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北京的傳統(tǒng)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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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傳統(tǒng)的方式北京地區(qū)人士說親時,要先托媒人往女家問名,將男女生年屬相相合,只要雙方生肖并無相沖,即可合婚。
婚約確定后,男家便要擇吉日,帶備紅柬(婚書)舉行訂婚禮,男家要給女家送上衣物,首飾,洋酒及果餅等禮物,叫 " 過禮 " ,但這只是 " 小定禮 " ,婚期前一個月,得送 " 大定禮 " ,一般是吃的,穿的,及洋酒及活鵝,樣樣俱全。
至吉日臨近,男家還要給女家送上 " 催妝 " 禮,計(jì)有豬羊肉,干面,年糕等。其中 " 肉 " 是要女家割離骨肉,讓女兒出嫁,年糕則是女兒出嫁后步步登高之意。
女家在男家 " 催妝 " 后,便要立即將嫁妝送往男家,以裝設(shè)新房。
新娘到達(dá)男家進(jìn)門前,新郎會手持弓箭,于新娘腳下虛晃三下,借以驅(qū)除邪妖,之后新娘跨過火盆,方可進(jìn)門。
然后,新郎新娘雙雙拜天地,入新房 " 坐帳 " ,并一起吃 " 子孫餑餑 " (餃子)及長壽面,并飲交杯酒等。
婚后第三天,新姑爺陪伴新媳婦回門,叩拜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