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南2017年的產假新規(guī)定
對于產假的問題,在不同的地區(qū)和單位有些不同的規(guī)定,由于產假對于女性朋友來說是很重要的,那么關于云南的產假最新規(guī)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云南2017年的產假新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云南的產假新規(guī)定
云南產假最新規(guī)定,實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98天的基礎上,給予女方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護理假七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詳見《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6條)
一般情況下,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 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最新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
勞動部還下發(fā)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1、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2、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y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產假分類有哪些
(一)必須享受的假。1、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yè)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4、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請的假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guī)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3、保胎假:醫(y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2017年云南的二胎生育政策
2017年3月31日修改的《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
第十六條 少數(shù)民族農村居民已生育二個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夫妻雙方都是居住在邊境村民委員會轄區(qū)內的少數(shù)民族;
(二)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頗族的。
第十七條 一方或者雙方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兩個子女的。
第十八條 依法生育子女中,經衛(wèi)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病殘兒醫(yī)學鑒定為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非遺傳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遺傳性殘疾,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但合計生育數(shù)不能超過三個。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