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生育津貼報銷需要什么材料
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女職工在休完產假后是能領取生育津貼的,那生育津貼是怎么報銷的?申領需要什么材料?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產假生育津貼報銷所需材料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產假生育津貼報銷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攜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4、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上海銀行、建設銀行、浦發(fā)銀行、郵政儲匯局其中之一);
6、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對于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對于外省市戶籍的生育婦女,需攜帶 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證明;
(3)對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需攜帶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或順產)的出院小結和小孩《出生醫(yī)學證明》;
(4)對于男方為軍人的 ,需攜帶《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5)對于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需攜帶經市或區(qū)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再生育子女告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產假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qū)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fā)醫(y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qū)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y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的區(qū)別
計劃生育休假并不是單獨指女職工產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職工產假、宮內放節(jié)育環(huán)、取節(jié)育環(huán)、計劃生育人流及引產多種假期,而女性職工視情況可依法享有假期。
而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yè)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tǒng)籌基金報銷相關醫(yī)療費和發(fā)放生育津貼;職業(yè)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產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計劃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實行計劃生育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如:結扎,放環(huán)手術后等。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險字〔1988〕2號)有關規(guī)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 另外,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頒布的《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職工,普遍給予了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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