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家泰戈爾的簡介
泰戈爾,印度詩人、文學家、社會活動家、哲學家和印度民族主義者。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搜集整理的文學家泰戈爾的簡介,希望對你有幫助。
文學家泰戈爾的簡介
拉賓德拉納特 · 泰戈爾(1861年—1941年),印度著名詩人、文學家、社會活動家、哲學家和印度民族主義者。1861年5月7日,拉賓德拉納特·泰戈爾出生于印度加爾各答一個富有的貴族家庭。1913年,他以《吉檀迦利》成為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亞洲人。他的詩中含有深刻的宗教和哲學的見解,泰戈爾的詩在印度享有史詩的地位,代表作《吉檀迦利》、《飛鳥集》、《眼中沙》、《四個人》、《家庭與世界》、《園丁集》、《新月集》、《最后的詩篇》、《戈拉》、《文明的危機》等。
泰戈爾的文學特點
他的作品反映了印度人民在帝國主義和封建種姓制度壓迫下要求改變自己命運的強烈愿望,描寫了他們不屈不撓的反抗斗爭,充滿了鮮明的愛國主義和民主主義精神,同時又富有民族風格和民族特色,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深受人民群眾喜愛。
其創(chuàng)作多取材于印度現(xiàn)實生活,反映出印度人民在殖民主義、封建制度、愚昧落后思想的重重壓迫下的悲慘命運,描繪出在新思想的沖擊下印度社會的變化及新一代的覺醒,同時也記載著他個人的精神探索歷程。在創(chuàng)作技巧上,他既吸收民族文學的營養(yǎng),又借鑒西方文化的優(yōu)點,藝術成就頗高。特別是他的詩歌格調(diào)清新、詩句秀麗、想像奇特、韻律優(yōu)美、抒情氣息濃郁,同時又飽含深邃的哲學與宗教思想、社會與人生理想,扣動著讀者的心弦。某些詩作,因受到《吠陀》與《奧義書》中宗教思想的影響而顯得神秘,但仍具獨特的藝術神韻。
風格
泰戈爾在詩歌、體裁、語言及表現(xiàn)方法上能夠大膽創(chuàng)新,別具一格。體裁上把現(xiàn)實題材處理成具有冥想因素,把冥想體裁處理為具有現(xiàn)實成分;體裁上,詩人創(chuàng)造出“故事詩”和政治抒情詩的形式;還致力于創(chuàng)造自由體詩。泰戈爾善于學習和運用人民生活中的口頭語言,使詩歌的語言清新活潑;在創(chuàng)作方法上,他把現(xiàn)實主義和浪漫主義有機的結(jié)合起來,只是在抒情詩中,浪漫主義成分較重,在敘事性作品中,現(xiàn)實主義成分較多。
女性形象
泰戈爾作品中的女性來自各種不同的種姓和階層,也有著不同的身份。如童養(yǎng)媳、守寡少女、陪葬寡婦、被騙失身的幼女、印度傳統(tǒng)家庭婦女、受過高等教育的名媛、擁有新思想的知識女性等,這些女性形象身份或單一呈現(xiàn),或揉合紛雜,往往被塑造成傳統(tǒng)陋習的犧牲品、美滿愛情的追逐者和作者理想中的印度新型女性。
印度婦女的低下地位和悲慘處境是政、族、神、夫四權(quán)束縛的結(jié)果,是印度宗教社會造成的種種弊端的反映。泰戈爾以寡婦們獨特經(jīng)歷的關注以及其中表露出的鮮明情感,化作犀利的筆刀,直接指向了充斥著童婚制、包辦婚姻、少女守寡、寡婦殉夫、嫁妝制度等種種不合理、不人道、歧視婦女的印度教傳統(tǒng)陋習,表現(xiàn)她們境遇的凄苦、經(jīng)歷的曲折和反抗的無助,控訴這些傳統(tǒng)陋習的積弊和給廣大印度婦女帶來的深重苦難
文學家泰戈爾的思想
梵我合一
泰戈爾自己曾經(jīng)說過:“我覺得我不能說我自己是一個純粹的詩人,這是顯然的。詩人在我的中間已變換了式樣,同時取得了傳道者的性格。我創(chuàng)立了一種人生哲學,而在哲學中間,又是含有強烈的情緒質(zhì)素,所以我的哲學能歌詠,也能說教。我的哲學像天際的云,能化成一陣時雨,同時也能染成五色彩霞,以裝點天上的筵宴。”
