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guī)章制度具體內容
第一章計算機的管理與使用
第一條 管理部門:
1.PC以上檔次的計算機管理部門為行政部。
2.過程控制的計算機(主要指單板機)管理部門為技術部。
第二條 管理員職責:
1.負責計算機使用的長遠規(guī)劃;
2.根據資金的安排,負責機器及外圍設備的計劃、采購;
3.負責軟件的開發(fā)規(guī)劃制定,組織開發(fā)成果鑒定;
4.與培訓部門共同組織計算機技術培訓工作;
5.對分散使用的計算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三條 硬件使用:
1.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規(guī)定機型、外設 使用;
2.軟件開發(fā)等上機時間較多的部門,可以申請配置機器;
第四條 軟件管理:
1.各部門需使用的應用軟件,應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2.應用軟件的開發(fā)分為自動開發(fā)、協(xié)作開發(fā)、委托開發(fā)三類;
3.行政部負責與其他公司在有償或對等的基礎上進行軟件交流。
第二章 軟件開發(fā)任務書的編制與審批
第五條 任務書的編制依據:
1.公司對軟件開發(fā)的總體要求以及項目的具體要求;
2.各部門要求開發(fā)的項目;
3.設備及軟件開發(fā)人員的任務。
第六條 任務書內容:
1.軟件名稱;
2.軟件的預定技術性能;
3.軟件的操作環(huán)境;
4.更高層次軟件對開發(fā)軟件的要求;
5.源程序文件;
6.設計組織機構、人員安排、協(xié)作部門情況;
7.經費預算。
第七條 任務書的審批:
設計任務書編制完成后,由行政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議,認定實行后,由行政主管批準實施。
第三章 軟件鑒定
第八條 鑒定的基本要求:
軟件全部開發(fā)完成后,需經三個月到一年的實踐運行(視軟件復雜程度),才能申請鑒定。
第九條 鑒定資料:
軟件鑒定前,必須向鑒定小組提供下述資料(其中3項資料各二份):
1.設計任務書;
2.軟件實現的功能;
3.使用機型對外存外設的要求和軟件所需的支持環(huán)境;
4.軟件設計的流程圖;
5.源程序文件;
6.數據庫結構;
7.標準化室審議報告;
8.用戶意見書。
第十條 鑒定小組的組成與鑒定程序:
1.鑒定小組由總經理和行政部、技術部、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
成,總經理擔任組長;
2.鑒定的議程:
(1)軟件設計者對軟件的介紹;
(2)宣讀標準化審查報告;
(3)用戶代表發(fā)言;
(4)操作示范;
(5)討論鑒定結果及提出進一步修改的建議;
(6)通過鑒定報告,并由鑒定小組成員簽字。
第十一條 鑒定后的工作:
1.整理資料、存檔;
2.將鑒定會的意見反饋到各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 軟件的維護與完善:
1.軟件開發(fā)人員對開發(fā)的軟件要經常維護和不斷完善,并對軟件操作者和后續(xù)開發(fā)人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2.軟件開發(fā)人員年底應向計算機管理人員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單。
第四章 機房管理
第十三條 凡與計算機有關的業(yè)務聯(lián)系由行政部負責接洽,機房管理工作也由企管部負責。 :
第十四條 進入機房工作前,要認真填好上機申請表,經主管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上機操作。
第十五條 外?咳嗽幣蜆ぷ饜枰??牖?渴保?匭胗尚姓?堪燉砩笈?中??
第十六條 參觀機房由行政部安排,參觀者進入機房后應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亂動機房內設施。
第十七條 進入機房必須換鞋,在機房內嚴禁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自覺維護室內清潔衛(wèi)生。
第十八條 軟件復制須經有關軟件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