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學習教師法的心得3篇
《教師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下面是學習啦為大家準備的2016學習教師法的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2016學習教師法的心得范文1
我國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督處煼ā返谝淮我苑尚问矫鞔_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wèi)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xiàn)在我不會再這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yè)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采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督處煼ā穼Υ私o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yǎng)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于優(yōu)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了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于發(fā)現(xiàn)、培養(yǎng)和調動后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于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guī)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于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并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于情節(jié)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我今后的實踐!
2016學習教師法的心得范文2
通過《教師法》的學習,本人受益匪淺,對依法執(zhí)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對照每一條每一款,認真地剖析自己,有針對性地查擺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理想信念、宗旨觀念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爭取邊學習,邊整改,邊提高。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我認為要很好地履行教師的義務,首先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yè)務水平,嚴格執(zhí)行師德師規(guī),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愛崗敬業(yè)。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yǎng),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系,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fā)現(xiàn)和開發(fā)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yōu)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次,“為人師表”成為新時期師風師德建設的重點和基礎,教師要重視教育法規(guī)的學習,具有依法執(zhí)教意識,以及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辨識力,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視教師職業(yè)的特質修養(yǎng)和個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標,還要注重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yǎng)。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以身作則,潔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楷模的形象。
2016學習教師法的心得范文3
教師除了需要擁有廣博的知識外,還需要更好的學法、懂法、守法,自覺地依法治教,依法從教。今年寒假我通過再次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更進一步明確了教師依法必須履行的義務:(1)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依照《教育法》、《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而必須履行的責任,表現(xiàn)為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它是由法律規(guī)定,并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履行。(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5)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xiàn)象。(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這也使我對教師的責任有了更深的認識,我國教育家曾說過:“教育之沒有情感,沒有愛,就如同池塘沒有水一樣。沒有水就不成為池塘,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因此,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信任學生,嚴格要求學生是教師教育教學的根本保證。現(xiàn)在的音樂課堂教學雖然提倡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自主”學習,教師作好課堂上的“配角”,但這并不是否定了教師自身素質的重要性,相反,對于教師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節(jié)好的音樂課,是與教師科學的教育理念、先進的教學手段、豐富的知識儲備、過硬的專業(yè)技能以及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分不開的。所以,作為一名音樂教師,僅僅有專業(yè)的技能和知識是不夠的,我必須依法執(zhí)教,開拓思路,創(chuàng)新方法,以音樂和育人為本,塑造一個全新的、進步的、有競爭力的音樂教師形象。我堅信,目標無論多遠,終將被跋涉的雙足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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