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畢業(yè)法律方面論文
大專畢業(yè)法律方面論文
法律是最高的社會規(guī)則,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類的命運。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大專畢業(yè)法律方面論文的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大專畢業(yè)法律方面論文篇1
淺析法律援助現狀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概況;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問題;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對淺析法律援助現狀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是國家行為或者是政府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其下設有20個區(qū)縣法律援助機構,設立100個法律援助機構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站點、設立社會法律援助組織、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積極開辟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應急服務隊和區(qū)(市)縣法律援助中心工會工作站,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實行24小時內受理制等,并對農民工經濟困難狀況一律免于審查,以實現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和“一站式”法律援助便捷措施、宣傳力度不足、相關部門協(xié)作配合機制還未真正建立起來、提高弱勢群體的法制觀念、積極開辟法律援助的人力資源,使眾多的社會團體,法學院校參與進來,為法律援助事業(yè)的發(fā)展貢獻力量、充分發(fā)揮個人法律援助的作用、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多渠道籌集資金,擴大“節(jié)流”的實體程序的設定和利用網絡快捷的工作渠道,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法律援助的現代社會的一種法律保障制度。我國的法律援助雖起步晚,但成效顯著。成都市法律援助事業(yè)也正呈現出蓬勃興起與發(fā)展的態(tài)勢,本文從介紹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況入手,闡述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并探討和研究了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
關鍵詞:法律援助 現狀 人權保障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組織、指導和統(tǒng)一協(xié)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以保障實現其合法權益,完善國家司法公正機制,健全人權及社會保障機制的一項法律制度。①
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國家行為或者是政府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
我國第一部全國性的法律援助法規(guī)《法律援助條例》,已于2003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標志著我國保障貧、弱、殘等弱勢群體平等實現其合法權益的司法救濟機制度的確立。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為貧困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時,突出了為見義勇為行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重點,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見義勇為法律援助暫行辦法》,特別是三月份經終審的張德軍見義勇為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中央電視臺、東方衛(wèi)視、《 南方周末》和社會的高度關注,通過我們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弘揚了社會正氣,倡導了社會公平與正義。
一、 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概況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其下設有20個區(qū)縣法律援助機構,設立100個法律援助機構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站點。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國家從司法制度上保障人權的具體體現,對經濟特別困難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10人,隸屬于成都市司法局,現有工作人員8名,其中多人工電話咨詢等法律服務;指導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援助工作。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還在市婦聯(lián)、市殘聯(lián)、市總工會、成都大學成立了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婦人具有律師資格,下設綜合科、業(yè)務科。其主要職責是:免費受理公民的法律咨詢,并經常向社會公眾宣傳法律知識;為各種法律援助對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開設法律咨詢熱線,免費為公眾提供聯(lián)、市殘聯(lián)、市總工會、成都大學工作站。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經費由成都市政府預算撥款,并設立法律援助基金,接受社會捐贈。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已接受了15萬余人次的法律咨詢,代理了3000余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辦理了4200余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二、 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
