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與《蒼蠅》之比較研究論文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威廉·莎士比亞創(chuàng)作于1599年至1602年間的一部悲劇作品。戲劇講述了叔叔克勞狄斯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親,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國王的遺孀喬特魯?shù)?哈姆雷特王子因此為父王向叔叔復仇。
《蒼蠅》(1943)是薩特根據(jù)古希臘神話故事改編的一部存在主義悲劇。作者借用這出濃郁的古代神話悲劇的詩意,藝術(shù)地破除了人對自然之謎的惶惑感,傳遞出人能戰(zhàn)勝“上帝”,自由選擇生活道路的現(xiàn)代意識。
《哈》與《蠅》的創(chuàng)作背景和題旨是完全不同的,但二位主人公的生存境遇與自我選擇卻有著驚人的相似。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哈姆雷特》與《蒼蠅》之比較研究相關(guān)論文。僅供大家參考!
《哈姆雷特》與《蒼蠅》之比較研究全文如下:
摘要:《哈姆雷特》與《蒼蠅》的問世,在時間上相隔三百多年,但兩部作品的主人公卻表現(xiàn)出多方面的驚人相似:第一,二者的生存境遇,自我選擇,復仇模式相似;第二,二者都兼有思想家、救世主、孤獨者的思想特征;第三,二者的使命一致,結(jié)局相同。
關(guān)鍵詞:人生選擇;思想特征;超人
1601年,莎士比亞的悲劇《哈姆雷特》(以下簡稱《哈》)發(fā)表,1943年,薩特的悲劇《蒼蠅》(以下簡稱《蠅》)發(fā)表。雖然兩部悲劇的題旨情境各不相同,但兩個主人公所作的人生選擇以及復仇模式卻有著驚人的相似:兩個主人公個性、信仰不同,思想特征卻相同;兩個作家所屬的文化語境不同,但他們對人的生存狀況的認識以及對社會罪惡提出的療救方案相同。
(一)
反對封建割據(jù),擁護中央集權(quán),這是人文主義者的政治理想。在莎翁看來,明君代表秩序即“治”,暴君代表無常即“亂”,克勞狄斯弒君篡位意味著正常秩序的顛倒與混亂。要剪除奸雄,由“亂”而“治”,這是莎翁堅定的政治理想,同時也是《哈》劇的題旨之一。題旨之二,是作者的道德理想??藙诘宜共粌H是政治的奸雄,也是人倫的敗類,他的殺兄娶嫂同樣是倫理的綱常的顛倒混亂,所以哈姆雷特(以下筒稱哈)對克勞狄斯的斗爭就有了雙重的意義:代表人文主義的進步力量與反動封建政權(quán)較量;要代表善良的道德力量與邪惡勢力斗爭。哈的悲劇,是政治與道德理想幻滅的悲劇。
《蠅》的問世比《哈》晚了近三個半世紀,當時法國正處于德國法西斯的鐵蹄蹂躪之下,大難當前,是坐以待斃,還是奮起反抗,法國人民面臨嚴峻的選擇。為了喚起民眾,薩特選擇了寫作《蠅》這種當時唯一可行的抗敵形式干預生活.他以古代王子的故事借古喻今,號召人民為保家衛(wèi)國而戰(zhàn)。
《哈》與《蠅》的創(chuàng)作背景和題旨是完全不同的,但二位主人公的生存境遇與自我選擇卻有著驚人的相似。首先,哈與俄瑞斯忒斯(以下簡稱俄)都是國王的獨子,都有一個偉大的父親,美貌的母親和無憂無慮的快樂童年;其次,都有王位被篡奪,父親被謀殺,母親改嫁兇手的遭遇,因而也都面臨著大義滅親,為父復仇的重任。第三,兩個王子復仇的模式相同。哈接受鬼魂囑托后,遲疑跌宕,總因無力主動出擊而一再遭敵人暗算,直到臨終前才被迫刺死克勞狄斯。哈的殺父之仇、喪權(quán)之辱就發(fā)生在昨天,因而有切膚之痛,俄卻離這罪惡很遠。十五年前的他太年幼,既沒有目睹事件發(fā)生發(fā)展的過程,也沒有感受喪權(quán)喪父之悲哀,加之養(yǎng)父家庭條件優(yōu)裕,所以開始時他對殺父喪權(quán)之事表現(xiàn)得較為冷漠。是厄勒克特拉的刻骨仇恨點燃了他心頭復仇之火,使他肩負起復仇重任,一舉殺死仇人。因個性與生活環(huán)境的差異俄與哈的復仇情節(jié)有細微的差異,但從總體上看,他們的生存境遇大致相同,他們的向強權(quán)與邪惡復仇的人生選擇相同。
