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高等教育畢業(yè)論文參考
高等教育階段的公平是更高層次的公平,也是更難達到的公平狀態(tài)。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等教育畢業(yè)論文,供大家參考。
高等教育畢業(yè)論文范文一: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的生態(tài)改良途徑
大眾化階段甘肅高等教育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教育經費的投入嚴重不足。從《2011年全國教育經費執(zhí)行情況統計公告》中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yè)費為9347.65元,生均公共財政預算公用經費支出5125.06元,[2]在全國各省市間處于倒數第9位,遠遠低于同處西部的陜西、新疆、寧夏和青海等省的生均費用支出。通過比較發(fā)現,甘肅省目前的高等教育經費來源單一,規(guī)模偏低,遠遠不能滿足省內高等教育發(fā)展的需求。此外,相對于全國平均水平及其他經濟發(fā)達省份,甘肅省地方政府及個人對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擔能力有限,高等教育負擔較重,使得省內高校生不能像東部發(fā)達地區(qū)高校生一樣享用同等優(yōu)質的高等教育資源。問題之二就是教師的數量、結構和整體質量難以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質量。隨著高校招生規(guī)模不斷擴大,教師總體數量不足,生師比大幅攀升的弊端顯現出來。具體表現為教學、科研的設施建設投入不足,教學、科研條件設施落后,不能很好地適應高等教育規(guī)??焖侔l(fā)展的要求,極大限制了甘肅省內高校的發(fā)展。
大眾化階段甘肅高等教育的生態(tài)失衡現狀分析
(一)甘肅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的經濟結構的失衡
當前甘肅省高等教育是中央和省、市州(企業(yè))三級辦學、統籌管理的辦學管理體制,高等學校與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關系則形成了“一中兩翼”的格局,即以甘肅省蘭州市為中心的、以隴海—蘭新線為兩翼的天水隴東和河西走廊高等教育區(qū)。甘肅高等教育經過十多年的跨越式發(fā)展,雖然實現了專業(yè)數量、在校學生數、校區(qū)面積及校舍建筑的快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對高等教育的需要,但在謀求快速發(fā)展中卻帶來了教育資源的大量稀釋,部分生均教育資源明顯不足、生師比居高不下、高校貸款規(guī)模過度發(fā)展,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困難。[3]高等教育的質量、規(guī)模、結構和效益已處于一種失衡的邊緣。此外,高校本身學科設置不合理,大多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需求模式,嚴重滯后于目前產業(yè)結構的調整,滯后于當前市場變化對人才的需求。[4]
(二)甘肅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的社會結構的失衡
美國社會學家科林斯在其《文憑社會:教育與分層的歷史社會學》中對“知識精英統治”的文憑社會持批評態(tài)度??屏炙拱l(fā)現,并不像知識精英統治論者所說的,真是因為教育帶來的知識和技能的差別而劃分的社會階層,這種高文憑高報酬的教育與分層體系只是一種神話。他指出,教育所包含的各種文憑和文化資本已經成為獲得更高收入和權力的工作的必要條件。事實上,現在的大學生競爭的不是專業(yè)本身的稀缺性,而是專業(yè)背后所代表的社會地位的稀缺性。[5]以甘肅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為例,不同階層、家庭背景存在明顯差別。占人口90%以上的體力勞動者的子女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考試競爭中顯然處于劣勢,名牌大學、重點大學和熱門專業(yè)中來自干部和知識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遠遠超過其他階層。同時在教育常規(guī)統計中發(fā)現:高校畢業(yè)生的“就業(yè)率”、高校“錄取規(guī)模增幅”,以及高校內“專業(yè)比例變化”這幾個數據之間的共變系數很小,它們的相關性很弱。這表明,高校各專業(yè)的學生就業(yè)率并沒有對高等教育的專業(yè)結構調整發(fā)揮信息引導作用,同時高校所設專業(yè)缺乏靈活彈性的體制來應對社會結構的需求。如果教育系統沒有建立對社會結構信息的反應能力,就會出現就業(yè)率較低的專業(yè)反而出現招生率較高的現象。
(三)甘肅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的高校人才結構失衡
