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版?zhèn)€人律師委托合同3篇
律師代理權取得根據(jù)是被代理人的授權行為。那么律師代理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實用版?zhèn)€人律師委托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 年在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發(fā)生交通事故,訴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陜西偉華集團、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乙方律師全權代理(賦予特別授權)。甲方與乙方經(jīng)過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jù)《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并參照行業(yè)慣例,達成如下代理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
一、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調(diào)解、審理、執(zhí)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xiàn)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jù);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jù)、質(zhì)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diào)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zhí)行,代為接收法院執(zhí)行回來的錢物、包括代為從法院領取現(xiàn)金、支票等款項。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jù)和資料導致出現(xiàn)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發(fā)現(xiàn)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案件需要財產(chǎn)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yè)知識,按照法律規(guī)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xiàn)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包括代為墊付的醫(yī)療費、訴訟費、差旅費、案件協(xié)調(diào)費、以及本協(xié)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
四、因甲方仍在醫(yī)院接受治療,經(jīng)濟困難,無力擔負醫(yī)療費用,特向乙方申請墊付,乙方同意為其墊付,由甲方為乙方出具借條,利息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計算至甲方實際還款之日;甲方同意并接受(具體金額以借條為準)。甲方承諾從收回賠償款優(yōu)先扣除。
五、本案訴訟請求標的以法院判決書判定賠償金額為準。甲方負責為乙方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前期墊付醫(yī)療費、訴訟費、鑒定費、差旅費、案件協(xié)調(diào)費用),到時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和為乙方在訴訟中代為前期墊付的醫(yī)療費、鑒定費、差旅費、訴訟費、案件協(xié)調(diào)費用等一切費用,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shù)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zhí)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甲方拖欠代理費的,應當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并自愿向乙方承擔20萬元的違約金。
六、訴訟過程中,未經(jīng)甲方、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shù)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xiàn)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xiàn)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xiàn)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根據(jù)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八、發(fā)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發(fā)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九、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zhí)行等不利后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chǎn)或無足夠的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jù)或者提供虛假證據(jù)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jù)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jù)。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xiàn)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diào)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錢物止。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xù)委托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乙方: 日
實用版?zhèn)€人律師委托合同2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 的辯護人。為此,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師在上述案件中擔任 的辯護人,進行下述程序的辯護工作(根據(jù)約定在“[ ]”內(nèi)打“√”或“X”;“√”為委托事項,“X”為非委托事項):
[ ] 偵查階段的法律幫助/咨詢;
[ ] 審查起訴階段的法律幫助/咨詢;
[ ] 第一審訴訟的辯護;
[ ] 第二審訴訟的辯護;
[ ] 死刑復核程序的辯護;
[ ] 再審訴訟的辯護;
[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條 授權與指派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如下(根據(jù)約定在“[ ]”內(nèi)打“√”或“X”;“√”
為授權事項,“X”為非授權事項):
[ ] 調(diào)查取證/申請調(diào)查取證;
[ ] 申請鑒定/重新鑒定、勘驗/重新勘驗
[ ] 會見與咨詢;
[ ] 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 ] 申請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 ] 出庭辯護;
[ ] 申請回避;
[ ] 代為進行和解;
[ ] 代為提起上訴/撤回上訴;
[ ] 代為控告、申訴;
[ ] 代為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師作為 的辯護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辯護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第三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如實、客觀、全面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調(diào)查取證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2、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在偵查階段及審查起訴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閱、了解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②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會見犯罪嫌疑人,依法為其提供法律咨詢或其他法律幫助; ③ 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檢察院反映意見;
④ 根據(j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線索,盡可能調(diào)查或申請人民檢察院調(diào)查可能證明其無罪、罪輕等各方面的證據(jù)。
(2)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閱、了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jù)復印件和相關材料; ② 會見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③ 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④ 根據(jù)被告人提供的線索,盡可能調(diào)查或申請法院調(diào)查可能證明其無罪、罪輕等方面的證據(jù)。
(3)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閱、了解本案的相關卷宗材料;
② 會見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對一審判決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③ 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并提交書面辯護詞,或按照二審法庭書面審理的安排,向二審法院提交書面辯護意見。
(4)乙方辯護律師應按時出庭,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
(5)依法盡職盡責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依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其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其合法權益;
(6) 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其他當事人的委托并為其辯護。
(8)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口頭或書面報告委托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公、檢、法機關確定密級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工作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根據(jù)約定在“[ ]”內(nèi)打“√”或“X”;“√”為選擇方式,“X”為非選擇方式):
[ ]實報實銷: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報銷申請之日起 日內(nèi)據(jù)實報銷;
[ ]包干: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nèi)支付。
