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規(guī)章制度管理條例
為了完善商場員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經濟效益,保證商場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促進商場的繁榮發(fā)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需要請假、調班、調休或離開崗位時,必須經過店長或督導批準同意。(請假時間達3天者需督導批準方可。)否則,將以早退或曠工論處。
2. 上班前應換好工作服并檢查個人儀容,衣著是否整齊規(guī)范,工作證有否佩戴,長發(fā)必須扎起,不準染異色發(fā),上班不準穿短裙、短褲、拖鞋。
3. 員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進入商場。員工必須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飯卡、如若丟失,按商場有關制度交納相關補辦費用。
4. 上班時間,員工不行做與本工作無關節(jié)事,更不許說臟話,靠商品、貨架、大聲喧嘩、吃零食等其它有損商場形象的行為。
5. 員工購物必須是當班員工幫忙買單并小票確認簽名。
6. 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突發(fā)事件的應急工作。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熱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顧客。優(yōu)質服務,提高工作質量,增強凝聚力,提高銷售營業(yè)額。
8. 嚴禁將背包、行李及各種包裝袋帶入商場,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好。員工的水杯統(tǒng)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員工用品必須貼有商場相關標記簽字樣方可帶入賣場,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將商品帶出商場。
10. 嚴禁在商場內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取笑顧客及其它損害他人的行為。
11. 嚴禁在商場及倉庫內吸煙、亂丟煙頭、火種等。
12. 員工要認真配合保安人員共同防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防范意識。
13. 不準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場的商品(物品),否則將作盜竊論處。
14. 員工有權利和義務對,人竊取及其他有損商場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商場將對該員工身份進行保密,并給予相應獎勵。
15. 商場各部門員工,都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統(tǒng)一安排,如對管理人員的管理方法執(zhí)有不同意見者,可以書面形式向督導或公司反映。
16. 員工上班時間有事外出者,必須經店長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17. 聘用的員工必須按本商場的《招聘制度》辦理好一切入職手續(xù),再由商場人事部組織上崗前培訓。主要培訓員工的紀律性、組織性及其吃苦耐勞精神;了解商場的有關制度;商品基本知識、禮儀道德、服務規(guī)范等,培訓時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 超市員工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