近年來,高等教育在數量上得到了迅速發(fā)展,高校對教師的需求量加大,造成教師數量一度短缺。相對于東部沿海和發(fā)達地區(qū)的高校而言,由于經濟、文化因素和教育辦學條件的差異,高學歷畢業(yè)生不愿留在條件艱苦的甘肅地方高校任教,有些熱門專業(yè)很難吸引研究生,因此每年在招聘新教師的問題上,難以避免“近親繁殖”現象,造成西部地區(qū)包括甘肅在內的高校本校畢業(yè)生留校任教的比例有所回升。[6]據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高校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人數已超過86萬,占全國高校專職教師總數的63.3%。年輕教師多,說明隊伍有活力,發(fā)展有后勁,但青年教師的成長需要有一個不間斷的培養(yǎng)過程,如果不能盡快地采取措施進行后續(xù)培養(yǎng),在一定時期內學校的教學質量就難以得到保證。此外,高等教育的擴招還直接影響到民辦高校的人才流向。由于種種原因,優(yōu)秀教師大都進入公辦高校,民辦高校教師主要是公辦高校退休下來或進入不了公辦高校的人員。和公辦高校相比,師資整體水平較低,結構嚴重不合理,從年齡結構上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態(tài)勢,年富力強的中年教師很少。從職稱結構看,高職稱適齡專職教師(非退休教師)很少。從生師比看,總體較高,個別學校達到60:1甚至更高。[7]
大眾化階段甘肅高等教育的生態(tài)改良途徑及措施
(一)拓寬高等教育投資渠道,調整優(yōu)化教育
資源配置結構,發(fā)揮高等教育的經濟效益和結構效益首先,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渠道籌措為輔的體制,加大政府的教育經費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以國家財政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yǎng)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保障普通高校正常運行和發(fā)展的必要經費,促進甘肅高等教育持續(xù)協調發(fā)展。其次,加快甘肅地方經濟,促進地方高校與區(qū)域經濟之間的結合。通過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水平的提升強化地方政府的財力,最終促進地方政府對高等教育發(fā)展的經費投入。在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要積極幫助高校開拓資金籌集渠道,特別是推動高校與區(qū)域經濟發(fā)展兩者之間的結合,使得甘肅地方高等院校通過教學科研活動促進區(qū)域經濟發(fā)展的同時,獲得有效的外部資金支持。[8]再次,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資源,挖掘現有高校校舍、食堂、教室、實驗室、體育館等設施的潛力,加快高校后勤社會化進程,積極發(fā)展職業(yè)技術學校、民辦高校和其他辦學形式,加強民辦高校的師資力量、辦學質量,提高管理水平。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務就是為社會經濟發(fā)展培養(yǎng)高素質人才,因此高等教育首先要考慮的就是社會經濟發(fā)展對人才和科研成果的需求情況。凡是社會經濟發(fā)展需求的人才和科研成果,就應積極地進行培養(yǎng)和研究。只有這樣,教育和社會經濟發(fā)展才能同步進行,教育也才能得到強有力的支持。反之,教育就游離于社會經濟發(fā)展之外,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二)構建和優(yōu)化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結構和類型
為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和推進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進程,進一步優(yōu)化高等教育結構勢在必行。眾所周知,各發(fā)達國家的高等教育都經歷了一個由單一本科教育向研究生層次教育與專科層次教育兩端擴展的過程。我國當前的流層結構可為專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個層次。[9]我省目前高等教育分流還未形成一個較為合理的分流層次、類型和形式?;谑∏?,應大力發(fā)展有甘肅地域特色的高職高專教育,穩(wěn)定發(fā)展本科教育,積極擴大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大力促進民辦高等教育發(fā)展,努力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質量,使多種形式的高等教育能各安其位、各盡其職,逐漸形成和諧共存的終身高等教育體系;同時著重強調學科專業(yè)市場的適應性,努力培養(yǎng)視野開闊、善于決策的經營管理人才,勇于開拓、不斷創(chuàng)新的高新技術人才,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較強實踐能力的職業(yè)型人才;大力促進省內的民辦高等教育,加快推進邊遠地區(qū)多種形式的高等教育,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與傳播手段,使高等教育資源實現最大程度和范圍的共享。[9]
