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選舉人的權利
黨員是構成政黨的基石和細胞。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黨員選舉人的權利,希望大家喜歡!
黨員選舉人的權利
(一)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jù)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fā)、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六)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七)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zhí)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黨員大會選舉辦法
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和《中國共產(chǎn)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1、中共靖江市口岸工作辦公室支部委員會委員由黨員大會選舉產(chǎn)生。
2、選舉工作由中國靖江市口岸工作辦公室上屆支部委員會負責,并指定1名黨員負責同志主持。
3、大會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和差額選舉的辦法。候選人按照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差額比例為應選人數(shù)的20%。
4、經(jīng)市級機關工委批準,中共靖江市口岸工作辦公室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應選名額為5名,差額1名。
5、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由全體黨員同志充分醞釀,并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意見和相應名額確定,提交大會選舉。
6、大會選舉時,參加選舉的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shù)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shù)的五分之四,方可進行。因故未能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7、選舉時,收回的選票數(shù)等于或少于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選舉有效。反之,則選舉無效,需重新選舉。候選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shù)的半數(shù),方可當選。如果得票超過半數(shù)的候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候選人得票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在票數(shù)相等的候選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如果得票超過半數(shù)的候選人少于應選名額,不足的名額可以在得票未超過半數(shù)的候選人中重新選舉產(chǎn)生。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jīng)半數(shù)以上到會黨員同意,也可以不再進行選舉。
8、選舉人有權對每位候選人表示贊成、不贊成、棄權或另選他人。填寫選票時,對所列候選人,贊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內畫“○”,不贊成的畫“×”,棄權的不畫任何符號。投不贊成票的可另選他人。如另選他人,請在另選人姓名欄內寫上另選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欄內畫“○”,不畫“○”的視為無效。投棄權票的不能另選他人。每張選票所選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超過應選名額的為無效票。選票一律用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填寫,筆跡要清楚,符號要正確。選票經(jīng)涂改后無效。
9、選舉設監(jiān)票人1名,計票人2名,由上屆支部提出建議名單,提交大會通過。已提名為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不得擔任監(jiān)票人、計票人。
10、投票時,按監(jiān)、計票人員、主席臺就坐人員、其他黨員同志的順序投票。被選舉人得票情況,由監(jiān)票人當場公布。當選人名單,由大會主持人宣布。
11、大會結束后召開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chǎn)生書記、副書記,明確委員分工,報經(jīng)市級機關工委批復后公布。
12、本選舉辦法由中共靖江市口岸工作辦公室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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