(二)
哈與俄是生活于兩個完全不同的國度、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中的人物,因而二者在宗教信仰與個性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文藝復興時代,科學還不能否定鬼神的存在,因此,生長在封建帝王之家的哈篤信天堂地獄的存在,而披著古裝的俄則誕生在本世紀四十年代,締造他的薩特是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所以即使面對眾神之神,俄也敢公然宣稱:“朱庇特,你是巖石、群星之王,你是大海波濤之王,但你不是人間之王[1]”宗教信仰的差異,是導致兩位王子個性差異的原因之一。因宗教觀念的羈絆,哈總是優(yōu)柔寡斷,患得患失,而俄百無禁忌,所以他果敢決斷,一下決心,便雷厲風行,干得干凈徹底,一口氣就收拾了兩個仇人。
然而,這兩位個性與信仰方面如此不同的王子在思想特征方面卻有很大的同一性:
第一,思想家的特征。
哈與俄都受過很好的教育,都有很強的思想能力。哈博學多才,長于思考,俄“深思熟慮”,“才智超群”,并且都把思考的焦點對準“人”。哈追求的是人文主義理想,看重的是人的尊嚴、價值、力量。他認為人是一件“了不得的杰作”,人因有高貴的理性、無窮的智慧而成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俄信奉的是存在主義哲學,強調(diào)的是人本質(zhì)上的自由,他認為:“我是自由的人”,“我就是我的自由”。“我命中注定除了我自己的意愿以外,不受任何法律的約束”[2]。從這些道白中,我們感到哈像一位熱情洋溢的詩人,而俄卻像一匹橫空的天馬,但二者思考的特點是一致的,思考的結(jié)果也是一致的,這便是對人文精神的認同。
人文主義與存在主義都是一種以人與人道為核心的人本哲學。雖然它們在對世俗生活與宗教神權(quán)的關(guān)系方面,在對人的生存狀況與政治、法律、道德等社會規(guī)范的關(guān)系理解方面存在許多差異,但它們對人的肯定,對人生存狀況的關(guān)注卻是相同的。人文主義強調(diào)的是人性的回歸以及人從宗教桎梏之下的解放,因而在剛擺脫中世紀惡夢的文藝復興時代,哈高唱的是人的贊歌,呼喚的是人的理智、尊嚴,而存在主義則在人文主義的基礎上,更深一層地思考人本體的存在狀況,探討的主要問題是人怎樣才能獲得本體自由以及面向未來時人所應該選擇的最佳生存方式和價值取向,所以俄作為存在主義的代言人,他為人的自由和建樹搖旗吶減。同是以人為對象,俄的思考比哈進了一步。應該說,這是人類思想史的進步。
歐洲戲劇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不計其數(shù),但思想家的形象較少,而像哈與俄這樣努力探索人生真諦的人文思想家形象更是寥若晨星。他們的可貴在于,在既有的價值體系面前,他們能夠自甘寂寞,清醒而深刻地思考著全新的價值標準,并以自己的實踐驚醒世人,展示他們獨特的價值選擇。
第二,救世主特征。
