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抵押車輛借款合同(2)
貳
保險賠償應首先用于一次性清償貸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如保險賠償尚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本付息義務,并且該項還款義務應于保險賠款獲得之日起七日內(nèi)履行完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qū)е缕洳糠只蛉繜o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保證條款
第二十二條 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條款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 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罰息、挪用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第二十四條 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jīng)過兩年。貸款人依據(jù)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通知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五條 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
第二十六條 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qū)е缕洳糠只蛉繜o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xié)助借款人到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抵押車輛借款合同范文3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chǎn)作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chǎn)為(詳見抵押財產(chǎn)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chǎn)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chǎn)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chǎn)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在抵押期內(nèi)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chǎn)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不準挪用抵押財產(chǎn)。
第四條 抵押財產(chǎn)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chǎn);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chǎn)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jīng)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抵押財產(chǎn)不列入破產(chǎn)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chǎn)。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chǎn):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chǎn);處理抵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chǎn)和財產(chǎn)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提供經(jīng)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chǎn)。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chǎn)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qū)Ψ街Ц吨骱贤椣沦J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未經(jīng)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chǎn)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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