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的獎勵產假是不是強制性
產假是國民可享受的基本權利,但不同地方的產假時間都是不一樣的,現(xiàn)在很多地省份產假都是規(guī)定著30到60天不等的獎勵假期的,那獎勵的產假時間是強制性的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30天獎勵產假是否強制性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30天獎勵產假是否強制性
是的,獎勵產假是國家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yōu)惠政策,其費用應由生育保險基金承擔。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的期限,應該是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期限。生育保險基金在支付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藥費,以及生育引起疾病、計劃生育手術等費用之外,再支付獎勵假期的生育津貼,會造成生育保險基金提取比例增高,加重參保單位的負擔,影響生育保險事業(yè)的發(fā)展。
一是單純的增加產假。獎勵天數(shù)最多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90天;第二是河北,45天;第三是安徽、北京、貴州、湖北、湖南、吉林、江蘇、江西、內蒙古、青海、山西、四川、上海、天津、新疆,30天;第四是重慶,20個工作日;第五是甘肅、廣東、海南、陜西,15天;第六是廣西、寧夏,14天。
二是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獎勵天數(shù)最多的是河南,3個月;第二是貴州、黑龍江,90天;第三是安徽、湖南、陜西、云南, 30天;第四是廣西,20天;第五是云南,15天。
三是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福建獎勵45天至90天;遼寧、山東獎勵60天;西藏規(guī)定,實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個月內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允許享受產假一年(從休息之日計算,臨近休假者一并計算,不另批假期),產假前六個月享受全工資,后六個月享受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地區(qū)補貼、工齡(護齡等)工資的65%,其他各項補貼照發(fā)。吉林規(guī)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75%發(fā)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
法定產假規(guī)定是多少天
我國實行最新產假規(guī)定,法定產假天數(shù)由原來的90天增至現(xiàn)行的98天,同時也對產假做了進一步規(guī)定,現(xiàn)在我們來看一下:
1、順產者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80天。
2、生育難產者產假在原基礎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孕婦懷孕未滿4個月不行流產者,享受15天產假。
5、孕婦懷孕滿4個月不行流產者,享受42天產假。
產假規(guī)定的類型
1、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延長至178天,對女性朋友來講是非常高興的事。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yè)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guī)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y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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