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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翻譯論闡釋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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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論文的寫作,主要用于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促進中外學術文化交流;在國際學術刊物上發(fā)表,在國際上共享科研成果,英語論文也是達到學術交流的目的;另外英語論文還包括英語相關專業(yè)人員必要地用英語撰寫學術報告或畢業(yè)論文等等。不同的學科或專業(yè)領域、不同的刊物對英語論文的內容、格式等有不同的要求,不同領域的研究論文在文體和語言特點上既有許多共性,也不乏各自特點。

  摘要:Enlightenment and Limit of Hermeneutic Approach in Translation Study

  HE Hong-li

  (Foreign Language Department ,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 ,Hengyang 421001, Hunan)

  Abstract: Hermeneutic translation studies in China are apparently based on the three major principles of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fusion of horizons and effected history. Great achievements have reached.However,problems still exist.Hence,the author assumes that we should deal with the influences of hermeneutics in a manner of taking the positive elements to improve translation development while getting rid of the negative factors.

  Key words: hermeneutics;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fusion horizon; effected history

  一、 引言

  闡釋學(Hermeneutics)是一種探求意義理解和解釋的理論,來源于希臘學者論釋荷馬史詩等古典文獻的語文闡釋學和解釋宗教經(jīng)典的神學闡釋學,從詞源來講,它來源于古希臘神使Hermes的名字。Hermes的主要職責就是把神的旨意傳達給世人,他須先解釋神的指令,將其翻譯成人間的語言,可見,闡釋學從一開始就包含“翻譯”的意思。20世紀初, 海德格爾(Heidegger)使方法論闡釋學轉向本體論闡釋學,從而引發(fā)了闡釋學史上的一場重大革命。 20世紀60年代,西方闡釋學的發(fā)展進入哲學闡釋學階段,“闡釋學意識”成為20世紀以來人類最重要的思想觀念之一。到伽達默爾(Hangs-Geog Gadamer )時代,闡釋學最終完成了向哲學本體論轉化這一過程。伽達默爾的巨著《真理與方法》(1975)提出了現(xiàn)代哲學闡釋學三大思想即:理解的歷史性、視閾融合、效果歷史。本文將這三大哲學理論原則對翻譯的指導意義及其局限性作一探討。

  二、闡釋學對翻譯研究的啟示

  闡釋學對翻譯研究的影響是全面而深刻的,其最重要的貢獻是其創(chuàng)造性地把理解本身作為研究對象、反思了主體對客體的認識和理解過程,翻譯不再被認為是文本僅僅在語言層面上的轉換和對文本進行分析和應用。總的來說,闡釋學理論已經(jīng)被廣泛應用于翻譯理論研究中,也在有效地指導翻譯實踐。

  (1)理解的歷史性與翻譯研究

  根據(jù)現(xiàn)代哲學闡釋學的觀點,文本的意義取決于讀者對它的理解,并不是原作者寫作時的原意。所謂的理解的歷史性,主要指理解者所處的不同于理解對象的特定的歷史環(huán)境、歷史條件和歷史地位,這些因素必然影響和制約理解者對文本的看法,因此,文本的意義是不確定的。闡釋學代表人物海德格爾認為人們在理解事物時,都以其固有的意識去積極參與,而不是用空白的頭腦去被動接受。在翻譯這一文化的多維交融過程中,譯者不可避免地將其個人生活經(jīng)驗、文化和歷史背景滲入其中,譯者對原作的理解必然會帶有自己的主觀性,對原作的翻譯處理同樣也會體現(xiàn)其主體性的標志,因為每個人都屬于特定的時代,其思維、行動的方式不免會打上時代的烙印。人是歷史存在的人,這些歷史性語境就構成了譯者的“前理解”。 因此,理解總是一定歷史階段內的理解,必定是相對的、不完善的。