?、宄啥际蟹稍ぷ髟谑形⑹姓母叨戎匾暫椭С?,在成都市司法局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的精神和市委十屆四次全委會健身,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落實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圍繞服務“產業(yè)年”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堅持在實踐中創(chuàng)新工作和解決問題,切實加強法律援助組織機構建設,積極為農民工、貧困殘疾人、下崗職工、婦女兒童等社會貧苦群體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成都市援助案件辦案數量每年增長近20%,辦案質量也不斷提高,為創(chuàng)建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成都作出了積極貢獻。
?、嬖O立社會法律援助組織。都市司法局與成都市工會、婦聯(lián)、殘聯(lián)組織相互加強溝通和協(xié)調下,法律援助中心市總工會、婦聯(lián)、殘聯(lián)、成都大學四個工作站建立,這些社會團體逐步承擔起一定受理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職能。
㈢“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的開通,它是以法律咨詢作為法律援助的重要形式之一,由成都市執(zhí)業(yè)律師每天義務輪流值班解答咨詢,方便了市民咨詢法律問題,及時為咨詢者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極大的滿足了全市廣大群眾對法律的需求,受到了市民的良好評價。
㈣發(fā)展全市法律援助援助律師隊伍,每個區(qū)、縣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名法律援助律師,使之成為直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力量,還不同程度地吸收紅市了一批專業(yè)突出、素質較高的人員,增強了法律援助力量,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明顯上升。
?、樘峁┓稍霓r民工援助率達到100%,積極開辟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應急服務隊和區(qū)(市)縣法律援助中心工會工作站,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實行24小時內受理制等,并對農民工經濟困難狀況一律免于審查,以實現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和“一站式”法律援助便捷措施。
?、攴纸夥稍讣偭?/p>
成都市近年各類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數,如下表所示
成都市各類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數(件)
法律援助機構工作承辦 社會律師承辦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 社會組織人員承辦
2004年 785 706 38 0
2005年 394 1617 361 17
2006年上半年 259 814 252 35
(七)擴大宣傳,發(fā)動全社會力量傾注對法律援助的奉獻與愛心,通過開展法律援助愛心活動、成立農民工應急服務隊、組織送法下鄉(xiāng)律師宣講團、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大型咨詢活動等,廣泛宣傳,擴大影響。
三、 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問題
?、逍麄髁Χ炔蛔?/p>
隨著成都市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向城市,且有大批“外來工”他們的文化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使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缺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意識,也不知道如何求助于法律援助部門或者法律服務者,于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從而引發(fā)更多的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而且,需要援助的弱勢群體大多集中在基層,所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應放在基層。然而一些縣、區(qū)法律援助機構對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不夠,怕宣傳多了,老百姓找上門來,應接不暇,這樣就形成了惡性循環(huán)。因為越不宣傳,老百姓就越不了解法律援助,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也就越困難。
㈡相關部門協(xié)作配合機制還未真正建立起來。
目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相關部門之間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協(xié)調配合機制,直接影響了法律援助制度作用的發(fā)揮。在法律援助案件所涉費用中,由于訴訟費用以及相關部門收取的調查取證、堅定等所收取的費用相對困難群眾的收入來說較高,而法律援助機構又無力承擔這些費用,雖免除了法律服務費用,受援人最終因交不起相關費用,或者無法進入司法和仲裁程序,或者得不到相關的證據材料,法律援助的效果大受影響。
