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黨規(guī)是有多少章多少條(2)
第六章黨的干部
1、黨的干部及其本質(zhì)。
黨的干部,黨的事業(yè)的骨干力量,黨政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包含各級國家機關、群眾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擔任領導職務)
黨的干部的本質(zhì):黨章明確規(guī)定“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和國家的工作人員。黨的干部的本質(zhì)就是人民公仆。
馬克思最早稱掌握巴黎公社權力的人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無產(chǎn)階級奪取政權之后,必須采取堅決措施,防止國家工作人員“由社會公仆變?yōu)樯鐣魅恕?。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新增了黨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為對干部的要求載入黨的章程。
本章對干部的本質(zhì)、選拔任用標準、程序、干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等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第七章黨的紀律
什么是黨的紀律?
黨的紀律是一個政黨內(nèi)擁有制定黨內(nèi)法規(guī)權力的機關根據(jù)黨的章程制定和頒布的,運用黨紀處分的手段保障其實施的,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
黨的紀律,從它的內(nèi)容和涉及的范圍來說,主要有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群眾紀律,還包括宣傳紀律、經(jīng)濟紀律、保密紀律、人事紀律、外事紀律等。
本章對違紀黨員的處分的種類、處理程序作出了規(guī)定。
第八章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什么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簡稱“紀檢機關”,是維護黨規(guī)黨紀和管好黨的紀律及協(xié)助黨委管好黨風的專門機關,是黨的工作的重要部門。主要包括黨的中央、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派駐紀律檢查組。
本章對紀檢機關的設置、任務及上級與下級紀檢機關的關系等作出規(guī)定。
第九章黨組
1、什么是黨組?
黨組不是一級黨委,是上級黨的委員會在非黨組織中的派出機關。黨組成員由批準成立黨組的黨的委員會指定,黨組必須服從批準它成立的黨的委員會的領導,代表上級黨的委員會指導本機關和直屬組織內(nèi)黨的工作。這是黨組的特殊性質(zhì)。
2、什么是非黨組織?
是指除共產(chǎn)黨組織之外的其他組織。在我國這些組織包括:國家機關各部委、國務院直屬局的直屬經(jīng)濟管理機構以及人民團體;省、市、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機關的廳、局以及各人民團體;州(地)縣(市)政府、人大、政協(xié)、機關和政法部門以及各人民團體。
3、黨組與黨委的區(qū)別?
(1)黨委是按照黨章規(guī)定,由全體黨員大會或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chǎn)生的,而黨組則是由批準其成立的黨委指定的。
(2)黨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準接收黨員,而黨組沒有這個權利。
(3)黨委可以直接決定或批準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黨組一般不能直接決定或批準黨員的紀律處分。
(4)黨委可以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而黨組一般不能召開這些會議和選舉出席黨代表大會的代表。
(5)黨委向同級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并接受黨的上級組織的領導,而黨組則不是一級黨委,必須在批準它成立的黨委領導下工作。
4、黨組的特點。
(1)成員身份的雙重性,黨組成員一般都是有行政負責人的身份。
(2)對上負責的直接性。
(3)工作職責的專業(yè)性。
第十章黨和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的關系
1、為什么要特別提出黨和共青團的關系?
這是由共青團性質(zhì)所決定的。
2、黨和共青團是什么關系?
黨章第49條規(guī)定: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受黨中央委員會領導。共青團的地方各級組織受同級黨的委員會的領導。同時受共青團上級組織領導(簡單地講就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本章對共青團組織的性質(zhì)、黨與共青團的關系作出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