  在翻譯實踐活動中,理解的歷史性決定了譯本的多樣性以及“復譯”的必要性,也就是說同一部作品可能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被譯成不同的形式。據(jù)統(tǒng)計,1949至1979年間,我國翻譯出版社的外國古典文學作品中,復譯本的作品占80%以上,歐洲古典名著如《堂吉訶.德》、《紅與黑》、《簡愛》、《呼嘯山莊》、《包法利夫人》等至少有三個以上的譯本,有的如《紅與黑》甚至有十三四種譯本。東方古典名著《一千零一夜》包括各種節(jié)譯本、改寫本和全譯本在內的復譯本甚至超過幾百種。[1] 由于譯者的個性、愛好、氣質、修養(yǎng)、經(jīng)歷不同,每個譯者的“前理解”不同,他們對原著的闡釋顯然不盡相同,譯本的風格因此明顯地呈現(xiàn)出很大的差異。

  (二)視野融合與翻譯研究

  作為原作第一讀者的譯者在對原作進行闡釋時,其理解無疑是歷史性的。作為譯本的終端讀者,不僅不同時代的讀者對同一譯本的理解、鑒賞會有很大差異,而且即使是同時代同環(huán)境下的讀者,由于他們的文化修養(yǎng),生活經(jīng)歷和審美情趣等方面的不同,對同一部作品的理解與鑒賞也會千差萬別。魯迅曾說:一部《紅樓夢》,“單就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jīng)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密事。”

  總之,理解的歷史性也為我們重新審視文學翻譯中存在的歷史性現(xiàn)象提供了新的理論研究視角和批評模式。

  伽達默爾認為,歷史并不是一個外在于主體的給定物,而是一個主體置身于其中的、構成主體存在并且僅因與主體共在而形成意義的時間性的情境。人置身歷史中,這本身就包含了對歷史的理解,理解是離不開歷史的,理解者和理解對象都是歷史的存在,文本的意義是和理解者一起處于不斷形成過程之中,這種包含了理解主體和理解客體的關系的歷史便是“效果歷史”,

  傳統(tǒng)的翻譯理論強調客體中心論或文本中心論,在他們看來,理解的目的就是理解者要超越其自身歷史環(huán)境、克服自身局限、擺脫一切主觀意愿從而無條件地去理解和把握文本作者的本意,而哲學闡釋學的效果歷史說支持了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發(fā)揮的創(chuàng)造性。歷史是過去與現(xiàn)在相互作用存在的歷史,效果歷史是理解主體和理解客體關系的歷史,是理解主體和理解客體相互作用、結合的產(chǎn)物。理解的過程中。效果歷史說揭示了文本意義的產(chǎn)生機制,文本的意義不是作者賦予的,不是固定的和永恒不變的,文本的意義產(chǎn)生于與譯者的歷史關系之中。從而,譯者的主體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充分的肯定。

  哲學闡釋學這三大原則解釋了理解產(chǎn)生的方式、過程和機制:理解和解釋是在“前理解”的基礎上,解釋者與被解釋客體產(chǎn)生視閾融合的不斷創(chuàng)新的過程??偟膩碚f,哲學闡釋學翻譯觀注重譯者對原文本的理解在翻譯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客觀地指出譯者對作品原意的理解必然融合了譯者本身的文化、歷史背景等因素,強調了文本的開放性和譯者闡釋的多樣性。主客體的二元對立關系被消解,闡釋者的主觀能動性彰顯,從而促成了由文本中心論轉向讀者中心論,因此,現(xiàn)代闡釋學原理對于文本意義和解釋者的看法可以為翻譯批評提供新的思路。

  三、闡釋學對翻譯研究的局限性

  闡釋學理論在向我們提出新視角的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非理性的一面,有的翻譯問題在闡釋學領域尚未得到深入探討或作出滿意回答。正如謝天振教授在其《作者本意和文本本意》一文中指出, 解釋學理論與翻譯研究有著“極其密切關系”,“現(xiàn)代解釋學理論家圍繞作者‘本意’的爭論為我國提供了一個審視傳統(tǒng)翻譯觀念的嶄新‘視域’。 但同時也指出,伽達默爾提出的有關闡釋者與文本之間關系的構想即必須把闡釋者與文本的關系設想成雙方處于平等地位的對話, 在翻譯研究者看來是值得商榷的”。 其對翻譯研究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局限:

