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判刑標注都有哪些
由于生活壓力的不斷提高,導致家庭暴力的事件不斷的上演,因此,在法律上,對家庭暴力的判刑標準是有規(guī)定的。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家庭暴力的判刑標準,希望能幫到你們。
家庭暴力的判刑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明確規(guī)定,婚姻法中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xù)性、經(jīng)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由此可知,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公婆媳、岳父母婿、兄弟姐妹、祖孫間及其他家庭成員間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及性暴力行為,是家庭成員中一方企圖用暴力控制另一方的濫施權利。其中,身體暴力是家庭成員一方對另一方身體的有形傷害行為;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員一方對另一方精神的無形傷害行為;性暴力是配偶間和其他家庭成員間以暴力形式強行性行為或變態(tài)性行為。按家庭成員的關系劃分,家庭暴力可以分為夫妻暴力、父母與子女間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對殘疾家庭成員的暴力等。
實施“家庭暴力”,根據(jù)情節(jié)和后果,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j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夫妻暴力是家庭暴力中最常見的一種,它是指夫妻之間一切形式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離婚的賠償標準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shù)?,根?jù)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shù)那趾ο笫侨松頁p害,賠償范圍是物質(zhì)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zhì)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chǎn)生的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于法官憑借司法經(jīng)驗,根據(jù)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jié)、常理、醫(yī)學鑒定等因素予以判斷。下面是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一些原則:
(一)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二)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另行起訴。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shù)?,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家庭暴力的表現(xiàn)特征
(1)主體雙方的親屬身份性。即施暴人與受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親屬身份關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婆媳等。其中受害者多為女性配偶、兒童和老人。
(2)暴力場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為行為場所。
(3)侵害的客體集中于身體、精神、性三個方面的人身權利。
(4)主觀上的故意性。即施暴人實施暴力行為,主觀上存在明確的日的性,過失行為不構成家庭暴力。
(5)客觀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積極的行為,如毆打、傷害、捆綁、禁閉、強奸等暴力行為,或者以暴力進行恐嚇、威脅、逼迫,也可以是消極的作為,如使受害人挨凍受餓、不準回家、不給治病等。
從動態(tài)的運行表現(xiàn)上看,家庭暴力的特征有:
(1)手段的多樣性;(2)行為的隱蔽性;(3)時間的連續(xù)性和長期性;(4)原因的復雜性;(5)外界介入的困難性;(6)受害程度的不可測定性。
防止家庭暴力的方法
(一)以宣傳教育為抓手,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
開展法制宣傳和家庭道德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的根本途徑,也是增強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有效手段。只有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識,幫助全民樹立良好的道德觀念,才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滋生和蔓延。相關部門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制觀念和道德觀念,最大限度地預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發(fā)生。
(二)要不斷提高婦女的主體意識
要消除家庭暴力,女性自身的努力也是必要的。各級婦女組織要教育廣大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自”精神,幫助廣大婦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正確的婚戀觀和道德觀,勇于同侵害自己權力的行為作斗爭。并使她們懂得,要斗爭就要掌握武器,這個武器就是法律。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應通過合法的途徑去解決,千萬不要以違法犯罪對違法犯罪,從而造成“本來是受害者變成犯罪者”的悲劇。
(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的調(diào)節(jié)功能和救助功能,突出社會干預原則
一是可以通過動員社會力量采取聯(lián)合創(chuàng)辦“婚姻家庭學校”、“家長學校”等形式做好廣大未婚青年的婚前教育及對家庭成員實施家庭倫理道德教育。二是可以舉辦以“調(diào)適家庭關系、消除家庭暴力”為主題的學習班,以挽救一些不必要破裂的家庭、減少部分社會問題,還原一些人完好的生活心態(tài)。三是可以設立傷情鑒定中心或設立家庭暴力投訴點,增加婦女尋求救助的途徑。四是可以建立健全心理障礙排解機制。通過增加心理咨詢機構和心理咨詢從業(yè)人員,改善人際交流條件,引導樹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種措施,增加心理障礙排解途徑,緩和人們的心理壓力,以冷靜處事。
(四)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傳媒和輿論的監(jiān)督作用
要大力弘揚平等、民主、文明、健康的家庭美德新風尚,既要教育人們認清封建思想流毒的嚴重性,又要教育人們了解資本主義各種思潮的危害性,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家庭倫理道德觀念。提高婚姻質(zhì)量,消除產(chǎn)生家庭暴力的土壤。相關單位可聯(lián)合通過開辦“弘揚家庭美德、制止家庭暴力”為主題的專題欄目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近年來涌現(xiàn)出來的各級“文明家庭”、“十佳之家”、“好家長”、“好婆媳”、“好兒女”等先進家庭典型,大力宣傳文明處理家庭矛盾問題的方式;對虐待殘害婦女的行為要及時曝光和譴責,對構成犯罪的暴力行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鞭撻丑惡現(xiàn)象,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婦女愛護婦女的良好道德風尚。
(五)要不斷提高婦女的經(jīng)濟收入
要千方百計幫助婦女增加收入,爭取經(jīng)濟獨立。要鼓勵婦女通過各種渠道,學科學、學文化,多掌握一些職業(yè)技能,拓寬就業(yè)領域,逐步實現(xiàn)家務勞動的社會化。婦女只有在經(jīng)濟上獨立了,才能擺脫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狀況。
(六)要完善立法,加大對家庭暴力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從立法上,對家庭暴力的定義、社會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濟、法律責任、證據(jù)收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執(zhí)法主體及其職責,方便操作。同時,通過法律手段加強對婦女人身權及相關權利的保護并嚴厲懲罰施暴者,通過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有效威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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