哈與俄同為國王的獨子,是王位的當然繼承者,因而總以真命天子自居,俄動輒稱“我的臣民”、“我的土地”,儼然是阿爾戈斯的主宰。哈雖懾于克勞狄斯的淫威,不敢公然稱孤道寡,但也決不甘心于喪失王位,他曾明確表示,他郁悶不樂的原因是沒有嗣位掌權(quán)[3],在奧菲麗姬的葬禮上他競自稱“丹麥王哈姆萊特”??梢?,兩位王子雖然沒有登基即位,但國王的感覺是到了位的。這種感覺使他們?nèi)穗m不在王位,卻時刻心系子民百姓,也使他們在乾坤顛倒時自覺行使救民于水火的救世主權(quán)力,在他們的時代,君權(quán)神授,子孫世襲,不可妄為,誰悖逆了神旨,誰便觸犯了天條,克勞狄斯與??雇兴箯s君篡位,不但為人倫不恥也為天理不容,面對大逆不道,誰來替天行道,鏟除罪惡?當然是博學多才又富于責任感的王子,更何況,他們還有與兇手的深仇大根呢?于是哈與俄的復仇就是兩全其美、公私兼顧的選擇了,當然。他們也曾猶豫,但最終他們的救世主情結(jié)使之意識到自己的重大使命,子報父仇與除暴安良,于私于公都是天經(jīng)地義的,但要實現(xiàn)這個目標所需代價又使兩位王子深感焦慮。
哈曾嘆息:“這是一個顛倒與混亂的年代,唉!倒楣的我卻要負起重整乾坤的重任。”俄也曾呻吟:“我肩負的命運對于青春年少的我過于沉重,把我的青春都壓毀了”。力不從心但知難而進,兩個王子都表現(xiàn)了異乎尋常的堅毅。但如果他們置復仇于不顧,是否會要減輕焦慮呢?回答是否定的,因為那對于他們也是一種痛苦。哈說:“如果我不去剪除一個害天性的蝥賊,讓他繼續(xù)為非作惡,豈不是該受天譴嗎?”俄也認為,從前自己是“茍活于世”,因此“必須用一個重大的罪行作為我的壓艙之物”。這樣,復仇就是一種別無選擇的選擇了。復仇是手段,拯救自己與國民是目的。為拯救而復仇,以復仇來拯救,手段與目的、個人恩怨與國民利益達到了完美的統(tǒng)一。正因為如此,悲劇才擺脫了通常意義上子報父仇的老調(diào)重彈,放射出崇高悲壯的理性光芒。
救世主是歐洲文學史上一系列以拯救為題旨的文學形象,從《奧德賽》到《俄狄普斯》,到《伊尼特》、《貝歐沃夫》,再到《哈》與《蠅》,其主人公要么是國君,要么是王子,他們有的帶領(lǐng)臣民戰(zhàn)勝自然災害,有的孤軍奮戰(zhàn)為國人消滅人妖鬼魅,但除哈與俄以外,其他人都不具備思想家的特征。思想家的智慧加救世主的責任感,使這兩位王子的形象在他們的同類中卓爾不群,分外醒目。
第三,孤獨者的特征。
考察一個人是否孤獨,首先要看他的生存環(huán)境是否使他孤獨,哈與俄都曾是快樂的王子,但隨著父王的暴死,權(quán)力的轉(zhuǎn)移,生存環(huán)境也發(fā)生了變化。母親的改嫁使他們不再擁有家庭的溫暖,奸王的狠毒使他們生命受到威脅,朝臣的勢利、朋友的反目使他們無依無靠,據(jù)此,我們可以認定王子所處的生存環(huán)境是孤獨的。但王子本人的主觀意愿也是造就這種環(huán)境的不可忽視原因。哈完全可以爭取奧菲麗婭作同盟軍,改變他的孤獨處境及孤軍奮戰(zhàn)的局面,但他不但不爭取,反而以一種孤傲把自己包裹起來,跟外界隔絕,成了純粹的孤家寡人。當然霍拉旭是他的好朋友,但哈從來都只請他守密,而不請他參與謀劃與戰(zhàn)斗,直至斗爭的最后階段,還拒絕他的勸阻[2]。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說是哈自己選擇了孤獨。與哈相比,俄似乎要幸運些,有姐姐一同報仇,當然不是孤軍奮戰(zhàn)。但俄的不幸在于,他姐姐喚醒了他,又拋棄了他。厄勒克特拉在報仇后因悔恨而背叛,投向了朱庇特與“蒼蠅”的懷抱并怨恨他,詛咒他,稱他為盜走她平靜與夢幻的“賊”。痛定思痛,俄是否比哈更痛苦更孤獨?
