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樣本(2)
第7條 獎懲措施及違約責任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工程,如工程驗收未達到合格等級的,乙方負責返工并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并對乙方處以返工工程量雙倍的罰款。
(2)若乙方在履約期間出現以下情況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乙方對每次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甲方從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a 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不到位時;
b 未經甲方批準,擅自更換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
c 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兼任非本項目的任何職務(甲方同意的除外);
d 甲方要求乙方替換施工中的不法人員,而乙方不予替換時。 e 乙方配備的主要管理人員不能滿足履行本合同條件的要求,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未能及時更換或增加人員。
f 乙方現場的機械設備數量明顯不足,又不按甲方要求及時增加機械,導致工程進度滯后的。
g 乙方擅自邀請設計人員到現場踏勘,提出設計變更的。
h 本條約定不得阻止甲方行使本合同或法律提供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也不影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3)乙方出現下列情況,則項目的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承擔違約責任:
a 書面通知甲方其已終止建設工程,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施工; b 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四十五日歷天內恢復建設工程施工;
c 未經甲方許可在竣工前停止建設工程;
d 未經甲方許可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項目場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或設備。
第8條 其它
(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按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辦理。
(2)如雙方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解決不了時,向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3)本合同壹式拾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約定事項,雙方協(xié)商解決。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回購價款付清后合同廢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道路工程建設施工合同范文二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廠區(qū)道路工程
工程地點: 江蘇盛澤鎮(zhèn)新東村
工程內容: 毛石路基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外經貿蘇府資字[2002]4521號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包工包料,50cm厚毛石(含碎石嵌縫震動壓實),10cm厚小道碴震動壓
實,路基長約3000米,寬約15米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03年3月8日
竣工日期: 2003年5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2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現行質量驗收規(guī)范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約壹百伍拾萬 元(人民幣)¥: 約1500000.00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03年 3 月 4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盛澤鎮(zhèn)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訂之日 后生效。
發(fā)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道路工程建設施工合同范文三
發(fā)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托縣地區(qū)實際情況,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政協(xié)辦公樓室內維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托縣政協(xié)辦公樓
工程內容:樓內墻面,天棚刮膩;鋼窗維護刷漆,辦公室、會議室門拆舊換新;地面鋪磚維修;衛(wèi)生間整體改造;燈具等電器拆舊換新;線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開 工 日 期: 2008 年 09 月 01 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08 年 12 月 01 日
預計合同工期:90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價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總承包形式;
(二)合同價款:根據甲方現場工程量預估和定額預算,預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結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體工程內容:根據甲方按需求現場指定位置項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現場工程簽證的工程量執(zhí)行結算工程造價。
四、發(fā)包人(甲方)責任:
依照合同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責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積極組織施工;
2、 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項目;
3、遵守施工現場環(huán)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工地。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支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嚴 格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嚴格執(zhí)行建筑工程強制性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經質檢部門或 甲方、監(jiān)理代表檢驗的隱蔽工程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應當檢驗而未進行檢驗的原材料 不準提前使用。(鋼材必須使用包鋼等大廠材料,水泥必須使用正規(guī)廠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開工后,按工程進度付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并結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質量保修
按照國務院1999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的規(guī)定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時交工,工期順延,情況嚴重的另行議定。
十、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
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
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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