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政治經濟文化
夏朝時期是我國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的形成和發(fā)展時期,其政治制度帶有濃厚的部族色彩,實行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結合的制度。下面是有夏朝的官制分配,歡迎參閱。
夏朝的官制分配
夏朝是在原始社會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在原始部落制度逐漸解體的過程中,父權家長制家庭成為對它的一種摧垮力量。世襲制國家的世襲王權和世襲貴族,就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逐步發(fā)展起來的。因此,在國家形成之后,各級貴族組織仍然要保持舊的血緣聯(lián)系,嚴格區(qū)分姓氏。
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們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為氏。在各級貴族之間,就依姓氏的區(qū)別建立了各自的宗族關系。這種宗族關系,雖然沿襲了舊的氏族組織的遺制,但在實際上是以父權家長制為核心,按其班輩高低和族屬親疏等關系來確定各級貴族的等級地位的。
《禮記·祭義》言,“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尚齒,夏后氏貴爵而尚齒”,反映夏人對官位的重視,也從側面說明夏代的職官已有明顯的高低等級區(qū)別。
夏后,即夏王,是夏朝的最高統(tǒng)治者,集軍政大權于一身。其下屬的軍隊、官吏和監(jiān)獄等,是維系國家政權的支柱。
夏朝軍隊的組織形式,在啟討伐有扈氏時,于甘地誓師所作的誓詞中,可略見端倪?!妒酚?middot;夏本紀》云:“將戰(zhàn),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啟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共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賞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則帑僇女。’遂滅有扈氏。天下咸朝。”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啟在戰(zhàn)爭開始之前,召集臣屬,聲討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誡將士,要忠于職守。立功者賞,違命者嚴懲不貸。啟滅有扈氏之后,諸侯皆臣服。誓詞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軍隊將士的稱謂。
“六卿”,《史記·夏本紀》集解引孔安國曰:“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國曰:“各有軍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鄭玄曰:“左,車左。右,車右。”“御”,集解引孔安國曰:“御以正馬為政也。”
九州的五服貢賦是夏后氏的主要經濟來源,“夏后氏官百”中當有諸多官員專司賦役征發(fā)事務。車戰(zhàn)是夏代的主要戰(zhàn)斗形式。蔡沈《書經集傳音釋·甘誓》云:“古者車戰(zhàn)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擊刺,御者居中,以主馬之馳驅也。”
此種由左、右、御三人組合而成的車戰(zhàn)形式,一直延續(xù)至商、周時期。正,是夏代掌管具體事務的官吏之通稱。見諸文獻的有車正、牧正、庖正等,分別為管理車輛、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傳·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
據《左傳·哀公元年》記載,少康曾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為之庖正。”夏朝設置太史令。太史令終古以諫桀無效而奔商聞名于世?!赌?middot;耕柱》記載夏后啟鑄造陶鼎于昆吾時曾通過他的卜官,翁難乙,求問天神。
《夏書》載,“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夏后向四處巡征詩歌和意見的官員稱作“遒人”、“瞀”、“嗇夫”應該都屬于“工”級的小吏。夏后可能還有專司占卜卜筮的“官占”。