(三)改善和轉變政府職能及管理方式,彰顯高等教育的社會公平
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孔子提出的“有教無類”的思想就蘊涵著教育公平的深意。如果教育不能指向社會公平,反而擴大社會差距,那就與教育的初衷相違背。因此,為每個人提供盡可能平等的受教育機會,是保證社會公平的重要機制?,F代社會人們受教育程度與其職業(yè)、收入、社會地位呈正比例關系,特別是在當今就業(yè)競爭越來越激烈的背景下,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為社會個體的發(fā)展前提。只有堅持教育公平,賦予每個受教育者相同的受教育機會,才能使社會成員的潛能、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開掘、激發(fā)和釋放。[10]因此,加快甘肅高等教育發(fā)展,最大程度地實現高等教育的社會公平,是建設人力資源強省、有效縮小東西區(qū)域發(fā)展差距、促進省內經濟社會協調發(fā)展的必然選擇。
高等教育畢業(yè)論文范文二:高等教育評估范式轉變研究
2008年,西沃恩•夏基等分析了社區(qū)項目評價的問題,給出了一些運用協商的建議,要想運用好協商的方式,必須掌握一些關鍵的技巧:運用情感體驗、融洽的思維、創(chuàng)造性思維、時機的判斷、時機的掌控能力等。以上是國外文獻的介紹,反觀國內的研究情況,對于協商及協商理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經濟和法律領域,而在我國高等教育評價研究領域,很少有關于協商機制的研究,對于通過價值協商機制的構建來解決價值多元化的問題更是少之又少。在我國高等教育的研究領域,涉及到高等教育治理問題時,對于協商機制的研究比較少。高等教育的治理是一種單中心的治理,其難以解決復雜的高等教育問題。因此,將協商的機制或機理引入我國高等教育,通過分權的方式,或聯合其他社會力量來實行多中心的治理。這種協商機制的方式是為了實現不同主體之間的共同利益最大化,使參與協商各方的合作伙伴關系制度化,這種機制的建構可通過分權、激勵、制衡與監(jiān)督和問責機制來實現。
核心概念界定
(一)范式、高等教育評價范式與范式轉換本文認為,范式是一種方法體系,涉及到觀念系統以及規(guī)范系統,它為我們認識世界的觀點提供了一個認知的角度。它也是科學活動的理論基礎,代表了一個團隊共有的價值觀。高等教育評價范式,是將范式的概念運用于高等教育特定的背景下,對高等教育的活動提供一個價值標準,以及方法論支持,通過這樣的標準和共同的認知框架,對高等教育的活動作出判斷,并改進其活動中的弱點。本文通過對現存的一些高等教育評價范式進行批判性分析,提出高等教育評價的范式轉換,其實質就是為了解決目前我國以及我省高等教育評價出現的弊端,解決理論上的爭執(zhí),提出新的理念,并考慮到多元價值體系,對高等教育的評價提出新的范式。
(二)協商與價值協商協商的本意主要是指做生意,那么在做生意的過程中,需要人與人之間進行交易,也就是利益的互動,用自己的優(yōu)勢換取對方的比較優(yōu)勢。也即使通過談判,為了一個目的而達成的利益一致,雙方相互都能獲得自己想要的物質、精神等利益。另外,從協商的日常應用上,我們可以對其意思進行分解,它帶有共同妥協、共同商議的意思,不是一個強勢對另外一個弱勢的侵蝕或剝奪。其中學者詹姆斯•博曼曾提到過公共協商的概念,這個概念是指為了解決人際關系之間的矛盾或為了一定的利益,從而通過溝通、對話、理性商談而解決存在的問題或達成利益一致的過程。這個概念充分說明了協商不但是相互進行對話、探討,而且還要通過共同的合作才能解決問題。通過以上的分析,本文認為價值協商的概念是在評價價值的過程中,通過協商的方式,即通過對話、溝通或合作,從而達成價值一致的互動過程。價值協商的參與者包含多種價值觀念不同的利益相關者。評價者通過協調不同利益者的價值沖突,理解他們的價值訴求,通過價值的剖析和分解,從而逐步走向價值一致的整個過程。
我省高等教育評價存在的問題
近幾十年來,我省對高等教育十分重視,對教育的投入也比較巨大,如何評價教育的效果也成為擺著我們面前的重要問題。隨著這些年我省的教育實踐,對教育的評價影響著我省高等教育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也對我省高等教育未來的發(fā)展方向有著深刻的影響。因此高等教育的評價作用越來越強。根據調研的結果,我省高等教育的評價方式基本還是建立在單一的價值觀上,即使有的評價模型進行了改進,但是仍舊沒有解決多元價值帶來的矛盾和沖突,存在的問題如下:
