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產轉讓合同4篇
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公司資產轉讓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公司資產轉讓合同一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yè)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資產(包括有形無形資產)。詳見合同附件財產清單。
以上轉讓標的性質屬于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其他)。
二、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轉讓方確認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書面的告知義務。
三、甲方聲明與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1.甲方在轉讓前所享有的一切債權,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轉讓前的所負的一切債務(包括應繳稅款),除本合同第四條第3項外,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依據為: 。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條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所涉財產產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書變更到乙方名下之時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賬戶為:
六、產權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資產清單等系列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戶手續(xù);
4.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確 %支付違約金;
4.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轉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公司資產轉讓合同二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
住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年日在(地點/城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整體資產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萬元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整體資產。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整體資產。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整體資產是甲方合法擁有的整體資產,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整體資產,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整體資產后,其在而轉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企業(yè)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投資人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分享本企業(yè)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整體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 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 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 因情況發(fā)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 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企業(yè)名稱 )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資產轉讓合同三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zhèn)大關村甲方廠區(qū)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萬元(600萬元)。
(5)20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年11月25日至20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資產轉讓合同四
協議各方:
甲方(轉讓方):廣西容縣南山閣經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受讓方):廣西容縣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現就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廣西容縣石寨鎮(zhèn)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qū)的都嶠賓館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資產轉讓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位于廣西容縣石寨鎮(zhèn)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qū)的都嶠賓館、辦公樓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轉讓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著的土地使用權并支付相應的轉讓款。
第二條 轉讓標的本次交易的標的為:甲方擁有的位于廣西容縣石寨鎮(zhèn)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qū)的都 嶠賓館、辦公樓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其中房屋面積共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著的土地面積共為29,062.58 平方米。
作為本次交易的標的,該房屋已辦好房產證,房產證編號分別為:容縣房權證容房字第990000968 號和容縣房權證容房字第20x2288 號,房屋附著的土地已全部辦好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編號分別為:容國用(1999)字第0602108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09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0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1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2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3 號。
第三條 轉讓標的現狀上述作為轉讓標的的房屋和房屋附著的土地為國家 4A 級風景區(qū)容縣慶壽巖風景區(qū)的旅游業(yè)配套設施,該資產已由甲方為乙方向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申請借款提供擔保作抵押。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作價依據本次交易作價以雙方認可的評估公司對轉讓標的資產的評估結果作為作價參考
依據,根據廣西無雙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轉讓標的評估后出具的評估報告,標的資產評估價值合計為15,000,780.00 元人民幣。
4.2 轉讓價格
交易雙方在充分考慮了標的資產評估結果、標的資產現狀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標的的轉讓價格為1500 萬元(大寫:壹仟伍佰萬元整)人民幣。
4.3 相關費用的承擔本次轉讓所產生的各項相關費用,除印花稅由乙方承擔外,其他與此有關的所有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轉讓價款按如下方式和辦法支付:
5.1 乙方支付上述轉讓價款時以現金或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以現金方式支付時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5.2 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計人民幣1500 萬元。
第六條 過戶手續(xù)辦理
6.1 于本協議生效后,為方便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乙方自行到抵押銀行辦理解押手續(xù),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應的配合。若由于甲方未能辦理標的資產的解押而造成轉讓標的資產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2 于本協議生效并在乙方辦理解押手續(xù)后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出具辦理標的過戶所需的法律文件和相關材料,協助乙方到當地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導致轉讓標的資產無法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與此同時乙方可據此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資產轉讓款。
(2)若對方違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本次轉讓給乙方的資產為其合法擁有的資產,該資產除為乙
方提供借款擔保抵押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權屬爭議而影響本次轉讓的情況。
(4)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按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的產權變更所需的相關法律文件及其他材料,并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xù)。
7.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轉讓標的資產。
(2)若對方違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的條件和能力。
(4)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八條 各方聲明與保證
8.1 雙方保證:雙方均應就本次資產轉讓事項提交各自董事會(或股東會)及依據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必要的批準手續(xù)。
8.2 雙方保證:雙方均未簽署任何與本協議的內容相沖突的合同或協議。
8.3 雙方保證:雙方向對方提供其有關標的的文件資料是真實、全面、準確的。
8.4 甲方保證:至本協議簽署日,除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抵押之外,甲方沒有獲悉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轉讓的標的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標的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不存在任何與轉讓標的有關的爭議、訴訟或仲裁。
8.5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至產權過戶手續(xù)辦理完成前,不就轉讓標的的轉讓、
租賃、承包、托管等事宜與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交易性的接觸或簽訂意向書、合同書、諒解備忘錄等各種形式的法律文件。
第九條 審批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尚需經甲、乙雙方的
董事會(或依據各方的公司章程經股東會)審議批準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
該等事件將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等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或戰(zhàn)爭、騷亂、罷工或
類似事件。
10.2 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并非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包括國家政策調
整),導致本次轉讓交易無法進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另
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違約,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資產轉讓協議書
4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
雙方均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或備
案用。
11.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根據本協議訂立的與資產置換有關的附件、資產明細交接單、確認書、承諾書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各方簽章:
甲方:廣西容縣南山閣經貿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廣西容縣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20x 年9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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