《夏書》又載,“辰不集于房,瞀奏鼓,嗇夫馳,庶人走。”。講述發(fā)生日食的時候,有“瞀”官擊打大鼓以示于眾,官吏和庶民各自奔走相告。
夏朝有監(jiān)獄。
《史記·夏本紀》云,桀“乃召湯而囚之夏臺,已而釋之。”索引曰:“獄名”。夏朝有掌管天地四時的官吏?!妒酚?middot;夏本紀》集解引孔安國云;“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時之官。”
《尚書·夏書》中有關于設官分職過程的概述,載道“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夏王還臨時委任臣屬執(zhí)行專門的使命,猶如后世之欽差大臣。
《史記·夏本紀》云:“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解引孔安國曰:“胤國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鄭玄曰:“胤,臣名也。”夏朝已制定刑罰?!蹲髠?middot;昭公六年》云:“夏有亂政,而作禹刑。”
《史記·夏本紀》所載《甘誓》,對軍隊的刑罰有具體闡述。“用命,賞于祖。”集解引孔安國曰:“天子親征,必載遷廟之祖主行。有功即賞祖主前,示不專也。”“不用命,僇于社。”集解引孔安國曰;“又載社主,謂之社事。奔北,則僇之社主前。社主陰,陰主殺也。”“子則帑僇女。”集解引孔安國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恥累也。”
夏朝的政治經濟文化
夏朝奴隸制國家是在原始公社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在原始公社制度解體的過程中,父權家長制家庭成為它的一種對抗力量。而奴隸制國家的世襲王權和世襲貴族,就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逐步發(fā)展起來的。由於奴隸制國家組織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不斷發(fā)展起來的,所以在國家形成之後,各級貴族組織仍然要保持舊的血緣聯(lián)繫,嚴格區(qū)分姓氏。王室分封諸侯,除保持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國建立新氏,大夫以邑為氏。在各級貴族之間,就依姓氏的區(qū)別建立了各自的宗族關係。
夏朝的最高首腦稱為「王」或「後」,父子或兄弟相傳,是古人所謂「家天下」的開始。從傳世文獻看,夏朝的政治機構相當龐大。夏王之下有掌政事的「三正」,有為天子輔臣的「疑」「丞」「輔」「弼」四鄰,有為國君親近左右官員的六事(即六吏、六卿),有掌曆法的「羲和」(又稱「太史」),掌訴訟的「大理」,掌音樂的「瞽」,掌管教育貴族子弟的「官師」「國老」,掌出使的「遒人」,掌收取貢賦的「嗇夫」,掌管山澤的「虞人」掌畜牧的「牧正」,掌養(yǎng)龍的「禦龍」,掌管夏王膳食的「庖正」,掌管夏王車輛的「車正」,守衛(wèi)宮門的守門者掌王室家族事務的「臣」。
夏朝九州的劃分和「甸」「侯」、「緌」「要」、「荒」五服的存在,說明夏朝對地方的管理是以個部族首領為諸侯,稱伯或「牧」。諸侯必須服從夏王的政令,對王朝承擔貢納、朝見、服役和隨從征伐的義務。諸侯之下,有大夫,即各大家族的族長。夏朝的政治思想已經有初步的「德治」寬刑思想?!蹲髠?文公七年》引《夏書》說:「戒之用休.董之用威?!辜丛趪抑卫砩希闹闻c刑罰並用。而且在治國問題上可能已經有了防微杜漸,防患與未然的認識。《左傳.成公十六年》《夏書》說:「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就是這層意思。法律隨著夏王朝 的建立而產生,所謂「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左傳.昭公六年》。而「禹刑」不但是刑法,而且是夏王朝法律的總稱。
夏朝的軍隊,是維護暴力統(tǒng)治的重要手段。禹征三苗,稱他所統(tǒng)領的軍隊為「濟濟有眾」;啟征有扈,嚴厲告誡所屬的軍隊要嚴格聽從他的指揮。足見當時已有強大的軍隊。夏王朝建立之後,為了進一步加強鎮(zhèn)壓群眾的反抗鬥爭,就在以往的基礎上制定了《禹刑》,我國歷史上的第一部奴隸製法典。
經濟方面,夏代遺址出土的農業(yè)生產工具,包括數(shù)量較多的石鎌,石刀等收割工具。莊稼以「畎畝法」進行種植,就是在兩壟之間留一條溝,莊稼種於壟上。夏代的農業(yè)生產已經發(fā)展到一定的水平,產量迅速提高,飲酒之風從側面證明瞭這一點。手工業(yè)的發(fā)展,在夏朝時金屬器皿已經出現(xiàn)。貨幣的產生傳說產生與夏朝,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稱為「三品」。
