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給大家整理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希望大家喜歡!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1
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
20__年5月__日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2
先生/女士:
經公司研究決定,在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與您續(xù)簽。由于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請您于 年 月 日前將離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并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zhí)一份。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3
_____公司:
因本人____,身份證號____,自_年_月_日至今在貴公司工作,擔任___工作,但是公司至今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更未給本人繳納社保(五險),公司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guī)定,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通知公司于_年_月_日正式解除雙方勞動關系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按照如下要求對本人作出賠償:
(一)據《勞動合同法》第38、46、47條,支付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____元;(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僅僅指工資,還包括包括福利待遇、補貼、獎金、津貼、加班費等等。)
(二)補交本人自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時起至今_個月的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本人通過協商的渠道協商解決,對于無法協商解決的本人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
20__年_月_日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4
甲方:
乙方:
性別:
部門及崗位:
通信地址:
因甲方承包經營合同到期,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我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提前三十日與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雙方解除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經雙方核對,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 _____年_____個月,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收入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及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 個月的月平均收入作為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_____元)。
四、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相關離職手續(xù)辦理完畢,甲方將于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款項結算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后,即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并確保無任何勞動經濟糾紛,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5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guī)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fā)至________年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勞動民法典》條款規(guī)定:
第一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恚浩渌?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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