我們界定孤獨的第二要素是當事人有無孤獨感。如果僅僅是當事人生存環(huán)境惡劣、無子無朋而缺乏孤獨感的話,我們不能斷定他為孤獨者。那么哈與俄是否有孤獨感呢?在戲中戲前哈明確地說:“現(xiàn)在我只剩下一個人了”,孤獨感很明顯,正因如此,他一再把唯一可信賴的朋友霍拉旭推開[3],于是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因孤獨而拒絕友情,又因拒絕友情而更感孤獨。俄的孤獨感似乎更明確更充分:“我是孤單一人”,“直到死我都是孤零零的”,“除了我自己,不能再依靠別人。”
人的存在中,孤獨感常伴隨著思想、文化等較高層次的素養(yǎng)而來,并且,文化底蘊越豐厚,思想越深遂的人往往越孤獨。智慧越高,越不合群。在這個意義上,王子的孤獨便具備了一種“超人”的意義。
(三)
“超人”本是尼采的英雄。尼采指出,這些“超人”有高貴的血統(tǒng),受過良好的教育,品格高尚,性格孤傲,有超群的智慧與精力;大難當頭,他們首先考慮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大多數(shù)人的幸福。尼采所謂“超人”,就是哈與俄這種兼有思想家、救世主、孤獨者特征于一身的出類拔萃之輩。
“超人”是尼采們獻給亂世的一劑良藥。莎翁經(jīng)歷了伊麗莎白統(tǒng)治末年的亂世,尼采經(jīng)歷了“上帝死了”的信仰廢墟,薩特經(jīng)歷了連綿的戰(zhàn)火,他們都期盼在亂世中殺出一個力挽狂瀾的英雄,而這個英雄不是別人,就是尼采的“超人”,莎翁的哈,薩特的俄。當然,他們所經(jīng)歷的亂世,無論是矛盾的性質(zhì)、動亂的起因,還是動蕩的程度都不能同日而語,但莎翁和薩特都不約而同地選擇王宮為背景,以篡位娶后為情節(jié)開端,這當然不是巧合,這說明處于兩種不同文化語境中的作家關(guān)于罪惡的起源的思考結(jié)論是一致的:從古至今,權(quán)勢與美女是種種爭斗、角逐、沖突的焦點,有二者存在,便會有罪惡產(chǎn)生。在此基礎上,“超人”的使命也是一致的:鏟除罪惡,拯救蒼生。
于是,“超人”就成為負重的人,焦慮的人,他因他的使命而痛苦。常人只要拯救自己,“超人”卻既要拯救自己又要拯救他人,于是這以雙重拯救為目的的自我選擇就給他們帶來超常的焦慮。在實施選擇前,他們會顧慮重重(哈就為責任的重大,對手的強大而憂心仲仲)。實施選擇后,他們又會因承擔選擇的后果而焦慮(俄就為同盟的分化、道義的責難而格外沉重)。應特別指出的是,哈與俄事后都承受了一份不該承受的道義責難。他們?yōu)楦笍统穑瑸槊癯?,卻使自己陷入了道義的泥淖,因為在民眾眼里,他們不過是重復了一次犯罪。他們?yōu)樽约哼x定的目標無疑是一把雙刃劍,消滅了罪惡同時也傷害了自己。哈與俄是深明此理的。這也就注定了他們的焦慮和成為悲劇人物的必然性。
“超人”可能會有種種不盡人意之處,或許有太多的清高孤傲疑慮躊躇;太缺乏斗爭經(jīng)驗與謀略等等,但他們有崇高的理想,也有為理想而獻身的精神,就不失為高尚的人了,就足以令人肅然起敬了。《哈》與《蠅》的發(fā)表,是其作者以悲劇的形式向自己的理想英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