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疆演講稿:辯護律師
林正疆演講稿:辯護律師
林正疆,95年國際大專辯論會最佳辯手,他說過的一句話: “只要有一顆勤于思考的腦袋,和努力不懈的心,每個人,都會是自己生命中的最佳辯手。”今天學習啦小編給大家分享一篇林正疆的“辯護律師”辯論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林正疆演講稿:辯護律師
西元2006年福建籍男子念斌被指控使用有毒物質(zhì),其中包括毒殺了一對幼童,之后念斌蒙冤八年,在這八年間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之下念斌被判了四次死刑,而八年來辯護律師努力奔走奮斗為念斌伸冤,西元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級法院終于判決念斌無罪,這對于我國的司法來說是一種劃時代的進步,因為本案正式確立了證據(jù)不足就該判決無罪的典范,意義非凡。正義雖然遲來,但是對于念斌來說辯護律師的努力已經(jīng)為他換取自由的陽光。
各位,所謂辯護律師就是專門從事刑事案件為被告人辯護的律師,而這些律師呢基本上是我們律師界公認較為心酸而且也引人爭議的一群律師,為什么呢理由很簡單,被告人是辯護律師的客戶,通常絕對不會是受大家歡迎或者是喜愛的角色,甚至是大伙義憤填膺人人喊打欲除之而后快的角色,在這種情況下各位一定聽過以下的批評,你這個辯護律師在找什么茬,強詞奪理虛情假意嘛,會幫這種壞蛋辯護依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東西。為什么會有這些批評呢,理由很簡單因為大家都厭惡犯罪,所以當犯罪疑兇一旦出現(xiàn)的時候,大多都希望疑兇能夠盡快地經(jīng)由速審速決的方式消失在這個世界上,于是被告人的答辯很容易就被大家認為是什么,是狡辯、是抗拒、是刁民、是強詞奪理,因此雖然今天我們已經(jīng)有了明文的訴訟制度,而且其中也給予了被告以及辯護律師攻擊防御的權(quán)利,但是剛剛我們所提到的想法仍然深深地印在許多人的靈魂深處,那就是主觀上往往排斥被告人的答辯,并且鄙視辯護律師的據(jù)理力爭。
影響所及我們最近看到了一些明顯的副作用,什么副作用呢就是在一些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的時候,我們很遺憾地看到有些時候辯護律師會退縮,屈服于社會壓力之下辯護律師不敢或者是不愿意為他的當事人主張無罪。各位發(fā)現(xiàn)了嗎,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給辯護律師更大的寬容跟理解,不斷地施加壓力的結(jié)果就是最后往往辯護律師有些時候會退縮,沒有辦法正確有效地去保護他的當事人,我們必須要準確地了解一件事情,刑事訴訟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相,并且做成公正的裁判,然而法官是人不是神,不可能總是準確無誤、萬無一失,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就會需要一套比較相對而且比較合理,并且比較可能找出真相的制度,而這樣的制度辯護律師就是其中最為關(guān)鍵的要素之一。
辯護律師所做的最重要的觀念就是讓無罪的被告人不至于得到有罪的判決,讓有罪的被告人不至于去承受他所不應(yīng)該承受的刑罰,我們發(fā)現(xiàn)我們必須準確地去了解一項最重要最重要的事實,那就是每一個人都可能因為任何一種原因而成為被告人,此時辯護律師對你我而言將極為重要,各位在法律之前只有真相才擁有最高的權(quán)威,面對傾盆大雨一般的控訴,辯護律師可能是你我手上唯一的傘。所以各位在嘲諷或者是批評,辯護律師為什么要幫所謂的壞人去進行辯護的時候請給予辯護律師更大的寬容跟理解,因為壞人未必真壞更未必全壞,而真相是需要經(jīng)過推敲才能夠獲得的,透過辯護律師的努力訴訟機能的制度才能夠得到發(fā)揮,那就是質(zhì)疑一切挑戰(zhàn)權(quán)威,追求合理、爭取權(quán)益、盡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