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是理想婚姻的基礎(chǔ)
真愛是理想婚姻的基礎(chǔ)
簡●奧斯丁(Jane Austen)是一位著名的女作家(1775-1817),出身于英國漢普郡史蒂文頓一個鄉(xiāng)村牧師家庭,自小跟隨父親學習,在她父親的圖書館里閱讀了大量的優(yōu)秀書籍。十幾歲時就開始創(chuàng)作,當時只為家庭娛樂,一生共創(chuàng)作了六部完整的小說,《理智與情感》、《傲慢與偏見》、《曼斯菲爾德公園》、《愛瑪》、《諾桑覺寺》和《勸導》。她的小說主要描述了中產(chǎn)階級恬靜舒適的田園生活以及紳士淑女的愛情與婚姻。
在她的作品中,《傲慢與偏見》是一部最具代表性的也是最受歡迎的愛情小說。這部小說以班納特太太幾個女兒的婚姻經(jīng)歷為焦點,特別是以伊麗莎白和達西的情感體驗為主線,展現(xiàn)了18世紀英國中產(chǎn)階級的婚姻狀況,同時也反映了作者對愛情和婚姻的看法。在作者所處的那個年代,婦女的社會地位低于男子,她們不能獨立。因此對于一個年輕女子來說,一個好的婚姻是非常重要的。小說開頭一句“It is a truth that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must be want of a wife”,“有錢的單身漢總要娶位太太,這是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表面上指的是男人應(yīng)該成家立業(yè),實質(zhì)上卻暗示了這樣一個事實:一個單身女人,必須要嫁給一個男人,尤其是嫁給一個富有的男人當依靠。它體現(xiàn)了當時英國婦女的實際地位:男人和女人之間的是不平等的,女人在婚姻中是被動的。
在《傲慢與偏見》中,簡是最年長的孩子,雖然出生在一個相當富裕的家庭,但法律規(guī)定她不能繼承父親的財產(chǎn),因為她是女人。父親死后,財產(chǎn)將屬于血緣關(guān)系最近的的男性親屬。由于各種限制,婦女們沒有選擇,如果她們想改善處境,就必須通過婚姻,尤其是嫁給一個有錢的男人。所以小說中夏洛特想要確保她的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委曲求全嫁給了一個愚蠢的但富有的男人,她是當時女性的代表。簡?奧斯丁有著憤世嫉俗的態(tài)度以及務(wù)實的婚姻觀。在她看來,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相互之間的感情,愛情是婚姻所不可缺少的。通過這部小說,奧斯丁展示了愛的力量,愛情能跨越階級界限,偏見和其它種種阻撓。
在《傲慢與偏見》中,奧斯丁描述了四對年輕人的婚姻,可分為三種類型:為了物質(zhì)財富和社會地位而結(jié)婚的,如夏洛特與柯林斯;為了情欲和美貌而結(jié)婚的,如莉迪亞與威克姆;在相互的理解與尊重的基礎(chǔ)上,為了真愛而結(jié)婚的簡和彬格萊,伊麗莎白和達西。
麗迪雅和威克姆的婚姻是建立在美貌和欲望基礎(chǔ)之上的。麗迪雅是班納特家最小的女兒。她繼承了她母親的美貌以及愚蠢和虛榮,她性格不穩(wěn)重,不成熟,以自我中心,缺乏好的教養(yǎng)。雖然她只有十五歲,但滿腦子想的都是談情說愛,賣弄風騷,勾搭軍官。對她來說最有趣的事情就是坐在軍官的帳篷,情意綿綿地至少跟有六個軍官賣弄風情。威克姆是一個不求上進,品德有問題的人。但他帥氣的外表和偽裝的魅力吸引了麗迪雅。他選擇和麗迪雅私奔,不是出于愛,而是為了躲避欠下的賭債。盡管麗迪雅沒有錢,也沒有權(quán)力,威克姆從她那里得不到什么,但是如果在逃跑的路上有一個女人陪伴也未嘗不好。最后在達西的資助下,他們最終結(jié)婚,但他們并不相愛。“兩人老是東遷西,尋求便宜房子住,結(jié)果總要多花不少錢。威克姆不久便情淡愛弛,莉迪亞對他少許持久一些。”就此作者明確指出,建立在美貌和欲望基礎(chǔ)之上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與麗迪雅和威克姆相比,簡和彬格萊是一對幸福的夫妻。他們的婚姻是建立在愛和相互理解的基礎(chǔ)之上的。簡是班納特家的大女兒,美麗,溫柔,同時相當保守的。她喜歡彬格萊先生,但她從來不表達她的感情。彬格萊先生心地善良,隨和的性格使他無論到哪里都非常受歡迎。他對簡一見鐘情,但他缺乏自信不敢確定簡是否愛他。簡沒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和財富,因此彬格萊的妹妹不想簡嫁給她的哥哥。他們的愛情受到許多障礙,但最終他們突破來自各個方面的阻撓,從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見愛的力量是偉大的。
