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變更需要哪些登記的程序
工商變更需要哪些登記的程序
企業(yè)工商變更的一般流程是怎樣的呢?有哪些步驟?需要哪些材料?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了工商變更登記需要的資料及登記程序相關內容以供查閱。
工商變更登記需準備的材料
變更經營范圍: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的提供許可證件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股東名稱變更: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股東名稱變更證明及新的身份證明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法定代表人變更: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任免法人的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注冊資金增加: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變更備案: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董事會成員備案另需提交董事會決議5、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企業(yè)類型變更:變更為股份公司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股份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監(jiān)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注冊資金減少: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登報滿45天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股東股權轉讓: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股權轉讓協(xié)議、新增股東的身份證件5、地稅局完稅證明(自然人股東需提供)(合肥市地方稅務局自然人股權轉讓完稅(免稅)審核通知單合地蜀稅股轉6、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經營住所變更: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租賃合同、產權證明復印件、租賃證屬住宅房另需提供住宅登記確認書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經營期限變更: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 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企業(yè)名稱變更: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章程修正案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企業(yè)類型變更:變更為一人公司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一人公司章程、任命書、承諾書3、股東會決議(一人公司提交股東決定)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工商變更登記的程序
一、審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申請材料齊全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照企業(yè)登記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公布的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書格式符合規(guī)范。
二、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局經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審查,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一)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決定予以受理。
(二)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
(三)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決定予以受理。
(四)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人;屬于5日內告知的,收取申請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不屬于企業(yè)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轄范圍的,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延伸閱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材料規(guī)范
三、決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分別情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一)對申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二)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三)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發(fā)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受理的申請文件、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除當場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外,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準予變更登記的,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的,出具《登記駁回通知書》,注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除當場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外,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準予變更登記的,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的,出具《登記駁回通知書》,注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程序和手續(xù)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的一般流程
1、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研究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zhàn)略發(fā)展,并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程序進行操作。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xié)商和談判。
4、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xié)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5、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并形成股東會決議,免去轉讓方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6、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7、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guī)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guī)范雙方的行為。
8、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9、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fā)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 名冊,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并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10、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豆镜怯浌芾項l例》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哪些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
1、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之間不引起股東名稱發(fā)生變化的股權轉讓。
根據2014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稱“公登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登記事項”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名稱或姓名”,而不包括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因此,如果僅僅是公司股東內部之間的股權轉讓,且該等轉讓并未引起股東名稱發(fā)生變化,則該等股權轉讓無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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