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意見回復(2)
專利審查意見回復范文三
一、獨立權利要求1具有創(chuàng)造性
(一)權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
1. 確定最接近的對比文件 審查員引用了對比文件1(CN101024489A,以下簡稱D1)和對比文件2(CN1431143A,以下簡稱D2)。D1與本發(fā)明領域接近,且披露了本發(fā)明的部分技術特征,因此將D1作為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
2. 權利要求1相對于D1的區(qū)別技術特征和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
將本申請權利要求1與D1相比較可知,本申請的負荷可控式多通道液態(tài)燃料氣化燒嘴與D1所公開的液態(tài)燃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氣燒嘴的區(qū)別在于:
A、權利要求1限定了一旋流器和一燒嘴冷卻系統(tǒng);該中心通道內設有旋流器,該旋流器的外徑與該中心通道的內徑相同,該旋流器包括若干旋流葉片;
B、權利要求1限定了一第三燒嘴外環(huán)噴管、一第三燒嘴外環(huán)噴頭、第三燒嘴外環(huán)噴頭為一個截頭的錐管;該第三燒嘴外環(huán)噴管套在該第二燒嘴外環(huán)噴管外形成了以第三外環(huán)通道;
C、該第三燒嘴外環(huán)噴頭具有一第三燒嘴外環(huán)噴頭外側傾角τ;該第二燒嘴外環(huán)噴口端面之間的距離h3為0≤h3≤60mm。
在進一步論述前,先進一步解釋一下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
關于技術特征A
權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內設有旋流器,使中心通道的氣流旋轉形成旋流,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燒嘴整體的霧化性能,對液態(tài)燃料的霧化更加充分(參見本申請說明書第3頁0027段最后第2行)。而權利要求1的燒嘴冷卻系統(tǒng)可以保證冷卻效果,使燒嘴不被燒壞,提高壽命。
D1中,在兩個環(huán)形通道中設置導流塊13和14,中心通道沒有附加任何旋流裝置的截頭錐體,主要借助于由外向內的方式提高霧化效果。而且由于導流塊13和14分別設置在中環(huán)通道和外環(huán)通道,這兩個通道都是環(huán)形的,為了匹配形狀,導流塊13和14也需要設置成環(huán)形,增加了加工難度。以導流塊13為例,其設置在中環(huán)通道8中,需要同時與燒嘴中心導管4以及燒嘴中環(huán)導管5配合。裝配時導流塊13的內外環(huán)面必須同時與了兩個導管同軸配合,才能安裝進中環(huán)通道8內,這無疑增加了加工難度和裝配難度。
關于技術特征B
權利要求1形成了第三外環(huán)通道,通過第三外環(huán)通道內通入保護氣,保護燒嘴中間的霧化和混合反應。而且,意外發(fā)現(xiàn)通過調節(jié)保護氣的比例,流速可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參見本說明書第3頁0027段倒數第2行)。
所以技術特征B的效果是保護燒嘴中間的霧化和混合反應,可以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
區(qū)別技術特征C 權利要求1還設置了外側傾角τ;優(yōu)選了該第二燒嘴外環(huán)噴口端面之間的距離h3為0≤h3≤60mm。由于燒嘴端面形成錯位,可有效提高霧化混合效果,但不宜過大,過大將導致分層射流,混合和霧化效果均受較大影響。
所以技術特征C的效果是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的同時保證分層射流,混合和霧化效果。
綜上所述,本技術方案相對于D1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冷卻燒嘴,以不同的方式提高霧化效果,;可以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且同時保證了分層射流,混合和霧化效果防止燒嘴被燒壞,增加燒嘴壽命,且減少加工難度和裝配難度。
3.權利要求1中的技術方案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非顯而易見的。
D2所述的燒嘴以天然氣為原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氣,其主要為氣-氣混合過程,設置有氣化劑(氧氣)通道(通氣化劑(氧氣))、氣化劑(氧氣)環(huán)隙通道(通氣化劑(氧氣))、天然氣通道(通天然氣)和蒸汽通道(通蒸汽)。工作時,四個通道的氣互相混合反應,特別是蒸汽作為反應介質,抑制天然氣裂解產生碳黑(參見D2說明書第2頁第2段第6行)。
首先, D2中雖然具有四通道結構,包括蒸汽通道,但是可以知道的是,該四通道結構是屬于燃燒功能部分,也就是說,D2的四個通道是必須設置在一起,燒嘴才能燃燒的。而D1和本發(fā)明中的三通道結構(中心通道、第一外環(huán)通道、第二外環(huán)通道)也是屬于燃燒功能部分,本發(fā)明的第三外環(huán)通道僅屬于輔助作用的通道,其并不屬于燃燒功能部分。所以D2中作為燃燒功能部分的蒸汽通道,并不能從四通道結構整體上割離開來,也不能等同于權利要求1中起輔助作用的第三外環(huán)通道。實際上,D2中并沒有記載起輔助作用的通道。
