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7篇)
校園是指大學、學院或學校校園中的各種景物及其建筑,凡是學校教學用地或生活用地的范圍,都可以稱校園。以下是小編準備的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范文,歡迎借鑒參考。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1)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wèi)要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wèi)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zhí)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fā)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wèi)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wèi)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jié)給學生作衛(wèi)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guī)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wèi)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2)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縣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3)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guī)定》,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創(chuàng)造穩(wěn)定良好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管理規(guī)定,妥善處理涉及校園秩序管理的各種問題,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校園秩序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共同做好校園治安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全體師生員工以及在校園活動的所有人員,都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證學院大局的穩(wěn)定。
第五條: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佩帶?;栈虺钟袑W院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及其他有效證件,否則,保衛(wèi)部門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內。
第六條國內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院黨委宣傳部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外國新聞記者和港澳臺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門或港澳臺辦的介紹信和記者證,并在進校采訪前與學院黨委宣傳部聯(lián)系,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第七條外國人、港澳臺人員進入學院進行正常公務、業(yè)務活動,應當經過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并告知學院后,或按學術交流計劃經學院主管領導研究同意后,由學院辦公室安排活動。
自行要求進入學院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經過學院辦公室批準后,方可進入學院。
接受師生員工個人邀請進入學院探親訪友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履行門衛(wèi)登記手續(xù)后進入學院。
第八條依照本規(guī)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guī)定,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安全。
對違反本規(guī)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和本條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師生員工有權向學院保衛(wèi)處報告,保衛(wèi)處可以要求其說明情況或者責令其離開學院。
第九條學生宿舍的管理由學生工作處負責,各系配合管理,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異性。違反此款規(guī)定的,學生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留宿人離開學生宿舍。
第十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院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未經學院有關部門批準,不準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
對于張貼、散發(fā)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誣陷他人的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的當事者,情節(jié)輕微的,學院保衛(wèi)處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在校園設置臨時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裝音響、廣播、電視設施,設置、安裝者應當報請學院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設置、安裝。
除職能部門外,使用學院的廣播、電視設施必須報請學院黨委宣傳部批準,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使用學院廣播、電視設施。在校內舉行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違反規(guī)定的,學院有關機構可以勸其停止設置、安裝或者停止活動,已經設置、安裝的,學院有關部門可以拆除,或者責令設置、安裝者拆除。
第十二條:在學院內舉行集會、演講等公共活動,組織者必須在舉辦3日前向學院保衛(wèi)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目的、人數、時間、地點和負責人姓名,保衛(wèi)處在舉行前24小時內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集會、講演等應符合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四項基本原則,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公民的權利。
第十三條:在校內組織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組織者應當在5日前分別向學院保衛(wèi)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的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姓名,保衛(wèi)處在活動舉行3日前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講座、報告內容不得違反四項基本原則,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條校園內禁止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第十五條禁止無照人員在校園內經商,校園內的商業(yè)網點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學院相關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離開校園。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經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師生員工或其他人員,學院可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保衛(wèi)部門報請公安機關處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4)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guī)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蚬矆鏊碾娋€、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guī)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wěn)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yè)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yè)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5)
1、教室鑰匙應指定專人保管,做到按時開門,放學后及時關窗鎖門。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場上課,要關才教室門窗、鎖好門。
2、教室內課桌椅要編號登記,實行專管專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維護教室衛(wèi)生,愛護教室內的各類公共設施,不在課桌上亂貼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4、保持教室安靜,不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隨便搬運課桌、椅,課間不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動,不亂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手機、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貴重物品。
6、要嚴格按多媒體操作規(guī)程操作多媒體設備并做好設備使用交接手續(xù),禁止學生使用多媒體設備。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6)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fā)事件,建立統(tǒng)一、規(guī)范、科學、高效的突發(fā)事件防范、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wěn)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教室內所有電腦的主機搬入三號樓的電教組內。
2、對于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盡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3、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準的不得帶出學校,一經發(fā)現追究責任,數目較大的將交警方處理。
安全:
1、對于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tǒng)一布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賭博等違法行為,如發(fā)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
2、晚上十點以后不得施工。
3、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wèi)和總務處驗收以后方可帶出學校。
4、門衛(wèi)值班制度按照突發(fā)事件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在暑期內白天學校有值班教師和門衛(wèi)負責值班,晚上有門衛(wèi)負責值班,如由突發(fā)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lián)系。
5、門衛(wèi)無權將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fā)現及時處理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7)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學校備案存檔,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日、值宿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人保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