3、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yè)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現(xiàn)金、轉帳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采用現(xiàn)金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公地點將款項直接交付給乙方財會人員;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為“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采用轉帳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帳號:
乙方戶名: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
乙方開戶行:廣州市工行黃埔大道支行
乙方賬號:36020512
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應當直接支付給乙方。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認。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因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工作費用的,除仍須按約定金額支付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遲延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視違約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絕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辯護人進行辯護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師已經(jīng)開始工作而司法機關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擅自單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違反約定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的規(guī)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支付/未報銷的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其他工作費用以及違約金。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項: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檢察院不予起訴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訴、申訴導致案件終結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案件終結的。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xiàn)委托事項違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隱瞞事實,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師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乙方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工作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請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或 終結之日(以本案判決書/裁定書為準)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一方變更送達方式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變更送達方式的一方承擔。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的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當以書面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另行約定。雙方?jīng)]有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的,雙方仍應當嚴格按本合同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理人: 承辦律師:
日期: 日期:
實用版?zhèn)€人律師委托合同3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020) 傳真:(020)
E_mail: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020) 傳真:(020)
E_mail:
犯罪嫌疑,現(xiàn)案件已/或將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甲方愿意聘請乙方律師為 擔任□審查起訴□ 一審□二審辯護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 提供□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刑事辯護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審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辯護人。
甲方同意乙方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甲方 因被 □公安機關□檢察院指控有
1、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辯護費或調(diào)查取證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在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閱、了解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②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會見犯罪嫌疑人;依法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或者其他法律幫助;
③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檢察院反映意見;
④根據(j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線索,盡可能調(diào)查或申請人民檢察院調(diào)查可能證明其無罪、罪輕等各方面的證據(jù)。
2、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閱、了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jù)復印件和相關材料;
②會見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③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④根據(j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線索,盡可能調(diào)查或申請法院調(diào)查可能證明其無罪、罪輕等方面的證據(jù)。
3、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閱、了解本案的相關卷宗材料;
②會見上訴人,了解其本人對一審判決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③按時出庭,依法為上訴人進行辯護并提交書面辯護詞,亦可能按照二審法庭書面審理的安排,向二審法院提交書面辯護意見。
4、乙方辯護律師應按時出庭,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
5、依法盡職、盡責為甲方進行辯護。依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甲方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或甲方的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其他當事人的委托并為其辯護。
8、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口頭或書面報告委托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公、檢、法機關確定密級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第三條 律師費及工作費用
根據(jù)本案的具體情況和復雜程度,見雙方特殊約定。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辯護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yè)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廣州市外(包括遠郊區(qū)縣)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四條 支付時間、地點
律師費及工作費用應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xié)議簽訂的次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時,可順延至法定節(jié)假日后的第一天)。
如甲方對三個辯護階段均委托乙方律師,則也可在每一辯護階段啟動三天內(nèi)(審查起訴以案件移送檢察院為啟動、一審以收到公訴書為啟動、二審以提出上訴為啟動)分別付費。
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以上收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并取得發(fā)票為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第五條 責任
如果乙方違約而不履行本協(xié)議,律師費、工作費用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擅自終止本協(xié)議,律師費、工作費用不退還。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xiàn)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隱瞞事實,或者委托人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師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為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師費、工作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協(xié)議有效期
本協(xié)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裁定□發(fā)回重審□退回補充偵查□撤回起訴)。
如系全程的委托,本合同一份有效,但委托書應當每個階段分別簽署。
第八條 其他特別約定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市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壹份存卷,壹份交甲方,壹份由乙方保存。
甲方: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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