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補助工資是怎么計算
帶薪休假是國家規(guī)定給職工享受的待遇,那休假的補助怎么規(guī)定的?工資的計算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休假補助工資是怎么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休假補助工資計算
1、職工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根據條例規(guī)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單位通過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職工休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等,均不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也就是說,上班獲得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出勤獎,休年休假一樣應獲得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這里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tǒng)計局第1號令關于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
3、年休假工資計算不同于加班工資計算。
在有的地區(qū)規(guī)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可以通過合同約定。國務院年休假條例明確規(guī)定年休假工資計算基礎為日工資收入,尤其要注意該條例強調了計算基數是工資收入而不是工資。企業(yè)不能通過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來約定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基數。因此,企業(yè)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資成本將遠高于安排員工休假。
帶薪休假對職工的規(guī)定
一、對于老員工的規(guī)定: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guī)或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并為“累計工作”時間。
《辦法》此項規(guī)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yè)的貢獻來確定的。
二、對于新入職的規(guī)定:
《辦法》還規(guī)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xù)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劉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
帶薪休假天數計算公式
公式一、
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余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
【法條規(guī)定】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公式二、
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當年度已休天數
【法條規(guī)定】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公式三、
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
【法條規(guī)定】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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