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yōu)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chuàng)建規(guī)范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guī)范、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 工作業(yè)績(占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采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于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jié),但比例一旦確定后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wěn)定性。
2、 工作能力和態(tài)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以及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zhí)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3、 加分項:考核員工創(chuàng)新、自主學習和特殊貢獻等方面。
考核內容
權重
綜合考核得分
工作業(yè)績
專項工作
80分
兩項比例由各部門靈活掌握,但總和為80分不變。
得分=專項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態(tài)度+加分項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態(tài)度
20分
加分項
3分
第五條 考核方式
采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后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細則
由于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guī)范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后執(zhí)行。
第七條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于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下發(fā)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并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匯總、分析后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布
等級
A
B
C
參考分數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義
優(yōu)
中
差
分布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評結果分A、B、C三個等級,分數段僅供評級參考。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后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范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于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布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fā)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并采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yōu)镃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秵T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xù)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__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__ Pi)/∑(Mi__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并貫穿于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優(yōu)、缺點,并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復。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復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了解情況的基礎上,一周內給予答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布的及時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篇2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fā)現優(yōu)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zhàn)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并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tài)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fā)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鑒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占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占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yè)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yè)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yè)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yè)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yōu)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后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并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fā)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fā)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鑒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填寫考核量表匯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并匯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yōu)秀,當月實發(fā)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fā)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fā)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fā)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fā)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yōu)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yōu);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的作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
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準后發(fā)布執(zhí)行。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fā)現優(yōu)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考核范圍
第二條 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考核原則
第三條 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 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 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 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條 各類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fā)揮、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fā)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時間
第八條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 考核內容
第十條 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yè)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 各類考核形式有:
1. 上級評議;
2. 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鑒定;
4. 下級評議;
5. 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yōu)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 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 各類考核辦法有:
1. 查詢記錄法: 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 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 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fā)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 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 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 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 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yōu)、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 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 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 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 對公司發(fā)展的建議。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 試用考核。
1.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 對試用優(yōu)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 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并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 后進員工考核。
1. 對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 對留職察看期的后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后進員工主管,并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 個案考核。
1. 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 調配考核。
1. 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 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后,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 離職考核。