權利要求1中的第二外環(huán)通道用于噴射保護氣,來保護燒嘴中心的反應。而在D1和D2中,燒嘴中心的反應都是暴露在外界的。而D1和D2中也可以看到,設置的通道都是為了噴射氣化劑、燃料等反應介質,并沒有記載過設置通道,來噴射反應介質以外的介質。單純結合D1和D2并不能想到,通過設置通道來噴射保護氣的。
而且,權利要求1設置了第二外環(huán)通道噴射保護氣保護的同時,也可以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從而減少了燒嘴的磨損。本領域技術人員在解決燒嘴磨損的時候,通常有非常多的現(xiàn)有手段。比如可以采用更耐熱的材料,這樣材料就不易燒壞,磨損變少。也可以優(yōu)化結構參數,比如噴頭的收縮角等參數來解決磨損問題。所以在非常多的現(xiàn)有手段中找出一可以實施于本方案的,且效果很好的手段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保護氣通常是起到保護,隔絕外界的作用,本領域技術人員不可能想到其減少磨損的效果。
然后,D2中明顯記載了“蒸汽作為反應介質,抑制天然氣裂解產生碳黑”。而D1是液態(tài)燃料燒嘴,其燃料當中是不具有天然氣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是不具有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他看到D2后明確記載了蒸汽通道作為反應介質,用于抑制天然氣裂解產生碳黑后,他必定認為該蒸汽通道的作用是提供燃燒用的介質。而本申請和D1都是液態(tài)燃料領域,只需要三通道
就能提供所有的反應介質,其本身也不需要額外的通道提供反應介質。本領域技術人員也不會有動機將該蒸汽通道運用到液態(tài)燃料燒嘴領域。D1的申請是在2007年,距離D2的公開2003年,已經有4年了,這4年后,本領域還是使用三通道結構,可見其領域差別大,結合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在D2沒有記載過區(qū)別技術特征B能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且同時保證分層射流,混合和霧化效果,且D2暗含了其需要用在天然氣燒嘴領域的情況下,D2不存在將區(qū)別技術特征B運用到D1的技術啟示。而設置技術特征B也并非本領域慣用手段,從D1和本申請背景技術可以看到,本領域慣用手段就是三通道結構,從未有過四通道結構。
而且權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內設有旋流器,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燒嘴整體的霧化性能這樣簡化了結構,減少了成本和裝配難度。權利要求1由于設置了保護氣通道,所以要避免旋流對保護氣產生的影響,采用由內向外的方式旋流。而D1沒有設置保護氣,其采用常規(guī)設計不會有任何影響。即使在D1上加設保護氣通道,這時導流塊14就緊鄰在保護氣通道旁邊,導流塊14產生的氣旋必定會擾亂,甚至吹散保護氣,而一旦保護氣無法包裹住燃燒介質,那也就起不到保護的作用,更別提控制火焰了,所以并非是簡單結合就能實現(xiàn)的。
最后,區(qū)別技術特征C還設置了外側傾角τ;優(yōu)選了該第二燒嘴外環(huán)噴口端面之間的距離h3為0≤h3≤60mm。實際由于燒嘴端面形成錯位,可有效提高霧化混合效果,但不宜過大,過大將導致分層射流,混合和霧化效果均受較大影響。而D2采用天然氣,其是不需要霧化的,由于沒必要,D2也沒記載相應的h3優(yōu)選范圍。所以現(xiàn)有技術不存在將區(qū)別技術特征C運用到技術啟示,而設置技術特征C也并非本領域慣用手段。
綜上所述,獨立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D1并結合其他現(xiàn)有技術也是不容易想到的,具有非顯而易見性,故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
(二)權利要求1具有顯著的進步
本技術方案提供了以不同的方式提高霧化效果,且減少加工難度和裝配難度;可以改變氣化火焰的溫度和形狀,且同時保證了分層射流,混合和霧化效果。因而獲得了有益的技術效果,具有顯著的進步。
綜上所述,獨立權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具備《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的創(chuàng)造性。
二、從屬權利要求2-9具有創(chuàng)造性
在獨立權利要求1具備創(chuàng)造性的情況下,其從屬權利要求2-9也必然具備創(chuàng)造性。
衷心希望通過本次的答辯,能使本專利申請盡快授權。再一次感謝審查員的辛勤勞動!由于我們專利申請經驗有限,答復難免有不足之處,因此懇請審查員諒解,如有措辭不當的
地方,也請見諒。
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電話與代理人薛琦或者楊東明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1-51797198,或者代理人何橋云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1-51791460。
專利審查意見回復(2)
上一篇:轉預備黨員推薦人意見
下一篇:專家組評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