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作弊通報范文
考試作弊通報范文
考試作弊既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也是對別人的不尊敬。對其他真正用心付出過的人很不公平 ,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guī)砜荚囎鞅淄▓蠓段?,供大家參?
考試作弊通報范文一
何xx(學號:2007441283),我校建筑工程學院工程管理專業(yè)2007級工管普200xx01班學生。20xx年2月21日該生在《大學英語 Ⅲ》考試中請同學羅xx代考。
羅xx(學號:2007441289),我校建筑工程學院工程管理專業(yè)20xx級工管普20x-01班學生。20xx年2月21日該生在《大學英語Ⅲ》考試中代同學何小東考試。
根據(jù)《重慶科技學院考場規(guī)則》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該二名學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后作出。
特此通報
xxf科技學院
教務處
3月27日
考試作弊通報范文二
各教學系部、班級:
為彰顯考試的公平公正,踐行誠信教育,現(xiàn)在對2016—2017學年期末考試學生違規(guī)情況通報:
2016級注會1班 洪xx(夾帶考試資料作弊)
2016級注會1班 王xx(替考)
2016級注會1班 陳xx(找人替考)
2016級注會2班 尹xx(英語B級 夾帶考試資料作弊)
2016級注會5班 張xx(夾帶小抄)
2016級注會5班 楊xx(使用手機)
其中,王,陳兩人在考試過程中串通替考,其情節(jié)嚴重。違反了《南華工商學院學生手冊》違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作弊及其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因情節(jié)極其嚴重,影響惡劣。學校將按照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具體情況請留意南華工商學院校風校紀委員會處理為準。
其中,洪、尹、張、楊等人,違反了《南華工商學院學生手冊》違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一款【凡考查、考試、補考作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請團總支、學生會、助理團各部門展開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組織部門請照章程,開除清退出部門處理,取消評優(yōu)評先、獎助學金評選資格,以上行為將記入學籍檔案存檔。
財務金融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年1月9日
考試作弊通報范文三
學院廣大師生:
茲有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汽車工程系15汽車營銷1班黎桂星同學,在2016-2017學年期末《科技應用文》考試中,利用手機作弊。
根據(jù)惠州經(jīng)濟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第三十條規(guī)定,給予黎桂星同學批評通報。希望廣大同學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守考試規(guī)則,營造良好考風考紀。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年一月九日
考試作弊通報范文相關文章:
2.學校作弊通報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