季羨林先生在他的研究著作中指出:盡管泰戈爾也受到西方哲學思潮的影響,但他的思想的基調(diào),還是印度古代從《梨俱吠陀》一直到奧義書和吠檀多的類似泛神論的思想。這種思想主張宇宙萬有,同源一體,這個一體就叫做“梵”。“梵”是宇宙萬有的統(tǒng)一體,世界的本質(zhì)。人與“梵”也是統(tǒng)一體。“‘我’是‘梵’的異名,‘梵’是最高之‘我’。”“人的實質(zhì)同自然實質(zhì)沒有差別,兩者都是世界本質(zhì)‘梵’的一個組成部分,互相依存,互相關聯(lián)。”泰戈爾以神或“梵”為一方,稱之為“無限”,以自然或現(xiàn)象世界以及個人的靈魂為一方,稱之為“有限”,無限和有限之間的關系,是他哲學探索的中心問題,也是他詩歌中經(jīng)常觸及的問題。泰戈爾跟印度傳統(tǒng)哲學不同的地方是:他把重點放在“人”上面,主張人固然需要神,神也需要人,甚至認為只有在人中才能見到神。
季羨林先生還指出:“既然梵我合一,我與非我合一,人與自然合一,其間的關系,也就是宇宙萬有的關系,就只能是和諧與協(xié)調(diào)。和諧與協(xié)調(diào)可以說是泰戈爾思想的核心。”泰戈爾認為“完全的自由在于關系之完全的和諧”。泰戈爾從這種哲學觀點出發(fā),宣傳愛的福音,認為“真正增強文明的力量,使它真正進步的是協(xié)作和愛,是互信和互助”。不過,泰戈爾也并不否認矛盾的存在,他的思想里多少有些辯證法的因素,他承認自然、社會、人的思想都是在流轉(zhuǎn)變化的。在泰戈爾的思想中,‘韻律’占極高的地位,這是他的最高理想,最根本的原理,是打開宇宙奧秘的金鑰匙。”
詩與詩人關系
泰戈爾是一位具有浪漫主義風格的詩人,從詩歌創(chuàng)作的角度看,他特別關注詩與詩人的關系。1903年,泰戈爾讀了英國詩人丁尼生的傳記之后寫了“詩人的傳記”一文,主要討論詩人和他的作品的關系問題。他認為,由于詩人已經(jīng)將自己的生命融入了他的作品,詩人的作品能夠給我們一個他的真實形象,而詩人的傳記只是記錄了詩人的外部活動,因此,通過研究詩人的傳記不能真正認識詩人。他指出:“詩人不是用創(chuàng)作詩歌那樣的方式,創(chuàng)造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不是詩”(第22卷:37)。泰戈爾并不否認詩人的生活與他的詩歌有著內(nèi)在的聯(lián)系,但他認為只有但丁那樣的超凡出眾的詩人,才能同時在詩歌和生活實踐中展現(xiàn)自己的天才,“但丁的詩凝結(jié)著但丁的生活,如果我們把兩者結(jié)合起來讀,那么我們將會更清己而不是他的客體對象”;“藝術的主要目的是表現(xiàn)人格,而不是抽象的和分析性的事物”。在“旅洲紀行”一文中,他認為只有作為藝術客體的創(chuàng)造者,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主體,指出:“只有在文學中人才是主體。也就是說,人是文學的標志和目的。……正是人與人交往的本性及其結(jié)果,才使得人成為文學的主體,因此,文學的標志和目的只能是作為人的‘我’,絕不是被我看到了的一切外在的事物”(第19卷:270一72)??梢?,具有主體性的人是泰戈爾詩學的出發(fā)點和最終歸宿。所謂主體性詩學就是在文學的性質(zhì)和文學的各種關系中特別強調(diào)文學與人的關系,特別強調(diào)文學創(chuàng)作中作者的主體地位。主體性文學理論在東西方都有深厚的歷史淵源,但在西方,對文學主體性的認識和強調(diào)是從浪漫主義開始的。深受西方浪漫主義影響并具有浪漫主義氣質(zhì)的詩人泰戈爾,在詩歌創(chuàng)作和詩歌理論中體現(xiàn)出鮮明的主體性特征,“詩人的傳記”一文可以說是他主體性文論思想的前奏。
情感靈感
