在年終必須按規(guī)定清退。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wèi)、 保密部門聯(lián)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guī)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guī)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guī)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tǒng)一編號,登記分發(fā),發(fā)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 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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