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關于福建省的產假新規(guī)定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關于福建省的產假新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福建省的產假新規(guī)定
現(xiàn)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此外,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晉升。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因此:
福建省產假:158-180天(計生條例尚未細化規(guī)定,什么情況適用158天,什么情況適用180,故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衛(wèi)計委)
福建陪產假:15天。
福建省的陪產假天數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已婚婦女24歲經上或職工雙方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經上)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享受135-180天的產假,夫妻為雙職工的,男方可享受7-10天的照顧護理假。只要符合條件,均可到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xù),再由單位上報主管部門審批?!陡=ㄊ∪丝谂c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
福建省的產假分類
(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yè)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1、懷孕期間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2、脯乳期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wèi)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wèi)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3、男方福利
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沒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男職工的休假問題請咨詢社會保障部門。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