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陪產假工資怎么算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南京陪產假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南京陪產假工資計算方法
陪產假規(guī)定:陪產假是晚育護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關規(guī)定陪產假實際上叫做晚育護理假。第三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沒有這個假期。
南京陪產假工資的結算方法
陪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同樣要向職工支付工資的。陪產工資結算的方式有兩種: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話,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由用人單位向相關部門申請。陪產假期間工資一般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來支付的,若是職工工資高于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則由用人單位補差額。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那職工在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是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來支付。
南京產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勞動保障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問題解答》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分為產前假、產后假兩部分。即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產前假一般不得放到產后使用。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這意味著,90天的產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女雙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歲以上、女方在23周歲以上結婚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者實行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婦增加產假30天,丈夫休護理假15天。
國務院女職工保護條例,產假期間公司不能扣發(fā)基本工資,意味著獎金可以不給。若是產假期間,因沒有實際工作,獎金是可以不發(fā)的。
注:小產(流產)15天假
南京產假工資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
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yè),用來發(fā)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guī)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fā)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yè).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yè).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看了“南京陪產假工資計算方法”的人還看了:
南京陪產假工資怎么算





上一篇:南京扣事假工資怎么算
下一篇:南京市最低工資加班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