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抵押借款合同3篇
隨著《擔保法》的實施,各金融企業(yè)也相繼出臺了抵押借款格式合同文本。公司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抵押借款合同,感謝您的閱讀。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1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nèi)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nèi)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nèi)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 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nèi)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diào)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chǎn)、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jīng)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jīng)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nèi)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chǎn)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chǎn)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 抵押房產(chǎn)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jīng)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jīng)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nèi),抵押人應持房地產(chǎn)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chǎn)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chǎn)在投保期內(nèi)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qū)е碌盅何飪r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nèi)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 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qū)е缕洳糠譄o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nèi)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第三十條 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 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chǎn)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2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住所: 電話: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為確保( ) 借字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抵押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抵押物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抵押。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代理費、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zhì)押等擔保方式),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抵押擔保范圍內(nèi)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被擔保的主合同的變更
甲方確認,乙方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延長債務履行期限;
2、增加債權本金金額。
第四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條 獨立性條款
1、本條款與本合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可視為雙方之間的另外一份合同,僅為便利之目的書寫在本合同之中。
2、如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則甲方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果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在十日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钠渌麚!?/p>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應根據(jù)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金額辦理抵押的財產(chǎn)保險。保險期至少應長于主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
2、在保險期內(nèi),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果保險期屆滿時,被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
3、抵押權存續(xù)期間,保險單正本應由乙方保管。
4、甲方應當要求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注明:乙方為該保險的優(yōu)先受償人(即第一受益人),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如抵押物已保險,但未批注乙方為優(yōu)先受償人的,應將優(yōu)先受償人批注或變更為乙方。
5、對該保險賠償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并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保險賠償金自由處分。
第八條 第三人損害賠償
1、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對該損害賠償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并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損害賠償金自由處分。
2、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的價值不足以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務的擔保。
第九條 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予、轉讓、出租、重復抵押、遷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抵押權存續(xù)期間,甲方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所得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依法拍賣、協(xié)議折價、變賣抵押物: 1、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權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shù)? 2、根據(jù)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提前實現(xiàn)債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的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所得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二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 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抵押物登記及注銷
抵押物依法應辦理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于本合同簽訂后到相應的登記部門辦妥抵押物登記。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移交乙方持有。
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清償后,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注銷。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但不限于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拍賣、登記、保管、鑒定、公證、訴訟、提存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方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主合同采用浮動利率,甲方愿承擔因利率浮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2、甲方已收到并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十七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3
經(jīng)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xié)商,根據(jù)《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diào)整,按調(diào)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guī)定,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guī)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xiàn)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yōu)先受償。對不足受償?shù)馁J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fā)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信貸制裁。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guī)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guī)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chǎn)(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guī)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jīng)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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