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法律知識: 加班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勞動保障法律知識: 加班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勞動者是經(jīng)常要加班的,而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要比正常工作的工資要高,但也有一定標準的,那么加班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進行計算的?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勞動保障的法律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加班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計算
依據(jù)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小時最低加班工資怎么計算,要依據(jù)加班的時間和勞動者的工資確定,非休息日、節(jié)假日加班的,按勞動者工資150%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何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shù)
要準確計算加班費,首先必須正確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shù),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shù)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shù)計發(fā)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shù)。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shù)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shù)。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于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 中規(guī)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 ,以每月工作時間為20.92天和167.4小時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nèi)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shù)。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shù)低于當?shù)禺斈甑淖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