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管理局進京證新規(guī)定
北京交通管理局進京證新規(guī)定
北京交通管理局對進京證制定了哪些新規(guī)定?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北京交通管理局進京證新規(guī)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北京交通管理局進京證新規(guī)定
短期辦理
短期進京證:有效期7天
如果進入北京時間較短,或過境等短期停留的外埠車輛,可以辦理短期進京證。車主攜帶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保單等手續(xù)到規(guī)定辦證點辦理。
辦理地點:高速路及其國道進京檢查站,或各個地區(qū)交通隊均可辦理。
流程介紹:需要辦理短期進京證的朋友,只需攜帶駕照和進京車輛的行駛本前往辦理點進行辦理,各個主要高速公路的進京收費站處都能辦理,并且各條國道進京處也有工作站可以辦理,但是這些站點僅接受短期進京證的辦理,需要辦理長期進京證的朋友需攜帶更多的手續(xù)前往暫住地所在地區(qū)的交通隊辦理。
長期辦理
長期進京證:有效期半年
在京有常駐需要的外埠車輛,需要攜帶相應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地區(qū)(暫住證所在地)交通隊辦理長期進京證。如果是公車進京,需攜帶(駐京機構)組織代碼證書復印件。私車車主需帶車主身份證、暫住證、尾氣檢測合格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行駛證、駕駛證,到原辦理地點的交通支、大隊宣傳科辦理。您可以提前撥打局秩序處電話進行詳細咨詢。
流程介紹
第1步:長期進京證相比短期證的辦理要繁瑣很多,首先需要車主攜帶有關身份證明(本地身份證或暫住證)前往駐地所在街道的安委會進行備案。
第2步:攜帶街道安委會出具的證明前往所在地檢測場進行尾氣檢測,并領取尾氣合格單。
第3步:如果是個人車輛,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安委會證明、尾氣合格單、交強險、行駛證、駕駛證前往所在地交通隊進行辦理。
如果是公司車輛,需要攜帶外地駐京機構的組織代碼證書復印件,也就是說外埠公司車輛想辦理長期進京證,必須要求在北京有分支機構,并且與原籍單位是隸屬關系才可以辦理,否則無法辦理長期進京手續(xù),只能使用短期手續(xù)多次辦理。
新《通告》與現行交通管理措施相比主要的變化
(一)對于本市核發(fā)號牌的機動車調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對本市載貨汽車,由原來的每天6時至23時,禁止進入四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行駛,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禁止進入五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二是對本市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每天6時至22時禁止在五環(huán)路主路行駛,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與五環(huán)路內道路限行時間保持一致。
三是本市黃標車的禁行范圍,在原六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的基礎上,增加了遠郊區(qū)縣城關鎮(zhèn)主要道路。
四是新增了“本市黃標車需按車輛注冊月份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尾氣排放檢測,檢測不合格車輛將不得上路行駛”的管理措施。檢測時間按照車輛注冊登記對應月份進行,初登日期為1、4、7、10月的黃標車每年1、4、7、10月分別進行尾氣排放檢測;初登日期為2、5、8、11月的車輛每年2、5、8、11月分別進行尾氣排放檢測;初登日期為3、6、9、12月的車輛每年3、6、9、12月分別進行尾氣排放檢測。
(二)對于外省、區(qū)、市核發(fā)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機動車調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將外省、區(qū)、市進京機動車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的范圍由原來的五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擴大至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
二是對外省、區(qū)、市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yè)車,確需進入六環(huán)路內區(qū)域的,在辦理進京證后,允許0時至6時進入六環(huán)路以內區(qū)域行駛。
三是將外省、區(qū)、市摩托車的禁限范圍由原來全天不得進入四環(huán)路(不含輔路)以內道路擴大至全天不得進入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
四是外省、區(qū)、市黃標車的禁行范圍在六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的基礎上,增加了遠郊區(qū)縣城關鎮(zhèn)主要道路。且增加了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道路行駛的管理措施。
(三)對于遠郊區(qū)縣城關鎮(zhèn)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的范圍,由遠郊區(qū)縣政府負責確定并對外公告,同時按照相關規(guī)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區(qū)域周邊設置禁令標志。
進京證的辦理所需注意的五個問題
一是關于辦理進京通行證
外省、區(qū)、市機動車需進入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全市24個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全天24小時(法定節(jié)假日無休)為百姓辦理進京證。辦證時應提供六種證明材料:
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行駛證;
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經本市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憑證。
此次辦理的通行證有效期為7天。
二是關于進京證延期
在本市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辦理有效期7天的進京證后,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進京證使用5天后的3日內,到我市9個交通支隊(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辦證窗口辦理一次為期5天的延期手續(xù),辦證時間為工作日每日8: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9:00至16:00。辦理延期手續(xù)時,不用駕車前往,只需持舊證并核查處理車輛在京違法行為,收回舊證后,換發(fā)自進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證件(即兩次辦證有效期累計12天)。
三是關于重新辦理進京證
辦理進京證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個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重新辦理進京證。重新辦理時,需按照辦理的要求提交六種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自申請日起,7天有效的進京證。
四是關于持有外省、區(qū)、市臨時號牌辦理進京證
按照《通告》要求,持有臨時號牌車輛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需提交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購車發(fā)票、臨時號牌等證明材料。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應在臨時號牌有效期內辦理進京證件,進京證件有效期不得超過臨時號牌有效期。
五是關于進京證過渡期
《通告》于4月11日正式實施,則新版進京證也與之同步實施。但存在4月11日前辦理的進京證7天有效期內包含兩種不同的禁限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針對此類情況,采取人工加蓋條形印章的方式,明確限行和使用規(guī)定。印章內容:“4月11日起,持證非本市載貨汽車(含專項作業(yè)車)6時至24時禁止進入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以及其他明令禁止貨運機動車(含專項作業(yè)車)通行的道路行駛。”
交管部門加強路面管理嚴查禁限車輛
考慮到4月11日之后辦理進京證的數量和頻繁程度,各交通支大隊已提前增設窗口,增加設備和人員,最大限度滿足群眾的辦證需求。同時,作為《通告》的執(zhí)行部門,北京公安交管局將嚴格按照《通告》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對所涉及車輛的依法管理。進一步加強路面24小時巡邏管控力度,針對違反禁限措施的車輛在依托科技系統(tǒng)執(zhí)法、發(fā)現的同時,調整崗位設置,科學部署警力,加強與科技系統(tǒng)的聯動,強調路面警力攔截效果,形成無縫隙覆蓋的管理效果。
目前,根據《通告》的交通執(zhí)法要求,經現場調研,交管部門已在主要進京道路和環(huán)路沿線增設交通標志,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進入禁行區(qū)域道路行駛的,依法進行處罰:
一是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qū)、市機動車進入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二是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qū)、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9時、17時—20時在五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guī)定的,認定為“違反限制通行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
三是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qū)、市載貨汽車,6時至24時在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四是對本市載貨汽車、黃標車、以及外省、區(qū)、市黃標車,違反《通告》規(guī)定,進入禁限區(qū)域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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