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工齡計算方法是什么
年假是根據(jù)勞動者的工作年限長短從而享受不同天數(shù)的帶薪休假福利,那休假的工齡是怎么計算的?計算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年休假工齡計算方法是什么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年休假工齡計算方法
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累計工作時間根據(jù)檔案、社保、勞動合同等確定。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這里的“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規(guī)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
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jù)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離職證明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另外,如果單位因某原因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情況下,在員工同意的基礎上,需要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如果遇到員工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企業(yè)也需要根據(jù)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shù)來支付年假工資報酬。
年假折算計算方法:(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shù)(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提醒,勞動法規(guī)定中,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帶薪年休假有多少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xù)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在新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
此外,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chǎn)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shù)多于其年休假天數(shù)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shù)少于其年休假天數(shù)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shù)。
帶薪年休假工資規(guī)定
(1)帶薪休假工資
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里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職工的正常工資。對于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shù)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2)應休未休的處理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于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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