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買賣協(xié)議范本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jù)合同法第174條、第175條的規(guī)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guī)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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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買賣協(xié)議范本
合同編號( )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guī)范》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信息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
發(fā)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
表征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 □公務用車 □營運用車 □ 其他 ;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行駛證:□有(證號 ) □無
年檢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購置稅完稅證明:□有(證號 ) □無
養(yǎng)路費交付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交強險:□有(至 年 月) □無
其他相關保險:□有(險種 ;至 年 月)
□無
附加費發(fā)票:□有(發(fā)票編號 ) □無
購車原始發(fā)票:□有(發(fā)票編號 ) □無
質量保證:□有(質保范圍 )
□無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
缸數(shù): ;發(fā)動機功率: ;
氣囊: ;驅動方式: ;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
ABS: □有 □無
其他重要參數(shù):
4.車輛事故和修理情況
(1)車輛事故情況:□曾發(fā)生 □未發(fā)生
(2)車輛損傷和修理情況:
5.車輛權屬狀況
(1)車輛所有人姓名或名稱:
(2)車輛設定擔保(抵押或質押)情況:□已設定 □未設定
6.車輛其他相關信息:
第二條 車輛價款、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于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余款應于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后 日內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費由 方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辦理方。
第三條 定金
買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20%)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協(xié)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包括保險、養(yǎng)路費等移轉手續(xù))。
2、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如是委托第三方代為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xù)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于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xù)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后,由買方承擔。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以及產(chǎn)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但是提車之前產(chǎn)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以及產(chǎn)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賣方屬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并提供售后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jīng)買方同意的服務項目。
4、賣方屬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為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于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量保證。質量保證范圍為發(fā)動機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傳動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懸掛系統(tǒng)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于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xié)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guī)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遲延履行,經(jīng)買方催告后 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遲延履行,經(jīng)賣方催告后 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xù)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xù)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