㈢有限的法律援助資源及其需求的矛盾突出
據了解,成都市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在4000件以上,而按成都市現有的1300多名律師每人每年免費辦理2件計算,每年最多也只能辦2600件,而這當中缺口很大。面對如此龐大的需求量,卻不能予以滿足。這就需要政府和社會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人力、物力上的投入。
四、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
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在實踐中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作為一種新的制度,其不可避免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足,故有必要在實踐中逐步加以規(guī)范和完善。針對是法律援助的現狀,聯(lián)系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發(fā)展的實際,筆者擬對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作進一步探討和研究。
法律援助既是一項專業(yè)性很強的工作,更是一項群眾工作。它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當前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和通過法律下鄉(xiāng)(如可以嘗試制發(fā)法律援助服務卡,便于群眾掌握法律援助知識)、法律咨詢(尤其要加強“12348”專線律師值班,拓展法律援助咨詢電話服務的領域)等途徑,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使法律援助家喻戶曉,讓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知道怎么尋求法律保護,讓社會弱勢群體及時得到法律幫助,以使他們“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難題得到解決,進而使他們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并要讓關心社會進步,有能力支持法律援助的社會力量來關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業(yè);更要使成都市各級領導干部深刻意識到法律援助工作不是可搞不可搞的事情,而是依法治國、依法治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zhí)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從而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黨委、人大、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使為困難群眾謀利益具體落到實處。
?、嫣岣呷鮿萑后w的法制觀念
法律援助的重要對象是在農村生活比較貧困的群眾和一些特殊社會群體。在調查中,筆者發(fā)現弱者原本不是弱者,但由于他們經濟上的貧困、知識和信息的匱乏、權利和義務意識的淡薄、缺少社會人際關系、心理中的劣勢、生理發(fā)育上的某種殘疾以及區(qū)域間法律服務資源存在不平衡等主客觀因素,才使他們成為弱勢群體。特別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他們不知什么可為什么可不為,不知國家鼓勵什么限制什么,一切都是憑感情用事,無法用理性的眼光來判斷,于是出現了大批“文盲”、“法盲”和“流氓”,更談不上如何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只有提高弱勢群體自身的法制觀念,才能使弱者成為強者,這是治本之策。
?、绶e極開辟法律援助的人力資源,使眾多的社會團體,法學院校參與進來,為法律援助事業(yè)的發(fā)展貢獻力量。
完善的法援體系,包括一個高效的人力資源體系,法援案件的不斷增多和復雜對從業(yè)者提出考驗同時也增加了援助成本,自身制度設定的壁壘也限制部分熱忱于法律援助的團體和個人?!稐l例》頒布以明顯的規(guī)定吸引有能力從事法律援助團體和個人從事法援工作,面對于制度設計不完善的中國法制教育,過于注重理論,缺乏法律實務經驗及社會經驗成為被評擊的重點,法學教育可否與法援工作相融合,答案是肯定的。“福特基金”在資助中國高校的法律診所課程中將法學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美國在其具體實踐中獲得極大的成功,以導師為業(yè)務指導,學生共同解決,并在《美國律師協(xié)會關于法學院的批準標準》302條e款中明確規(guī)定,法學院就鼓勵學生參加提供減免收費的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并為學生提供這樣的機會,以制度的形勢保證了學學院的實踐融入法援體系,其主要的目的(一)向學生教授有效的辯護的技法,職業(yè)道德及法律對于窮人的作用(二)在為那些無法得到公正人辯護的同時,批判性的檢驗的應用法學理論。(三)改革法學教育弊端,并重視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學生的融入無非是教學與法援的兩贏之選,除學生外,有能力的社團組織和個人也是擴寬法援人力資源選擇的范圍,部分省市下發(fā)的法援指導性文件中均提出引入法學院學生和社團意見,卻鮮見實施的具體細則。此制度何參照美國英國等成熟的制度,推行導師制和公益性團體有限參加,即法學院的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開展援助活動,對于社會團體設定團體設定準入機制,依其水平,章程和法援的需要有限的介入援助工作。
?、璩浞职l(fā)揮個人法律援助的作用
1. 凡是有能力以自己的工作為他人提供法律服務者(如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具有較高法律理論素養(yǎng)和社會實踐能力的志愿者),都可以參與到法律援助工作中來,為法律援助事業(yè)貢獻力量。
2. 允許政法機關離退休人員到法律援助機構發(fā)揮余熱,從事義務性質的法律援助工作。
3. 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監(jiān)督法律援助工作,多向他們匯報工作,請他們提出意見、建議。
