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商標注冊流程及條件是什么
2016年北京商標注冊流程及條件是什么
在北京注冊商標很常見的,那么在北京注冊商標最新的流程是什么呢?注冊商標的條件又是指什么?小編為你帶來了“商標注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志。
(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商標注冊申請人的條件
商標注冊的我國申請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輸,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注冊商標流程
商標注冊流程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xù)齊備并按照規(guī)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fā)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xù)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fā)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xù)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guī)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fā)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fā)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注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fā)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fā)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xù)審查。
對經審查后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
復審請求
商標注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注冊或不予注冊的終局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馳名商標特別保護有哪些
關于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作出了可具操作性的嚴格規(guī)定,主要集中在第八、九、十條規(guī)定中。如第八條規(guī)定,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在大量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駁回其注冊申請;已經注冊的,自注冊之日起五年內,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但惡意注冊的不受時間限制。第九條則規(guī)定,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商品上,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
第十條規(guī)定,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名稱一部分使用,且或能引起公眾誤信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此外,第十二條又特別規(guī)定,未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稱商標為馳名商標的,系欺騙公眾之行為,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注冊商標轉讓流程有哪些
(一)商標轉讓流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fā)轉讓證明。
(二)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三)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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