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公文寫作技巧
公文寫作,是指公務文書的寫作,是文件的擬稿工作, 它是機關制發(fā)文件的第一個工作環(huán)節(jié)。下文是事業(yè)單位公文寫作全攻略,歡迎閱讀!
事業(yè)單位公文寫作全攻略
一、領導指導性文件的特點
公文內容對規(guī)定受文者的行為具有強制約束力,有關下級機關及有關個人必須認真遵行;公文所針對的問題帶有一定的隨機性,涉及特定的問題、特定的人,一般不具有普遍性;
有效期一般不長,時過境遷公文即失去執(zhí)行效用;與規(guī)范性公文相比生效程序相對簡約,除決定、決議等之外,只要發(fā)文機關的法定代表對公文的效用予以確認(如簽發(fā)),即為有效;
在效用方面,一般“溯及既往”,即公文的效力所及不僅針對成文之后發(fā)生的有關事物和問題,而且包括成文之前發(fā)生的問題,受文者應根據(jù)作者要求糾正有關偏向,采取措施彌補不足。
二、指示
指示用于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用于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的指示的正文包括三部分內容:
一是行文的客觀依據(jù)或目的、意義;
二是具體的工作任務與安排,以及指示事項的意義;
三是對落實指示事項提出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如步驟、方法、時間安排、期限、政策界限、報告執(zhí)行情況的方式、時間等)。
這三部分內容可依以上次序陳述,也可先講事項意義及行文目的,然后分條列項對每一項具體任務和要求分別陳述。用于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的指示,其正文通常也有三個組成部分:
一是行文依據(jù)或該項工作活動的意義;
二是對開展各項活動指導原則的規(guī)定(禁止、糾正或倡導、要求以及有關政策界限);
三是在落實指示事項過程中的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等。
三、決定
領導指導性文件的一種,用于對重要事項和重大行動作出安排。決定在實踐中具有比較廣泛的具體用途,正文的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常見的組成形式有這樣兒種:
第一種最簡潔,通常只有一個自然段,幾句話。主要包括的內容是:誰,于何處,根據(jù)或為了什么,確定采取什么行動或措施。確定召開會議、人事任免、設立機構、參加或脫離組織的決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審定批準程序的決定常采用這種形式。
第二種比第一種稍復雜一些,主要有這樣一些內容:目的或根據(jù);對所針對事物或問題性質的分析、評價;有關措施(實施的對象、范圍、方法、注意事項等)。用于表彰或處分,命名,撤銷有關議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賦予、剝奪、免除有關對象的權利義務、能力的決定常采用這種形式。
第三種形式則更復雜一些,主要組成部分有:根據(jù)、目的、意義或原因;分條列項陳述有關措施的具體內容,必要時在各條項上附加小標題,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內容。這部分內容通常要寫出:措施的性質、種類以及實施的時間空間和人員范圍、步驟、方法、條件、組織領導保障、政治思想保障、與其他措施的關系、有關的政策界限、執(zhí)行要求等。用于確定實施重要政策的決定常采用這種形式。
第四種形式適用于確定并表明原則立場的決定。其特點是除了以簡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場、觀點之外,還有較多的議論、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講清道理,駁斥錯誤觀點。
四、通知
(一)頒發(fā)、轉發(fā)、批轉公文的通知
頒發(fā)(印發(fā))、轉發(fā)、批轉公文的通知的主要作用分別是完成有關規(guī)范性公文的發(fā)布生效程序(頒頒發(fā));擴大一部分公文的有效范圍并使之更加具體化(轉發(fā));使一部分公文升格賦予其在更大范圍產(chǎn)生效用的條件(批轉)。
