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新規(guī)定
公司注冊資金新規(guī)定
現在注冊公司又出了什么新的規(guī)定呢?下面跟著學習啦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公司注冊資金的新規(guī)定。
公司注冊資金新規(guī)定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fā)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將企業(yè)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
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guī)定。
大力推進企業(yè)誠信制度建設。將有違規(guī)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
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解讀公司注冊資金新規(guī)定
最低注冊資本不限一元錢也可開公司
雖然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的最低注冊資本已經比較低,但仍然有一定門檻。進一步取消注冊資本限制后,一元也可注冊公司,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趙旭東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門檻后,理論上1元錢也可以注冊公司。但是這個門檻不是決定公司規(guī)模的條件,一般來說在公司注冊時還是要考慮公司實際運作的需要,要保證公司能夠正常運作,比如在香港地區(qū)和美國,法律上1港元、 1美元也可以注冊公司,但實際上公司的注冊資本還是要能夠保證設立時公司能夠正常運作。
放寬住所登記條件住宅或可登記公司
趙旭東表示,在法律上,公司需要有交易相對人能夠聯系到、法律文書能夠送達的地址。
除了有些公司在實際運營中需要有與其經營內容、范圍相適應的場地條件外,一般的公司住所條件可以放寬,以自然人股東的住宅作為公司住所,從法律功能來看能夠滿足需要,從安全性、便于聯系等角度看,可能比要求公司一定要在寫字樓租個辦公室更加便利。
注冊資本改認繳登記節(jié)省資金成本
在目前的注冊資本實繳制下,股東需將資本繳到規(guī)定的賬戶下,在完成繁瑣的驗資手續(xù)之前,這筆資金不能動用。也因此導致一些驗資機構與投資人串通,以墊資方式驗資,或出具虛假驗資報告等,滋生大量 “兩虛一逃”(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違法行為。
改為認繳制后,首先節(jié)省的就是驗資成本,其次則是資本不必被綁定在固定賬戶下很長一段時間,這也有利于節(jié)約成本。
趙旭東認為,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后,還應該建立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機制,對于公司股東認繳和實繳的資本要有登記公示制度,對實繳資本要有真實性要求,如果虛假登記實繳資本,也應該承擔虛假出資的責任。至于股東以實繳資本還是認繳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學界仍然有不同討論,也需要進一步明確。
企業(yè)年檢改年度報告公司可避免折騰
將企業(yè)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這一點已在廣東深圳、珠海開始試點。在廣東等地實行的商事登記試點中,商事主體無需進行年度檢驗,而是向商事登記機關提交包括登記事項、備案事項、注冊資本實繳情況、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等在內的年度報告。
知名經濟學者馬光遠認為,取消工商部門對公司的年檢,建立規(guī)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政府再也不能以此來收費和折騰公司,這是本屆政府釋放出的最大的制度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