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機械租賃合同(2)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范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以下機械租賃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即自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11月30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5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
?、拧?00T租金 18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啤⒅鳈C租金5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⑶、板車租金5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裝載機租金3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挖機租金5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租金支付:乙方確認設備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進場費用和反程運費押金 5萬 元。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設備按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3.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2011年8月10日為本次設備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設備到達工地后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歷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歷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并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4.運轉時間及租費簽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xù)。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后,雙方每月簽認一次機械租賃費。
5.機械的進退場費:設備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第四條 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項目:風力發(fā)電機安裝工程
2.工作內容:風機吊裝
3.施工地點:山西神池縣楠華山
第五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基本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設備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tài)完好。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設備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設備的租費簽認工作。
第七條 乙方的基本職責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設備的進場簽認及每月租費的簽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設備保護及看守,確保挖掘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8.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八條 押金
經雙方協(xié)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5萬 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xù)。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九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fā)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xié)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fā)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guī)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十條 其它相關事宜
1.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300 小時,超出部分按 8 小時折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2.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以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設備維修: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機手作好設備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4.設備保養(yǎng):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設備保養(yǎng)時間,超出正常保養(yǎng)時間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 2 天(維修時累計 20 小時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特殊原因除外,如機器配件缺少等)。
5.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征得甲方得書面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xié)議結束后返回。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后繼續(xù)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 20 %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xié)商做出的補充規(guī)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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