這三種通知的正文都比較簡短,最簡單的形式就是指出誰,經(jīng)誰批準,為何原因,根據(jù)什么,制定了一個什么公文,現(xiàn)將公文發(fā)(轉發(fā))給誰,怎樣執(zhí)行 (或從何時開始施行)。稍復雜一點的就是在上述簡單形式的基礎上,對被印發(fā)、轉發(fā)的公文或其所針對的事物進行評價分析,說明意義,指出執(zhí)行中需注意的事項,或者對這些公文中的規(guī)定、要求等提出補充性意見。
這三種通知的標題式樣與其他公文稍有不同,一般為:(作者)+頒發(fā)或印發(fā)或轉發(fā)或批轉十(原文標題)+的通知。
(二)指示性通知
指示性通知用于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共同執(zhí)行的事項。這種通知的發(fā)送對象雖不只是下級機關,但因其內容為更高層次機關的指示精神,因而仍具指示性。
指示性通知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依據(jù)(客觀情況、上級要求等)或目的意義;上級指示的精神及其具體化,如政策規(guī)定,工作任務及安排;執(zhí)行要求及有關注意事項,如步驟、方法、時間要求、政策界限、報告執(zhí)行情況的方式與期限等。后兩部分內容常需以分條列項的方式表達,每條的開端大都以簡短文字對主要內容加以概括(主題句),其后再予闡述發(fā)揮使之具體化、明確化。
(三)知照性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轉達要求各有關方面周知(只需要知曉而不要求直接執(zhí)行)的事項。這種通知的發(fā)送對象更為廣泛,級別方面的限制也不嚴格,對下級對平級,甚至對一部分上級均可發(fā)送。
知照性通知的正文主要包括:形成該事項的過程、原因、根據(jù);事項的具體內容(性質、狀態(tài))。為簡化正文,有時以附件(如任免名單、公章印模、組織章程等)對事項的內容作細致交代。
知照性通知所涉及的事項主要是:成立或撤銷機構或組織;啟用或廢止公章;變更一些組織或刊物的名稱;任免干部;出版發(fā)行刊物等。
五、通報
表彰性通報用于表彰好人好事和介紹先進典型經(jīng)驗,其正文主要有三方面內容:先進事跡(人物、時間、地點、過程、結果)或經(jīng)驗(單位及所處的客觀條件、主要作法、規(guī)律性的認識等);評價分析(性質、意義、經(jīng)驗所在及適用的條件情況,經(jīng)驗中的不足及其原因等);決定事項(給有關單位或個人何種稱號或其他精神的、經(jīng)濟的獎勵),以及提出一些學習先進事跡、借鑒吸收典型經(jīng)驗方面的要求或號召等。
事故通報是批評性通報的一種,其正文主要包括:事故的概況(時間、地點、過程、結果等);對事故性質、原因以及后果的分析說明;提出防止類似事故的原則性要求、措施及各方面應記取的主要教訓。有時還包括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上述內容可以直接敘述說明,也可以轉發(fā)有關事故報告等公文的形式間接轉述有關情況(以這些報告等為附件)。
批評錯誤典型的通報用以批評壞人壞事以及有關單位或個人的錯誤,其正文主要有這樣一些內容:主要的錯誤事實(單位、人物、時間、地點、主要過程、結果等);分析評價(錯誤性質及原因、嚴重后果);對有關當事人的處理意見,以及要求各方面從中記取的教訓。有時還提出請檢查上報有無類似問題、匯總有關反映等方面的要求。
情況通報用以報道、傳達重要情況和有關精神,其正文有兩種組成方式,其中一種只對有關事實作客觀敘述;另一種除此外還對情況加以分析說明,有時還針對具體問題提出應采取何種對策的指導性意見。
六、批復
批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批復是一種被動的指示,是針對下級的請示而形成的,其正文主要有三方面內容:指明針對的來文(時間、發(fā)文字號、標題等),簡要交代形成答復意見的過程;應對方請求回答是否同意或批準對方要求,或應對方請求提出解決工作問題的指導性意見,如不能批準時,需說明理由,只部分同意或批準時,除說明理由外還要提出具體修正、補充的意見,應對方請求發(fā)表指導性意見時,具體寫法可參照指示或指示性通知;常以“此復”“特此批復”等結束,有時也以提出請對方復文的要求作結,如請對方匯報有關情況,答復有關疑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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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見公文寫作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