  第一,理解的歷史性雖然揭示了文本意義多元化理解的可能性,但作品有效闡釋和理解歷史性之間存在著相對矛盾的問題仍然無法得到圓滿解決, 這也給翻譯批評帶來了新的思考: 翻譯批評應以譯者不帶“偏見”的翻譯為標準, 還是應該承認譯者帶有“前理解”的翻譯?對此,國內已有許多學者也進行了質疑,如呂俊 (1998)在其《翻譯:從文本出發(fā)》中論述到,雖然闡釋學理論對翻譯很有價值, 但“不能就此認為可以用它來作為翻譯的一條理論原則, 更不可以用它來厘定譯文的標準,因為它過分強調了讀者的作用, 貶低了作品本身的本體特性, 帶有強烈的主觀唯心色彩。 ” [6] 耿強在其《闡釋學翻譯研究反思》中講到“原文本意和作者本意到底由誰來確定作為衡量闡釋的標準,這也是一個懸而未決的難題。 對理解的歷史性過度倚重會導致價值虛無主義,造成什么都可以的闡釋局面。 ”

  第二,視域融合否認了接受主體的被動性與消極性,強調了闡釋多樣性問題: 但這又導致了另外的問題:所有闡釋都正確就意味著沒有正確的闡釋。翻譯批評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允許“視界融合”? 這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事實上,翻譯中的視閾融合也不是一直都和平共處的,相反,它們在多數(shù)情況下是矛盾的、沖突的,因為譯者不可能完全體會原作者的意圖、目的與情感,加之風俗、時代、民族、文化、歷史等方面因素的差異,對原作的理解必然會出現(xiàn)偏頗,就會導致對文本意義理解上自成一家的局面,如果一味強調譯者的主動性、開放性與創(chuàng)造性的無限擴大,視閾的沖突若無法調和必然導致文化過濾,對異質文化改頭換面,以適應本土文化的規(guī)范。這似乎又是翻譯的缺失,實際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效果歷史說肯定了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發(fā)揮的創(chuàng)造性,譯者的主體性也因此獲得正面的肯定價值。 但是與 “理解的歷史性”和“視域融合”一樣,效果歷史說過于強調理解者知識的個體差異,而忽略了共性。事實上,人類知識的共性總是大于差異性,正因為此,人們才得以交流。意大利著名符號學家、釋義學家艾柯(Umberto Eco)在20世紀60、70年代曾大力強調讀者在意義生成過程中的作用,但他后來卻對當代思潮中的某些極端觀點深表憂慮,認為這些觀點無異于給了讀者天馬行空地“閱讀”文本的權利,造成了過度詮釋(overinterpretation):“我所提倡的開放性閱讀必須從作品文本出發(fā)(其目的是對作品進行詮釋),因此它會受到文本的制約。換言之,我所研究的實際上是文本的權利與詮釋者的權利之間的辯證關系。我有個印象是,在最近幾十年文學研究的發(fā)展進程中,詮釋者的權利被強調得有點過了火”。

  四、.結語

  闡釋理論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理論,它對翻譯研究,乃至整個人文社會學科都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但同時它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闡釋是有限度還是無限度的?闡釋到底應該離原文有多遠?闡釋的程度能否量化?這些都是闡釋理論沒有解決的問題。因此,我們在將其引入翻譯研究的過程中,應當采取辯證的態(tài)度,批判地吸收,并在闡釋限度規(guī)范的建立上做進一步的深入研究,那么闡釋理論將對翻譯理論與實踐起到更大的實際指導作用。

  參考文獻:

  [1] 陳言. 20世紀中國文學翻譯中的“復譯”、“轉譯”之爭[J].四川外語學院學報, 2005 (2).

  [2] 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M].洪漢鼎,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 1999.

  [3] 伽達默爾.哲學解釋學[M].夏征平等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 1998.

  [4] 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5.

  [5]謝天振.作者本意與文本本意——解釋學理論與翻譯研究[J].外國語,2000,(3).

  [6]呂俊.翻譯:從文本出發(fā)[J]. 外國語, 1998,(3).

  [7] [8]耿強.闡釋學翻譯研究反思[J].四川外語學院學報,2006,(2).

  [9] Eco, Unberto.Interpretation and overinterpretation[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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