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是基于物質(zhì)財富和社會地位基礎(chǔ)之上的??铝炙故前嗉{特先生的侄子,愚蠢且自大。因為班納特先生沒有兒子,依照法律他要繼承班納特先生的財產(chǎn)。柯林斯先生自己的社會地位很一般,但他很會奉承他的贊助人凱瑟琳夫人——一個富有的但非常勢力傲慢的貴婦人。他不懂愛情,想要結(jié)婚是因為作為一個牧師,他想在教區(qū)樹立一個好榜樣,而且凱瑟琳夫人也曾經(jīng)建議過他應(yīng)該結(jié)婚,為了取悅凱瑟琳夫人,他向伊麗莎白求婚,被拒絕之后,很快就轉(zhuǎn)向夏洛特。與伊麗莎白相比,夏洛特是一個務(wù)實的女孩。她對伊麗莎白說:“我只要求能有一個舒適的家。就柯林斯先生的性格,親屬關(guān)系和社會地位來看,我相信嫁給他是能夠獲得幸福的,可能性之大,不會亞于大多數(shù)人結(jié)婚時夸耀的那樣”。她并不認為愛是婚姻的基礎(chǔ),她明白自己已經(jīng)二十七歲了,如果不把握這個機會,也許她會成為一個老處女,一輩子都嫁不出去了。盡管柯林斯不是一個合適的人選,他愚蠢且無聊,但他有一小筆財產(chǎn),能買得起一個房子,這是夏洛特父母無力負擔的,正如說這部小說里所說的:“她并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但是嫁人卻是她的一貫?zāi)繕耍簩τ谑艿搅己媒逃珔s沒有多少財產(chǎn)的青年女子來說,嫁人是唯一的一條出路;盡管出嫁不一定會叫人幸福,但總歸是女人最適意的保險箱。她長到二十七歲,從來不曾好看過,有了這個保險箱當然使她覺得無比幸運。”他們結(jié)婚后夏洛特并不幸福。在第二卷第五章中,伊麗莎白來到他們家做客,她發(fā)現(xiàn)一旦柯林斯說了什么不得體的話,使他妻子感到羞愧時,夏洛特都會明智地假裝沒有聽見,她通常避免與她丈夫待在同一個房間。由此看見,他們的結(jié)合——一個建立在金錢和社會地位基礎(chǔ)之上的婚姻,是多么的不幸福的。
事實上,在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低于男子,經(jīng)濟不獨立。這是造成夏洛特命運的一個重要原因,奧斯丁批判了在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里,婦女們沒有未來,她們必須抓住一切機會,避免悲慘的命運。
伊麗莎白與達西的婚姻是建立在真愛和相互理解的基礎(chǔ)之上的。他們是這部小說里最幸福的一對。像其它愛情小說一樣中,戀人們必須克服了重重障礙才能喜結(jié)連理,這個故事也不例外。伊麗莎白是一個聰明,可愛的,迷人的女孩。達西是一個富有,英俊的紳士,他是年輕女士心目中理想的結(jié)婚對象,但他的門第和財富使他過于驕傲,過于自負。起初,他對伊麗莎白不太在意,他說伊麗莎白舉止有失體面,但漸漸地他被伊麗莎白的智慧,幽默和魅力所吸引。他愛上了她,但他看不起她的家庭,他的驕傲和威克姆的謊言導致伊麗莎白對他產(chǎn)生了偏見和誤解。當他第一次向伊麗莎白表白時,她憤怒地拒絕他的求婚,并指責他的傲慢和無禮。之后達西認識到錯誤,接受了伊麗莎白的批評,對伊麗莎白和她的家人變得很有禮貌。當伊麗莎白的小妹妹同威克姆私奔后,他幫助找到他們,并給他們錢,讓他們結(jié)婚從而挽救了班納特家族以及麗迪雅的聲譽。當威克姆的謊言被戳穿后,伊麗莎白意識到她對達西先生的錯誤偏見,她逐漸認識到,達西具有高尚的品格,是她完美的另一半。他們最終克服了所有的障礙,過著幸福和諧的生活。
在作者的那個年代,女人在婚姻中是被動的,因為她們的社會地位低于男子,不能獨立。她們渴望通過婚姻保障生活質(zhì)量和社會地位。但奧斯丁認為愛情是婚姻的基礎(chǔ),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在這部小說中,伊麗莎白的家庭狀況類似于夏洛特的,但伊麗莎白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僅拒絕了柯林斯的求婚以及他的財產(chǎn),就連達西先生,一個年收入一萬英鎊的,擁有更多財富和更高的社會地位的紳士第一次向她求婚,也未能打動伊麗莎白的心。這表明伊麗莎白對待婚姻的見解是如此的不同,婚姻是有關(guān)彼此之間的感情,與金錢與社會地位無關(guān)。這正凸顯了作者的觀點:婚姻應(yīng)該建立在愛情基礎(chǔ)之上,而不是金錢或情欲。這種觀點在當時是超前的,如今仍具有深刻的社會意義。
這部通過三種不同類型的婚姻深刻地反映出婚姻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以及不同的婚姻觀。簡?奧斯丁在這部小說里提出了行為及道德標準,讀者可以從中她精湛的語言中得到啟發(fā):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幸的;只關(guān)乎美貌和情欲的婚姻是不能持久,其結(jié)果會使人感到痛苦,使家庭成員受到影響,造成社會負擔。理想的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chǔ)之上,雙方對家庭和社會具有責任心。小說中作者高度贊揚的女主人公伊麗莎白與達西先生的美滿婚姻,在當今社會也非常具有現(xiàn)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