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合同(2)
土石方工程合同
土石方工程合同范文3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委托乙方承建土石方開挖工程。為明確雙方各自的相互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特訂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信守遵循。
第一條、 工程名稱:泰興市學院路保障性安置房一標段工程地點:泰興市學院路躍進河以南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內(nèi)容:土石方開挖工程(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按甲方提供的標高,進行編制施工方案,承包施工,包括施工區(qū)域內(nèi)的開挖、淤泥開挖、場內(nèi)外土石方外運及處理,完工后的場地清理以及有經(jīng)驗的承包人根據(jù)實際情況可推斷出的為完成此項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第三條、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機械設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包稅費、辦理政府部門有關報批手續(xù)、包驗收、稅金、包場內(nèi)運輸?shù)缆芳皥龅貎?nèi)外的清洗清理等。
第四條、 工期與進度
4.1.本工程從開工到竣工驗收通過的絕對工期為: 個日歷天(包含節(jié)假日在內(nèi));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如因甲方原因推遲開工日期的,則以甲方發(fā)出的開工令中的開工日期為準,乙方同意無條件接受并按時進行開工。
4.2.開工前,由乙方提供具體施工方案,并提供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報送甲方、監(jiān)理審核,施工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甲、乙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應在三天內(nèi)向甲方提出書面工期順延,經(jīng)甲方書面授權的代表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后,工期可作相應順延。工期是否順延規(guī)定如下;
4.2.1.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下雨等天氣因素影響,造成無法施工連續(xù)8小時以上,經(jīng)甲方及監(jiān)理方簽字蓋章確認后,可予以順延工期;
4.2.2.不可抗力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jīng)甲乙雙方簽證蓋章認可后,可進行調整;
4.2.3.如乙方未按時提出順延工期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工期簽證的權利;
4.2.4.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施工不能持續(xù)進行而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誤可以相應順延,停工期間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4.2.5.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勞動力不夠、機械設備數(shù)量不足,材料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時,甲方有權采取勞動力支援、機械設備支援、管理人員支援等補救措施來保證本工程工期控制點的完成,由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并在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
5.1.工程質量標準、行業(yè)標準及本合同要求的合格標準;
5.2.質量驗收及評定標準執(zhí)行國家及省市相關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5.3.除以上質量要求外,必須滿足甲方要求。
第六條、合同價款
暫定總價:小寫¥: 元,人民幣大寫: 元(投標人所報單價為含稅單價,不得因任何原因進行調整,工作量按實調整)
第七條、付款方式
7.1.根據(jù)投標人自行報價方式填寫:
7.2.乙方在申請進度款/結算款時應同時提供工程所在地稅務機構認可的合規(guī)稅票,甲方通過銀行劃賬或支票方式支付款項。
7.3.工程款分為進度款、結算款,乙方應按支付的進度節(jié)點申報,只有具備支付條件時,甲方才支付工程款。
7.4.所有工程款項都必須由乙方提出申請,并報送進度表給甲方審核后支付。
第八條、計價與計量
8.1.計價范圍:土石方開挖、回填及外運
8.2.計價方式: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確定的綜合單價,結算時不做調整。工作量以實際測量為準(具體詳見報價單)
8.3.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措施項目費、稅金、余土外運所涉的所有風險及費用、不可預見費以及本工程所測算的風險金(包括風險金及政府相關收費等)等全部費用,結算不作任何調整,地下土質情況、回填處工作面不足等一切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結算
9.1.乙方在完成承包方位內(nèi)工程后,乙方應按照甲方預結算工作規(guī)程向甲方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報告》以及完整合格的結算依據(jù)資料,甲方在收到機房遞交的《最終結算申請報告》及合格的結算依據(jù)資料后30天內(nèi)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反饋給乙方,由雙方共同完成最終就算后,由甲方出具《最終結算審核報告》作為最終結算支付的依據(jù)性文件。乙方未能向甲方遞交《最終結算審核報告》及完整合格的結算依據(jù)資料,造成工程最終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最終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2.乙方的最終結算送審,無論是經(jīng)甲方還是經(jīng)甲方委托的單位審核,若審核的核減幅度超過5%(含5%)時,甲方可將該項目的就算工作順延30天,以便詳細調查。
9.3. 《最終結算審核報告》為工程結算的唯一依據(jù),該報告經(jīng)各方審批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如各審批人未全部簽字或各審批人已全部簽字但未加蓋雙方公章,《最終結算審核報告》都未生效,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合法依據(jù)。
第十條、甲方責任
10.1.方委派 為代表,負責監(jiān)督乙方工程進度、工程質量、辦理工程量的核驗、工程驗收等事宜,測量委派 為現(xiàn)場測量代表,但該代表的簽字須加蓋甲方項目部或甲方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約定,未經(jīng)甲方書面委托,甲方或甲方項目部其他人員的簽字都視為個人行為,甲方不予確認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2.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等報表及相關文件。
10.3.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驗收和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乙方責任
11.1.選派 為乙方施工現(xiàn)場代表,并于開工前書面通知甲方,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全面工作,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處理現(xiàn)場有關承包工程施工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施工、檢查驗收、洽商簽證等事宜。
11.2.自行解決施工人員的食宿問題,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11.3.甲方提供水電源接駁點,乙方從該接駁點將水電源引至施工現(xiàn)場并承擔接駁費用,負責施工期間用水費用,水費的計取標準按相應部門收取的規(guī)定執(zhí)行,水電費支付至總包方。
11.4.嚴格按施工規(guī)范、施工方案及甲方代表的指令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期支付。
11.5.遵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衛(wèi)生環(huán)保守則,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chǎn),如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任何質量、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1.6.乙方負責購買施工人員(含臨時工在內(nèi)的所有參加項目建設的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現(xiàn)場財產(chǎn)和設備的保險并自行承擔費用。否則,發(fā)生任何事故,無論事故原因如何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7.在土石方回填過程中,有其他的施工,可能因為工作面的影響,降低施工效率,乙方必須配合其他工種,甲方不再承擔此筆費用,由土石方單位合理安排施工順序,不能因此原因工期順延。如之前乙方已有機械進場但沒開始施工,所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平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合同履約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shù)、生效
13.1.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竣工驗收且雙方履行完各自的職責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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