4. 有效發(fā)揮基層攝取法律援助聯(lián)絡員、信息員的作用。
?、橐哉度霝橹鲗?,多渠道籌集資金,擴大“節(jié)流”的實體程序的設定和利用網絡快捷的工作渠道。
人民不斷增強的法律援助服務的需要同目前稀缺的法援資源產生矛盾政府的投入不足,大部分法援資金沒有列入政府的預算,軟、硬件建設相對于滯后。將法律援助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起政府對法律援助的是低經費保障機制,充分的保障法援工作的正常開展,相對于增長快但經濟基數較小政府收入有限,財政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教育的壓力較重,通過利用常規(guī)的籌款方式滿足不了法援需要,必須充分開展社會化運作,積極拓展法律援助經費的社會捐渠道,建立公益性的基金會。90年3月北京就已經成立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內設辦公室,財務部,集資部、外交部、開展大型法援公益活動籌集資金。
在開源的同時,采取一定保障節(jié)流的措施,降低法援的成本1、引導律師鼓勵確已構犯罪的被告在法庭上做有罪答辯。法援的目的性決定了追求程序和實體公正的目的性,保障援助對象的合法權益,對業(yè)以犯罪的對象鼓勵做有罪答辯,減少訴訟環(huán)節(jié)和調查費用。2、普及網上辦公,加強援助網絡的營造和以網絡為基礎的網上法援救助,利用網絡的覆蓋面和快捷方便援助人員和受援助者的交流和公開法援案件的援助流程。 通過程序上的公正高效有序的措施保障弱勢群體權利的伸張,實體上的改革同樣保證了法援工作的效益及提高資金的利用, 盤活法律資源,保證社會運行的穩(wěn)定及司法公正。
㈥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水平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涉及社會方方面面的群眾利益,法律援助的服務水平關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筆者認為,提高成都市法律援助服務水平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 培養(yǎng)律師良好的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成都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律師管理工作中,應把重點放在律師職業(yè)道德、職業(yè)紀律教育和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教育上,使法律隊伍真正成為維護社會正義的力量。
2. 規(guī)范社會團體、法學院校及其其他民間組織的法律援助行為。這些部門提供法律援助必須經過司法行政部門審批,不使用政府資金,不利用法律援助從事有償服務,同時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保證法律援助的水平和質量。
3. 拓寬法律援助的受援面。筆者建議成都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時,適當拓寬援助范圍,如給予老年人或高齡老人強制刑事辯護的援助,將法院訴訟費的緩、減、免真正納入統(tǒng)一的法律援助中來,從而使法律規(guī)定與法律援助的宗旨真正一致起來。
4. 推行法律援助尋訪制度。成都市地廣人雜,這就需要政府支持和鼓勵法律援助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指定的服務區(qū)尋訪,主動調查,主動發(fā)掘案件,從而保證人民群眾最大限度地獲得最優(yōu)質的法律援助服務。
5. 建立法律援助質量監(jiān)控體系。雖然我國目前尚未建立法律援助質量監(jiān)控體系,作為西南地區(qū)的發(fā)達城市,應當發(fā)揮西南核心地區(qū)的先導作用,盡早建立符合成都市實際的法律援助人員綜合質量監(jiān)控體系,其應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持續(xù)教育、業(yè)績考察、顧客反饋、質量評估。
法律援助作為一項神圣而偉大的“民心工程”,作為法律界的“希望工程”,作為澤惠人民的“光彩事業(yè)”,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成都市法律援助在市黨委、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xié)的監(jiān)督、支持下,必將日臻完善,其工作也將跨上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1、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2004年—2006上半年法律援助統(tǒng)計表、工作總結報告
2、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簡報》第一、二、三期
3、房保國 編著 《遇事找法—法律援助》 中國法制出版社
4、法律援助條例
大專畢業(yè)法律方面論文篇2
淺談工商管理的法律素質教育
一、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在法律素質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開設法律教育,旨在提高學生的法律素質,培養(yǎng)學生的法治觀念,逐漸強化學生法律知識,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體系,為社會工商管理行業(yè)的發(fā)展提供專項的實用型人才。然而,在目前,高校工商管理專業(yè)法律素質教育中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阻礙了法律教育的正常發(fā)展,不能夠使高職院校的法律教育達到預期的目的。具體問題如下:
1.在法律教育的課程安排上,教學計劃與課程設置不夠合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不大。
