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簡歷的內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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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簡歷的內容是什么
(1)個人簡歷的格式
一般常用的簡歷格式有兩種。一種是按年月順序,列出自己的學習工作經歷。另一種是根據需要有選擇地列出自己的學習、工作經歷,充分表現(xiàn)自己的技能、品德。但對于剛從大學畢業(yè)的求職者來說,采用第一種格式更好。
(2)個人簡歷包括的內容(主要)
一般來說,個人簡歷應包括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個人基本情況
應列出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政治面貌、學校、系別及專業(yè),婚姻狀況、健康狀況、身高、愛好與興趣、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
第二部分為學歷情況
應寫明曾在某某學校、某某專業(yè)或學科學習,以及起止期間,并列出所學主要課程及學習成績,在學校和班級所擔任的職務,在校期間所獲得的各種獎勵和榮譽。
第三部分為工作資歷情況
若有工作經驗,最好詳細列明,首先列出最近的資料,后詳述曾工作單位、日期、職位、工作性質。
第四部分為求職意向
即求職目標或個人期望的工作職位,表明你通過求職希望得到什么樣的工種、職位,以及你的奮斗目標,可以和個人特長等合寫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