泰戈爾認為詩的基礎或關鍵不是詩人的才學和詩人的外部活動,他指出:“日常談吐、書信、交往、活動和教育不是詩的基礎,它的基礎是一個偉大感情沖動的傳播,好像它是偶然的,非人為而產(chǎn)生的——它是超越詩人的知識的”(泰戈爾第22卷:39)。這里強調(diào)了兩個因素,一是情感,二是靈感;也否定了兩個因素,一是知識,二是刻意的努力。類似于我國古代詩學家嚴滄浪所謂:“詩有別裁,非關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不同的是,嚴羽是在詩歌品評鑒賞基礎上的理論感悟,而泰戈爾是在長期、豐富的創(chuàng)作基礎上的經(jīng)驗之談。
除了情感和靈感之外,泰戈爾還特別重視想象在詩歌創(chuàng)作中的作用。他指出:“事實是,人的心不斷豐富著不清晰的感情,那些感情總用短暫的痛苦、短暫的感情、短暫的事,遮蓋著世界人類的巨大心靈的天空,然后在天空不斷盤旋著。某個詩人依靠富有吸引力的想象,把這些感情中的一束束情感,縛在自己的想象之中,使它們在人心面前清晰起來,由此我們獲得了歡悅。”又說:“人心的某個特殊面貌,聚集在某個詩人的想象里,通過美顯示出自己多彩多姿的驚人光彩,文學評論家應該就這個問題進行思考”(泰戈爾第22卷:116—117)。顯然,泰戈爾把想象作為詩歌創(chuàng)作和評論的基礎。
主體詩學
泰戈爾認為傳記作家很少在意詩人豐富多彩的人格和內(nèi)心世界,而詩人在他的詩中表現(xiàn)的比他的實際生活更真實,“瓦爾米基的讀者從瓦爾米基的詩里創(chuàng)造著詩人的生活傳記,那個生活傳記與瓦爾米基的實際生活相比更為真實”(第22卷:38)。總之,他認為詩人的生活傳記不如其作品更能表現(xiàn)詩人的自我,也就是說,詩歌是詩人的人格的表現(xiàn),而不是詩人的生活的再現(xiàn)。這樣的具有主體性的詩學思想在他中后期的論著中有更深刻的表述。
關于死亡
泰戈爾對死亡有著超乎尋常的認識,他說:“生命作為一個整體永遠不會把死亡看得很嚴重,在死亡面前它歡笑、舞蹈和游戲,它建設、貯藏并相愛。只有當我們把個別死亡的事實同生命整體分離時,我們才會看到它的空虛并變得沮喪。我們忘記了生命的整體,死亡只是它的一部分,就好橡是從顯微鏡中看一塊布,它看起來像一張網(wǎng),我們注視著那些大大的洞,由于想像而顫抖。但事實是,死亡并不是最終的真實,它看起來是黑暗的,有如天空看上去是藍色的,但是死亡并不是變黑了的實體,正像天空并不在鳥的翅膀上留下它的顏色一樣。”“在泰戈爾筆下,死亡充滿著詩情畫意,令人心向往之。他在《吉檀迦利》的最后階段,用了20余首詩歌贊死亡,抒寫在死亡中與神同一的過程。
善惡觀念
泰戈爾是個樂觀主義者,他認為世界是朝著絕對的善發(fā)展的,堅信惡最終將轉(zhuǎn)化為善。詩人認為,我們之所以有痛苦,是因為我們感受到有限,但這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并不是最終的,歡樂亦是如此。因此,善惡且不是絕對的存在,但對于有限的我們來說卻是真實的,必須通過《薄伽贊歌》中的業(yè)溶血,也就是通過無私善行的實踐而與無限者的活動統(tǒng)一起來,以獲得宇宙生命或道德生命。
他說,“生活在完全的善中就是在無限中證悟了人生,這就是最全面、最深刻的人生觀,也就是我們通過內(nèi)在的道德力量所能具有的對整個人生的看法。佛陀的教義是要把這種道德力量修煉至最高程度,要懂得我們的行動范圍不應束縛于狹小的自我領域內(nèi)。”“當佛陀沉思使人類從痛苦的束縛中解脫的途徑時,他已經(jīng)達到了這種真理:即當人類通過把個別融合于普遍而獲得最高的目標時,人類就從痛苦的束縛中解脫出來。”正由于如此,泰戈爾對佛陀推薦備至,詩作無處不體現(xiàn)著這種從一切處去體會個體和整體的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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