1. 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 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 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 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并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 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 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 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 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 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 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頒布生效。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篇4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透過對員工必須期的工作成績、工作潛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帶給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善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fā)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fā)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績應以規(guī)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guī)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xù)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xù)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guī)則規(guī)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jié),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己巳藛T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tài)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帶給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能夠分為兩種:
1、潛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必須時間當職務的潛力,進行評定。
2、業(yè)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必須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務必把握的潛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潛力是職務擔當的潛力,包括潛在潛力和顯在潛力。潛在潛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fā)的內在潛力;顯在潛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fā)揮出來的,并表此刻業(yè)績上的努力。潛在潛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潛力來把握;顯在潛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yè)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tài)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潛力、體力、潛力、經驗性潛力、顯在潛力、工作業(yè)績和質量、態(tài)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務必站在直接監(jiān)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務必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務必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務必予以注明。
個性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就應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能夠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1)務必根據日常業(yè)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務必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fā)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潛力開發(fā),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推薦,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fā)利用員工的潛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思考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fā)、利用員工潛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就應思考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huán)境的潛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就應把潛力以及業(yè)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guī)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就應參照潛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就應參照業(yè)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資料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養(yǎng)和發(fā)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guī)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資料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資料時,能夠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務必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guī)定;
3、理解考核資料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方法制度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考核目的
1. 促進部門各級人員的溝通和交流,增強部門凝聚力。
2. 促進部門建立獎罰分明、職務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的人事激勵約束機制。
第二條 考核原則
1. 公開、公正、全面、客觀原則
考核標準、考核程序、考核時間、考核方式在部門內部對全體員工公開,評估者要對被評估者進行準確而客觀的評價。
2. 簡便實用,易于操作的原則
要根據不同崗位(工種)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標準,每一項考核要量化到具體內容,并且易于操作,不能過于繁瑣??己瞬捎冒俜种拼蚍中问健?/p>
第三條 考核結果的應用
本部門考核各級員工成績的記錄應作為升職、升級、調動、退職、核薪等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核主體及日期
第四條 考核主體
考核實施一般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與部門綜合管理處組織,被考核者的直屬上級進行評價。
第五條 考核周期
各職能經理實行季度考核,各職能主管與其他員工一般都實行月度考核和年度綜合考核。
第六條 考核日期
1. 每周綜合管理處統一匯報各處績效指標完成情況與問題分析。
2. 月度考核在每月
3. 季度考核在每年4月日、7月10月日以及次年1月
4. 半年度績效考核在每年7月 1月
5. 年度考核應在次年1月日以前完成。
第二章 考核內容及權重分配
第七條 考核內容的確定
1. 根據部門年度戰(zhàn)略要求,綜合管理處在部門管理層面、各處及各個崗位之間,將戰(zhàn)略目標從大到小層層分解,歸納出具體部門和各個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由此構成考核內容的一部分,即績效部分,作為考核的依據。
2. 根據公司發(fā)展對員工能力和工作態(tài)度的要求,綜合管理處選取的必備工作能力和態(tài)度指標作為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條 考核內容的組成
考核內容主要由三部門組成。
第一部分,是根據關鍵業(yè)績指標確定的績效部分,主要是對相關職位的部門以及員工業(yè)績的考核、落實和量化。
第二部分,針對其無法量化的工作能力設定不同的等級或層次進行描述。
第三部分,針對工作中體現出的不同工作態(tài)度分等級進行描述。
各部分的具體內容如下表所示:
第四章 考核辦法及考核結果應用
第九條 下列人員不參加年底考核:
1. 入職未滿半年者;
2. 停薪留職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3. 已征召入伍者;
4. 曾受留職察看處分者;
5. 中途離職者;
第十條 考核結果依成績分下列六等:
1. 一等:100分,考績在100分,列為一等,績效工資1級。
2. 二等:90-99分,考績在90分以上未滿100分者,列為二等,績效工資2級。
3. 三等:80-89分,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89分者,列為三等,績效工資3級。
4. 四等:70-79分,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79分者,列為四等,績效工資4級。
5. 五等:60-69分,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69分者,列為四等,績效工資5級。
6. 六等:60分以下,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績效工資6級。
第十一條 受獎勵或懲戒者,考績應依下列規(guī)定增減其分數:
1. 記大功1次加10分,記功1次加5分,嘉獎1次加2分;
2. 記大過1次減10分,記過1次減5分,警告1次減2分。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1. 曾受過任何一種懲戒;
2. 遲到或早退累計扣分10分以上者;
3. 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4. 曠工1天以上者;
5. 六個月內出現安全事故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入一等至三等:
1. 在年度內曾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2. 遲到或早退累計30次以上者;
3. 曠工兩日以上者。
第四章 獎懲規(guī)定
第十四條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根據其事由、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級、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及獎勵等,并記入考績記錄。
1. 對本部門業(yè)務或技術有特殊貢獻或創(chuàng)新,并經采用而獲顯著績效者。
2. 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險搶救,保全本部門或公司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者。
3. 能對危害本公司產業(yè)或設備的因素防患于未然,或對其危害因素進行防護消滅,因而避
免損害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情節(jié)輕重程度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警告、降級等處罰,并記入考績記錄。
1. 行為不撿、屢教不改或破壞集團及部門紀律情節(jié)重大者。
2. 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導致本部門產業(yè)或人員利益蒙受重大損害者。
3. 對可預見的災害疏于覺察或臨時急救措施失當,導致本部門遭受損害者。
4. 對本部門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顧或隱匿不報而怠誤時機,導致本部門遭受損害者。 第十六條 綜合管理處應于每年1月 日前將各級職員年度考勤及獎懲資料填妥。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在考核結果公布后兩日內向綜合管理處提出申訴請求。
第十八條 綜合管理處根據申訴事項核準申訴事宜,在收到申訴請求三日內給予申訴者明確答復。
第六章 其它規(guī)定
第十九條 各級員工考核成績的記錄均由綜合管理處保存,除經理級以上人員,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二十條 考績人員須嚴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觀的立場評議,不得泄露或徇私舞弊,違者分別懲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經總監(jiān)及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物流部綜合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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