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典故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一說述士,即儒生)”,西漢之后稱“焚書坑儒”。下面學習啦給大家整理了焚書坑儒典故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焚書坑儒典故
秦始皇憎惡儒生引用詩書來反對秦的法律,于是焚毀詩書,坑殺儒生,對中國文化帶來極大的摧殘。
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后為統(tǒng)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兩項重大措施。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反對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建議依據古制,封子弟功臣以為枝輔。丞相李斯為杜絕“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的現(xiàn)象,提出焚書的建議。秦始皇采納其建議,下令除秦國的史書、博士官收藏的圖書和百姓家藏的醫(yī)藥、卜筮、種樹等書外,凡列國史記、百姓私藏的《詩》、《書》和百家語等均限期交出焚燒。此外還規(guī)定偶語《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誅,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30日不燒,黥為城旦。
焚書對古代文化典籍造成極大的破壞。次年,為秦始皇尋覓長生不老仙藥的方士侯生、盧生,因難以繼續(xù)行騙,便以始皇貪于權勢,未可為求仙藥為由,相約逃亡。秦始皇聞訊大怒,認為儒生多以妖言惑亂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問諸生,受株連的儒生達460余人,全被活埋于咸陽。焚書坑儒暴露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加速了秦朝的滅亡。
焚書坑儒解析
[釋義] 坑:挖坑活埋;儒:儒生;讀書人。指秦始皇焚燒《詩經》、《書經》等古代典籍;坑殺一批儒生。后泛指對文化和知識分子的摧殘。
[語出] 漢·孔安國《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于屋壁。”《漢書·地理志下》:“并六國;稱皇帝;負力怙威;燔書坑儒;自任私智。”
[正音] 焚;不能讀作“fěn”。
[辨形] 坑;不能寫作“炕”。
[用法] 含貶義。一般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
[結構] 連動式。
[例句] 秦始皇時期;嬴政實施暴政;~;毀壞了大量文學典籍。
[英譯] burn the books and bury the scholars alive
焚書坑儒造句
1 賣國政府焚書坑儒,大肆殺害愛國青年。
2 歷史已經對秦始皇焚書坑儒作出了公正的評論。
3 對秦始皇焚書坑儒這件事的評價,我國學術界歷來褒貶不一。
4 秦始皇時期,嬴政實施暴政,焚書坑儒,毀壞了大量文學典籍。
5 賣國政府焚書坑儒,大肆殺害愛國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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