在科學發(fā)展上:《夏小正》之經文有四百六十三字,按一年十二個月分別記載了物候、氣象、天象、和重要政事,主要是有關生產的農耕、蠶桑、養(yǎng)馬以及採集、漁獵等活動。地圖的出現(xiàn),從夏禹治水的傳說中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已經認識了許多高山大河,確定了大地的東西南北,學會了開渠分洪、修堤,並且掌握了計算、測量和繪製簡單的地圖。傳說大禹通過自己的實踐,收集了九州獻來的銅等金屬,鑄了九個大鼎,鼎上分別有各州的山川、草木、禽獸,有人說這可能是導遊的「指南圖」,或者說是四千年前的原始地圖。
夏朝的藝術,有關於樂舞的傳說,首先是圍繞「啟」的傳說,《山海經》有一則神話,說啟將三名美女敬獻給天神,從天上得到《九辯》和《九歌》兩部樂舞作品,帶回人間,由是他又製成《九韻》。在宗教上,夏王繼承了祖先崇拜的宗教思想,形成了至上神的觀念。當時的夏朝建立了地上的統(tǒng)一王權,在天上再塑造一個至上神保護自己的王權。
夏朝的統(tǒng)治者對農業(yè)非常重視,史稱禹「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發(fā)展人工灌溉,並「身執(zhí)耒臿以為民先」,躬耕 於農,促進農業(yè)生產的發(fā)展。在農業(yè)政策方面,夏朝實行「五十而貢」的稅收制度,要求所屬部落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物納貢,制定春天「山林不登斧,以鹹草木之長」,「川澤入網罟,以鹹魚鱉之長」等保護性政策。
大禹治水,河川既定,禹把當時所有的領域畫分成九州,對於各州的土壤與物產都加以詳細的調查,仔細的記載土壤的性質,以及田地物產的種類,以確定納貢的多寡,這可能是中國所確定的最早的賦 稅制度。
苗與華夏屬於二個不同的族系,當時的文化發(fā)展水準大體相同,但由於兩族之間的利害關係,戰(zhàn)爭一直不斷。唐堯之時,堯曾出兵討伐,沒有成功,到了舜時,以禮樂感化還是不能達成目的,仍需訴諸武力,且在征討中死於荒野。禹代舜後,聯(lián)合非華夏族的力量,連續(xù)發(fā)動征討三苗的戰(zhàn)爭,終於消滅三苗,擴大了華夏族的內涵,促進華夏諸族間的融合。
治水有功,又討伐了「三苗」,大大加強手中權力,他召集諸侯到塗山和會稽,參加者「萬國」之多,遲來的諸侯還被處斬,這時的禹已經是威震四方的大首領了。舜鑒於禹的賢能,乃授命禹攝理國政。舜死,禹受禪而為天子,國號夏,在 位期間,劃九州,建貢賦之制、推廣農業(yè)、制定曆法,對百姓有極大的貢獻,在位八年崩。為我國工程師之祖。
夏朝的交通
大禹在治水過程中,導山疏河,對開發(fā)古代水陸道路交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妒酚?middot;夏本紀》載禹治水時,“陸行乘車,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以開九州,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行相地宜所有以貢,及山川之便利。”[32] 大禹治水時,通行非常不便,大禹利用車、船、橇、檋等交通工具跨越山川泥沙。他率領群眾修筑連通九州的陸路,助進了貢納制度的實施,也方便了各地的經濟往來。[33] 夏后的交通區(qū)域東西至少五、六百里,南北至少三、四百里。[34] 《國語·周語》記載,“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35] 提醒在農歷九月雨季過后,整修道路,在十月干旱的冬季,架建橋梁。
偃師二里頭遺址規(guī)模之大是遠古黃河流域前所未見的,也是同期考古文化中沒有的。[36] 它坐落于廣大的二里頭文化區(qū)域的地理中心,可以視為夏代的一座都邑或大型城市。[37] 已確認有一、二號兩座宮殿,另在二號宮殿北墻還有第四期增修的一處同等大小的六號基址。此二處宮殿建筑群體現(xiàn)出中軸線的布局。[38-39] 一號宮殿略呈正方形,缺東北一角,東西總寬96.2米、南北總長107米,占地總面積9585平方米。主殿堂位于夯土臺基北部,坐北朝南,面闊8間、進深3間。四周由墻壁相圍,內有廊廡行道,東墻有一側房。中軸線正南面有敞開的大門,分為三個門道,北部、東部各有一側門。二號宮殿東西寬58米,南北長72.8米,有四面圍墻和東、南、西三面回廊。主體殿堂夯土臺基有3米厚度。一、二號宮殿都擁有陶制的排水管道,而二號的設施保存的相對完整。管道由多節(jié)圓形陶管連接構成。每節(jié)直徑在16.5至22厘米間,長52至58厘米,壁厚約2厘米,置于預先挖好的約一米深的地下土溝槽內,以防止?jié)B水。厚達5至7厘米的石板架于溝槽、陶管之上,以防止行人壓裂陶管。管道呈西高東低的趨勢,通過落差將宮殿庭院內的雨水排出到院外。[40] 宮殿區(qū)以外有縱橫交錯的土路、作坊以及夯土城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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