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最新5篇
校車安全責任書有助于加強和規(guī)范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1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guī)范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管-理-員簽訂如下責任:
1、每周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并作好記錄,
2、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了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后監(jiān)督司機履行常規(guī)檢查,并作好記錄。
4、依據(jù)車輛保養(yǎng)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yǎng)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guī)范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后架車。
7、車輛發(fā)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jīng)落實后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匯報。,
9、根據(jù)學校工作需要,聯(lián)系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校 長
管-理-員
2015年9月1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2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奎c是 ,根據(jù)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fā)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協(xié)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j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lián)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lián)系或無法聯(lián)系、聯(lián)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xiàn)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fā)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guī),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guī)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wèi)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jiān)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lián)系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13589425056 15865437618 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3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制訂接送路線,路線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與家長聯(lián)系了解情況后安排孩子來回幼兒園或在別的地點接送。(在園車順道的情況下)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shù)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4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jù)國家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和校車公司負責學生早晨上車后、傍晚下車前及在校期間的學生人身安全;學生早晨從家出發(fā)到上車前這段時間包括在候車點候車時間及傍晚下車后到回家這段時間學生的人身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必須提前5-10分鐘將學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車點,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候車點的秩序;傍晚放學時,學生家長必須提前到候車點接學生回家。如因學生家長因故不接送學生或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xiàn)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學生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乘車,不得隨意變更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校車定時定點發(fā)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站點而未坐車的,后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車點秩序。
五、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如有損毀,根據(jù)校車公司規(guī)定進行賠償。。
六、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乘車秩序。學生乘車定點定座,等校車停穩(wěn)后,列隊依次上車,不隨車奔跑,按序就坐,不爭搶,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學生在乘車期間如果紀律不好,不聽管教,或蓄意破壞車內設施,或在車內打架斗毆,經(jīng)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學校有權報校車公司停止其乘車資格。
七、如果受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校車需臨時改變候車點或下車地點,跟車教師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必須到指定的接送學生。
八、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殘疾、重大疾病、暈車等)不應坐車的或需要特殊照顧的,家長要告知學校。否則出現(xiàn)一切后果,家長自負。
九、規(guī)定范圍內的學生乘車必須經(jīng)學生家長同意,并按規(guī)定交納乘車費。(5公里以內每學期200元,超過5公里的每學期300元)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zhí)一份。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乘車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相關責任書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區(qū)政府、區(qū)教育局、區(qū)校車辦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切實維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狀:
1、摸清每一個學生的出行方式,建立每一個學生詳實的出行檔案。對在摸排中工作不細,遺漏接送車輛的班主任,要按照“誰遺漏,誰負責”的原則追究其責任。
2、充分從教育抓起,從學生抓起。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主動避讓行駛車輛,教育學生以及學生家長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教育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3、教育學生不坐5人以上的私人車,學生更不能5人以上進行拼私人車。
4、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酒后駕駛車,不能座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以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互相監(jiān)督,對發(fā)現(xiàn)有學生乘坐超員、超速、超載、農用車、低速載貨車、報廢車等不合格車輛的,要及時勸阻并報告班主任,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各班主任要每天報告學生交通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有學生未到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7、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外出等集體活動乘車時,要嚴格管理好各班學生,同時要落實教師跟車,學生上下車清點核對。
9、對學生進行危難時的逃生自救的知識本領的培訓演練,提高學生自救能力,以減少事故發(fā)生時的傷亡程度。
10、針對季節(jié)特點,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如:大霧、降雪、、路面結冰等應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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