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方工程是冶金業(yè)的術語,那么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按國家《勞動法》《經濟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市政廣場(中心廣場)土石方平場工程承包合同協(xié)議如下:
一、工程承包內容: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內容(土方開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壓52767立方米、棄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場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點:宜賓市市政府對面。
三、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技術要求:乙方按設計圖紙和現(xiàn)行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及項目部(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土方運輸過程中的道路維修、衛(wèi)生由乙方自行負責搞好。
五、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項目部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項目部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項目部一經發(fā)現(xiàn),應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程量的計算:以施工圖紙挖方工程量計算(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施工中,發(fā)生工程量增減和新增工程時,經項目部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后簽定補充協(xié)議。棄土地點施工現(xiàn)場南邊場外就近棄土、紅番棄土場棄土,土方堆積高度按規(guī)劃設計規(guī)定的高度以下。
七、價格: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干(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碾壓、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綜合單價人民幣6.10元/m由乙方自負盈虧包干施工。
八、施工現(xiàn)場內的障礙物(含房屋搬遷、水電拆遷)由甲方負責清除,決不影響乙方施工。施工現(xiàn)場紅線以外棄土場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因素由甲方解決。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標準,若違反相關規(guī)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工期:以40個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誤一天,甲方將對承包人處以2000 元的罰款)。若發(fā)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順延,但應由甲方簽證。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損失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由甲方負責承擔損失費。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按到甲方進場通知即入進場施工。甲方首次預付機械油料費10萬元(進場三天內付款),每10天以工程進度付款50%。工程竣工并通過驗收后,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在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后7日內甲方支付75%的工程款。3個月內甲方付清乙方余款。
十二、結帳方式:乙方以機械油料費和工班工人工資表方式向甲方結算。
十三、保證金:在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5000元保證金給甲方,工程驗收合格后退還(無息)。
十四、違約責任: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如有單方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未違約方的一切損失,另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給未違約方。如有爭議按國家《勞動法》和《經濟合同法》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負責人: 工程負責人:
現(xiàn)場負責人: 現(xiàn)場負責人:
年 月 日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決定將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間”項目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間項目
1.2工程地點:玉溪市中心城區(qū)玉水河畔
1.3工程內容: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間項目的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之全部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土石方開挖、鑿除、修邊、場內轉運、場外運輸、倒土場費用、道路清理、協(xié)調當?shù)卣P系等等。
2、工程承包范圍
2.1包括圖紙、標單所示之全部土石方工程,含一切人工、材料、機械設備、折舊、工程管理、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檢測費及稅費、利潤等。稅金由乙方承擔,甲方在結算時代扣代繳。工程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2.1.1地下室基坑挖、鑿土石方并外運,工程量按圖紙所示面積乘以實際開挖深度計算。
2.1.2開挖深度按現(xiàn)場甲方要求。
2.1.3所挖、鑿土、石方類別乙方在報價時自行考慮,所報綜合單價視為挖、鑿土石方綜合單價,實際施工時不再因現(xiàn)場任何實際情況調整綜合單價。
2.1.4外運距離及倒土場乙方自行考慮,其費用一并計入報價的綜合單價中。
2.1.5根據(jù)甲方需要,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土場進行堆土且乙方中標單價仍然維持原價,不另計任何費用。
2.2本合同為閉口單價合同。乙方報價書中的綜合單價為固定綜合單價,不隨市場人工、材料、機械、燃料等的變動而變動。
3、合同工期
3.1本工程工期為 天。
3.2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工期相應可以順延,但不計任何停工費用及其他任何補償費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并承擔違約金50000元/天,工期不予延長。
3.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不可抗力、惡劣天氣(依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可停止工作)及由此產生影響達二天以上的;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即可辦理延期要求,延展工期由甲方核定,乙方不得異議。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須承擔延期違約金,延期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違約金為工程總價的千分之五,工期違約金限額為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五。
4、施工質量要求
4.1土石方開挖須按甲方審定的施工組織要求分區(qū)分層開挖。
4.2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3乙方對工程質量有異議時,應先請甲方代表解釋,若仍有重大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時,由雙方根據(jù)責任分別承擔。
5、合同綜合單價:
本合同綜合單價為: 元/立方米。
6、合同文本及解釋
6.1合同文本包括:
6.1.1本工程投標須知
6.1.2本合同含契約條款及附加條款、補充說明、施工圖。
6.1.3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
6.1.4確定工程造價的施工圖紙、經批準的變更及修改通知。
6.1.5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技術要求。
6.1.6投標前澄清解釋文件
7、甲方職責
甲方在開工前提供開工條件,開工后按照工程施工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甲方委派 張啟勝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協(xié)議履行,對工程工期和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聯(lián)系電話: 15096785780 。
7.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7.3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資料。如由于乙方措施不當,管理不善造成地下管網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和損失。如工程地質或地下管網資料與實際不符而造成地下管網損壞影響施工正常進行,乙方需提供非乙方責任的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