(一)評價目的和功能面臨著諸多的沖突許多對教育的評價,存在著各種的角度,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對評價的目的有著不同的理解,導致了評價的沖突。所謂教育評價的目的就是在人們對教育效果評價之前,所設想達到的結果。有的是為了評價而評價,是進行效果的判斷,有的是以改進為目的。基于人們對評價的出發(fā)點不同,對教育評價的目的和教育的功能經常聯系在一起。就高等教育的評價功能而言,高等教育的評價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基于“問責”功能為導向的評價,注重評價模式強調的是借助某種技能、方法或手段來判斷教育實體的責任完成和承擔情況。另外一類是基于“改進教學”功能為導向的評價。它強調的是通過教育的評價,來支持教學,改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促進高等教育的更快發(fā)展,主要是為教師的專業(yè)發(fā)展以及學生的成長提供“專業(yè)”的支持。
(二)價值觀的多元化與高等教育評價準則的統一性之間的矛盾高等教育評價的標準是對被評高校屬性方面質的規(guī)定。評價準則的形成是經過一定時期,人們對高等教育價值觀念的反映,也是客觀規(guī)律認識的產物。評價準則集中地反映了人們對教育的價值認識??茖W的評價活動首先要制定科學的評價準則,然后進行教育的評價活動。當然,評價準則的建立過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人們價值認識相互妥協,相互協調,取得一致的過程。在多元價值觀的時代背景下,制定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的準則,要充分考慮多元價值主體需要的客觀性;充分考慮高等教育活動中的各種利益相關者的需要,充分考慮多元價值主體的價值訴求,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教育評價的準則和標準才能代表高等學校的根本利益,反映高等教育利益相關者的需要,才能從根本上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發(fā)揮教育評價的激勵功能。在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直接產生于政府行為,政府在評價中占據主導地位,現階段的高等教育評價成為規(guī)范高等教育發(fā)展的管理手段。這種評價方式只是執(zhí)行政府的意圖,從客觀上忽略了其他價值主體的利益需要。
(三)評價的結果未能很好彰顯評價的目的隨著對高等學校教育的資金支持力度的加大,對高等學校的評價工作在不斷的開展,社會各界、公眾媒體對此的批評和質疑也越來越多,高等院校中的有關群體,也對高等教育評價的結果存在異議,這充分說明高等教育的評價結果沒有很好的彰顯評價當初的目的。
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的協商程序及步驟建議
本文認為,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的協商應以解決價值分歧為目標,既關注過程的關鍵要素,同時也要分階段采取一定的步驟逐步解決利益相關者的價值分歧和價值差異,最大程度地辨析出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共同利益,形成基于共識的評價。
(一)由協商產生優(yōu)化的利益相關者參與評價優(yōu)化利益相關者群體,運用有效策略,采用代表制選取關鍵的利益相關者參與評價,優(yōu)化參與評價的利益相關者群體。這些挑選出來的人選被授權代表其所屬的利益相關者群體進行協商。評價中要注意不可過分強調“參與”的程度,如果把專業(yè)評價者與沒有受過正規(guī)社會科學方法訓練的直接的利益相關者放在同一水平線上,即使所有人都滿意,無效的、不可靠的結果仍是毫無用處的。因此,應把尋求優(yōu)化的利益相關者的參與作為目標,采用代表制,借助一些有效的策略和方法,選取一些持有關鍵的“主張、擔心和爭議”的利益相關者參與評價。
(二)利益相關者進行價值表述和明晰需要協商的問題參與評價的利益相關者提出各自的立場及價值主張,各自表達自己的宣稱、擔心和問題。評價者通過仔細查看相關的信息資料,與利益相關者討論,在充分整合所獲得的有關信息之后,提出一些需要和利益相關者協商的暫時的、明顯的主張、擔心和爭議。
(三)組織利益相關者之間積極主動地協商各利益相關者群體互相交流主張、擔心和爭議,進行價值辯論和價值反駁。評價者則通過收集各種資料來協同眾人討論,用協商的方式,逐步改變、統籌不同意見上的分歧,最大程度地解決最初的主張、擔心和爭議。雖然不可能讓所有的利益相關群體都達成一致的意見,但至少要了解彼此的意見分歧在哪里,理解他人的看法,以及持有這種看法的理由。
(四)價值選擇與取舍達成共識評價者將收集信息的重點轉到還沒有解決的主張、擔心和爭議上,在利益相關者群體之間進行協商,在評價者的指導下,運用已經收集的信息,進行價值選擇與取舍,使共同利益最大化,努力使各方達成認同。此時并不是解決了所有的問題,總還存在一些未被解決的主張、擔心和爭議。
(五)協商達成認同的行動計劃經過協商后的主張、擔心和爭議有三種結果,一是完全達成共識的問題;二是部分解決問題的共識;三是未達成解決“共識”的問題。最后的結論和行動計劃是通過協商達成的公認的、統一的觀點。設計行動計劃,運用簽字、確認制度,以使所有的利益相關者肩負其職責,共同分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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