在高職院校的工商管理專業(yè)中,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熱情不高,或存在著學習方法不對的問題。目前情況顯示,工商管理專業(yè)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就是有著濃厚的興趣,并且十分主動地學習,此類學生出于自己的愛好,并可以在以后的就業(yè)中多一項優(yōu)勢,因此對法律學習很是主動積極,但由于教材設置不盡合理,學生學習起來比較吃力,同時很多學生學習方法欠缺,導致學習效果不好。另一種就是對法律教學不感興趣,只是迫于考試的壓力,勉強學習,學習效果不好。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除了與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學生在法律層面上基礎薄弱,學習中會有較大的困難有關外,最重要的就是高職院校在法律教育的課程安排上存在問題。課程開設的內容是關于經濟法,并且學生是在對法律不懂的前提下學習的,有對高職院校會出現法律基礎和經濟法在同一學期出現,這樣的教學計劃和課程安排,不是很合理,對學生在法律上的學習不能起到積極的作用。此外,由于法律不是專業(yè)課程,因此,課時較少,教師只能根據教材蜻蜓點水地教授,一帶而過,學生學習起來比較模糊和盲目。并且大多高職院校開設的法律教學課程與學生日后工作聯(lián)系不夠緊密,造成學生的熱情不夠,動力不足。
2.法律教學內容比較隨意,與專業(yè)聯(lián)系不夠緊密。
目前,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所使用的教科書,大多是源于經管類專業(yè)的教材,不能夠凸顯出工商管理專業(yè)的特色和水平。并且目前高校工商管理專業(yè)對法律的要求因學校不同,需求有很大的差異。但在高職院校中,法律教學內容多為經濟法,經濟法概論、商務法律實務、商務法律基礎等。選擇的教材內容隨意性較大,不能有效地滿足學生的需求,并且這些教材內容類似,即使稍有改變也是大同小異,內容混亂,章節(jié)不清,教材中重理論輕實踐。教材中與現實接近的案例少,與生活工作有很大的距離。
3.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缺乏實效性,跟不上教育的發(fā)展。
目前,高職院校的法律教育多是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實行課堂教學,學生幾乎都是在課堂中度過,缺少實踐和訓練。這樣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學生的積極性,學生缺乏積極的主動意識,導致法律教學的實效性不高。在工商專業(yè)法律教學中,沒有專業(yè)的法律教學模式,也沒有務實的實踐和培訓,教學方法落后、傳統(tǒng),給法律教學帶來了很大的困惑,對學生法律素質和法律意識的形成起不到良好的促進作用,法律教育屬于素質教育,并且具有其特殊性,應用性比較強,工商管理專業(yè)在進行教學中,應該做到工學結合,有效地運用和提高。
二、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法律素質教育實施的途徑
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進行法律素質教育應該實現其基本目標,其實施途徑要以實現基本目標為方向。法律教育在工商管理專業(yè)中的目標可以分為兩個:首先,培養(yǎng)學生在法治社會中的法治觀念,以及正確合理的維權意識。具備該專業(yè)學習的基本法律素養(yǎng),為以后的工作和學習奠定基礎,高職院校的工商管理專業(yè)學生大多從事的是此專業(yè)的基層工作,所以法律觀念和相關的維權意識十分重要,因為工商管理基層工作中會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其次,通過法律專業(yè)的學習,完善和拓展學生的知識層面,達到工商管理專業(yè)的要求,做一個實用型的人才,逐漸養(yǎng)成現代社會的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完善學生的綜合素質,使學生在工商管理工作中,能夠有效地運用法律知識,成為有用的復合型人才。
1.法律教學的科學化,課程設置的合理化
在法律知識教育學習中,科學的教學計劃和合理的課程設置是很有必要的,在法律教學中起著基礎和指導作用。因此,工商專業(yè)在法律素質教育的學習中,應該按照法律教育的目標來安排具體的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要體現出其合理性和科學性,最重要的是法律教學應該符合工商管理專業(yè)具體的情況,符合該專業(yè)學生的習慣和特點,有利于其學習需要。具體的教學計劃應該考慮到法律課程的銜接和前后的聯(lián)系,能夠循序漸進,逐步提升。
這樣才會使學生的知識水平過度和提高。首先開設的課程應該是有關法律的基礎課程,讓學生具備法律的基礎知識,為學生以后的學習和工作奠定基礎,并且法律基礎課要著重地介紹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不能脫離了實際,法律基礎知識應該和工商管理具有一定的聯(lián)系,不能沒有絲毫的關聯(lián)。法律專業(yè)課程在開始的時間上,要有明確的計劃和安排,不能過早,只能在學生接觸到基本法律知識后,才能有效地學生專業(yè)知識。也不能過晚,太晚的話就會與專業(yè)知識結合不到位,使預期的效果受到影響,學生考取的資格證很多都涉及到法律知識的考試。因此,應該適時地安排,減少學生的負擔。總之,法律課程設置要合理化,能夠考慮到學生的具體情況,做到科學計劃,合理安排。最后要確保法律教學的課時,課時不能過少,如果過少法律教學就成為了形式,不能發(fā)揮其作用。
2.有效地與工商管理相結合,改革傳統(tǒng)教學內容
高職院校的工商管理專業(yè)涉及的課程較多,范圍廣、知識面多。這就要求法律學習也要具備這些特征,此外還應該具備實用的特點。對傳統(tǒng)的教學內容進行改革,改變簡單地使用經濟法教學的現狀,應該降低法律知識的專業(yè)度,提高與工商管理的銜接,注重工商管理專業(yè)應用型綜合人才的培養(yǎng)。在教材的選擇上要注重實效和實用。法律教學內容不能按照專業(yè)的法律、專業(yè)的標準,而應該立足于工商管理專業(yè)的需求,將法律課程和專業(yè)課程有效地結合。
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在法律教學的課程選擇上,應具備以下三點:(1)根據工商管理專業(yè)特色來確定具體的教學內容,要表現出實用性。摒棄千篇一律的經濟法模式,制定符合具體需要的法律內容,最好是結合企業(yè)工作實務來確定,這樣不僅增加了實用性,還會對學生的工作打下基礎,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2)法律課程內容的選擇要和學生相關資格證考試等職業(yè)發(fā)展相結合,提高學生學習的功用。(3)法學理論與專業(yè)實踐相結合。高職院校工商管理專業(yè)是為社會培養(yǎng)此行業(yè)的基層人才,注重的是應用能力,所以法學理論不能太專業(yè),要淺顯明了,在工作中切實可用。