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參加宗教活動承諾書3篇
對于非法宗教活動不參與做一個承諾,本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不參加的宗教活動承諾書,僅供參考。
不參加宗教活動承諾書一: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堅持和民族共同團結(jié)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在維護祖國統(tǒng)一,旗幟鮮明的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強烈譴責暴力恐怖行徑。鐵干里克氣象站全體干部職工鄭重承諾不參加宗教活動,自覺維護民族團結(jié),堅決同非法宗教活動做斗爭出以下承諾:
1、我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崇尚科學,宣傳無神論,反對有神論和封建迷信; 2、我無論何時何地不做如下宗教活動:念經(jīng)、講經(jīng)封齋、做乃麻孜、燒香、拜佛均視為參加;自覺踐行“愛國愛疆、團結(jié)奉獻、勤勞互助、開放進取”新疆精神;
3、我不允許向未成年人宣傳宗教教義,不安排或縱容子女參加宗教活動,知道其他教職工或?qū)W生參加宗教活動及時向有關(guān)領(lǐng)導反映;不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飾;
4、我不傳謠、不信謠、不上當;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民族團結(jié);不做不利于民族團結(jié)、祖國統(tǒng)一的事,不說不利于民族團結(jié)、祖國統(tǒng)一的話;
5、我充分認識”三股勢力”的反動本質(zhì),堅決同”三股勢力”作斗爭。
6我不閱讀、書寫、印發(fā)、銷售、張貼、保管宗教語錄、宗教書刊及宗教宣傳品,不收聽宗教廣播;
7、我不向宗教場所捐款、捐物,也不能接受宗教教職人員贈送的禮品;
8、我如有違反以上條款,甘愿接受處罰。
承諾人簽名:
xx年x月x日
不參加宗教活動承諾書二:
根據(jù)喀什地區(qū)教育局《關(guān)于認真學習“11名維吾爾族大學生的公開信<我們,不會再沉默>的通知》的通知,為了能使廣大教職工進一步認清“三非”(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宣傳品、非法宗教網(wǎng)絡(luò)傳播)的危害和本質(zhì),自覺抵御并能夠做到主動檢舉揭發(fā)非法宗教活動,特制訂全體教職工公開承諾及責任書如下:
一、教職工要樹立強烈的正義情懷和對祖國的熱愛之情。
二、教職工要強化自學意識,強化黨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學習,自覺踐行“愛國愛疆、團結(jié)奉獻、勤勞互助、開放進取”新疆精神。
三、在任何時刻都清醒地認識到:堅決抵制邪惡極端,與極端思想作斗爭。
四、做到“六個不”
1、不參與“三非”活動,承擔引領(lǐng)一個家庭的重要責任,管好自己、家庭和親屬,自覺抵御宗教極端思想影響;
2、不向?qū)W校提出過宗教活動的要求,不在工作期間過宗教生活;
3、不著宗教色彩濃厚服飾,做到著裝得體、舉止文明;
4、不參與地下講經(jīng)活動,家庭成員不參與非法學經(jīng)活動;
5、不瀏覽、不下載、不轉(zhuǎn)發(fā)、不傳播非法宗教宣傳品和非法宗教有害信息、視頻等;
6、不受任何人扇動蠱惑教唆參與任何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恐怖活動,積極舉報“三非”案件。
五、對發(fā)生在身邊的符合 “非法宗教活動26種”表現(xiàn)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動要積極大膽及時舉報,對宗教氛圍濃厚、婦女帶面紗、青年留胡須情況要及時上報。
六、禁止在伊斯蘭齋月期間封齋。
七、以上承諾書要求教職工確認了解并保證遵守。
承諾人(責任人):
簽訂日期:xx年x月x日
不參加宗教活動承諾書三:
根據(jù)烏蘇市第四小學傳達抵制非法宗教活動的文件,開展“抵制非法宗教 活動、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主題活動要求,為了能使廣大師生進一步認清非法宗教活動的危害和本質(zhì),自覺抵制并能夠做到主動檢舉揭發(fā)非法宗教活動,特制訂班級及各任課教師公開承諾及責任書如下:
一、牢記黨中央明確提出的“當前影響新疆穩(wěn)定的主要 危險是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這一重要論斷。
二、班級學生及老師要強化自學意識,強化黨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學習,自覺踐行“愛國愛疆、團結(jié)奉獻、勤勞 互助、 開放進取”新疆精神。
三、認清非法宗活動屢禁不止,成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 的溫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動從事分裂破壞活動,是當前民族 分裂主義的主要特點。她們披著宗教的外衣,利用群眾樸素 的宗教感情,煽動宗教狂熱,鼓吹“圣戰(zhàn)” ,宣傳分裂思想, 培植民族分裂勢力,干預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騷亂,哪 里非法宗教活動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寧。
四、在任何時刻都清醒地認識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場所 內(nèi)或者個人按宗教習慣在自己家里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都是合法的。
五、在本班積極的宣傳不能參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動,并積極引導全體師生自覺抵制非法宗教活動,倡導大家共同維護宗教領(lǐng)域和諧穩(wěn) 定。
六、對發(fā)生在身邊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動 26 種”表現(xiàn) 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動要積極大膽及時舉報,對宗教氛圍濃 厚、婦女帶面紗、青年留胡須情況要及時上報。
七、嚴禁在假期縱容、引導子女參與詭秘的地下教經(jīng)活 動。
八、禁止在伊斯蘭齋月期間封齋。
九、對以上行為和無端散步破壞民族團結(jié)、傷害民族感 情的言論的人員按照程序法規(guī)嚴懲不貸。
十、以上承諾書要求師生確認了解并保證遵守。 班級:烏蘇市第四小學三年級(6)班
承諾人(責任人) :王忠剛
簽訂日期: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