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為方便業(yè)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lián)系,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單位信息暢通,單位制定了手機使用制度。本文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僅供參考。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1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機分類
1.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 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fā)放,在發(fā)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guī)定
公司與聯(lián)通公司通過友好協(xié)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范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tǒng)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于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條每月。(超出基礎月費71元,由個人支付超出話費。)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三、工作手機使用約定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里,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范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并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信暢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信不暢,影響工作聯(lián)絡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工作手機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fā)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另付:工作手機使用人員名單、號碼。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2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tǒng)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yè)務有關的外部聯(lián)系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lián)系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fā)手機及手機卡均屬于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后,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數(shù)退還。
5. 與公司業(yè)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lián)系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yè)務聯(lián)系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并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xiàn)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xiàn)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guī)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并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tǒng),如發(fā)現(xiàn)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guī)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xié)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于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fā)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xié)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于公司。手機丟失、發(fā)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lián)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范文3
為方便公司業(yè)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lián)系,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公司信息暢通。公司為外聯(lián)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為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為了規(guī)范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為統(tǒng)一配發(fā)手機作如下規(guī)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fā)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于開機狀態(tài),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xiàn)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xiàn)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xié)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fā)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xié)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fā)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辦說明情況,告知聯(lián)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