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中的風險警示制度是什么
期貨交易中的風險警示制度是什么
期貨交易中的風險警示制度是什么?下面學習啦小編來告訴大家。
期貨交易中的風險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可以分別或同時采取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書面警示、公開譴責、發(fā)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提到的期貨交易中的風險警示制度指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約見指定的會員高管人員或客戶談話提醒風險,或要求會員或客戶報告情況:
1、期貨價格出現異常;
2、會員資金異常;
3、會員或客戶持倉異常;
4、會員或客戶交易異常;
5、會員或客戶涉嫌違規(guī)、違約;
6、交易所接到涉及到會員或客戶的投訴;
7、會員涉及司法調查;
8、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交易所實施談話提醒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交易所發(fā)出書面通知,約見指定的會員高管人員或客戶談話??蛻魬斢蓵T指定人員陪同;交易所安排談話提醒時,應將談話時間、地點、要求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會員;談話對象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事先報告交易所,經交易所同意后可書面委托有關人員代理;談話對象應如實陳述、不得故意隱瞞事實;交易所工作人員應對談話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
風險警示制度的管理規(guī)定
匯報情況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約見指定的會員高管人員或客戶談話提醒風險,或要求會員或客戶報告情況:
1)期貨[3]價格出現異常。
2)會員或客戶交易異常。
3)會員或客戶持倉異常。
4)會員資金異常。
5)會員或客戶涉嫌違規(guī)、違約。
6)交易所接到投訴涉及到會員或客戶。
7)會員涉及司法調查。
8)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遵守要求 交易所實施談話提醒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1)交易所發(fā)出書面通知,約見指定的會員高管人員或客戶談話??蛻魬斢蓵T指定人員陪同。
2)交易所安排談話提醒時,應將談話時間、地點、要求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會員。
3)談話對象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事先報告交易所,經交易所同意后可書面委托有關人員代理。
4)談話對象應如實陳述、不得故意隱瞞事實。 5)交易所工作人員應對談話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
交易所要求會員或客戶報告情況的,有關報告方式和報告內容參照大戶報告制度。
通過情況報告和談話,發(fā)現會員或客戶有違規(guī)嫌疑、交易頭寸有較大風險的,交易所有權對會員或客戶發(fā)出書面的《風險警示函》。公開譴責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在指定的有關媒體上對有關會員和客戶進行公開譴責:
1)不按交易所要求報告情況和談話的。
2)故意隱瞞事實,瞞報、錯報、漏報重要信息的。
3)故意銷毀違規(guī)違約證明材料, 不配合交易所調查的。
4)經查實存在欺詐客戶行為的。
5)經查實參與分倉和操縱市場的。
6)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規(guī)行為。
交易所對相關會員或客戶進行公開譴責的同時,對其違規(guī)行為,按交易所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風險警示公告
4、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發(fā)出風險警示公告,向全體會員和客戶警示風險:
1)期貨價格出現異常。
2)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出現較大差距。
3)會員或客戶涉嫌違規(guī)、違約。
4)會員或客戶交易存在較大風險。
5)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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